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法律类期刊期刊.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
(一)《中国法学》本刊投稿暂时实行双轨制,作者可以登录“中国法学期刊网”(www.zgfxqk.org.cn)网上投稿系统进行投稿,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将稿件寄送本刊总编室,不要直接寄给责任编辑;如果需要本刊会联系作者发送相应的电子稿。
(二)《中国法学》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请另附一页标明,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三)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
(四)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文多用,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凡于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在收到本刊的采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的,请作者务必及时通知本刊。
(五)本刊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两年专有使用权,包括以文集、繁体文、电子文等出版发行,其期限从稿件正式发表之日起算。作者如不同意该约定,请在投稿时予以明示。
(六)本刊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专有出版权,且直至法定版权保护期满。一切形式的复印、照排、节选、电子刊物选用以及其它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须事先征得本刊的书面许可。
(七)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或“减少”作者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