《政府法制》是由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主办,由山西出版传媒集团主管的法律类期刊期刊.
《政府法制》(旬刊)创刊于1992年,由山西出版集团主办。是我国目前惟一一份宣传依法行政的大型综合性法制半月刊,系中国政府法制系统核心期刊。
《政府法制》杂志以宣传依法行政为宗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职能,反映政府之声、百姓之声、民主之声、法律之声。上半月刊:及时传递重要法制新闻,深度报道重大立法背景,荟萃法学流派观点,聚焦近期各类大案奇案。下半月刊:多方位发掘法治文化,不拘一格宣传法治精神,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文风轻快,让你集中学法,笑中警醒,笑中备发。
(一)《政府法制》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政府法制》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着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