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名。论文的篇名要求简洁、精练、准确,一般不超过20字;应将篇名翻译成英文,另页附在文末。
2.作者署名。来稿中应将作者姓名(笔名)署于篇名之下,并另起一行,加圆括号注明作者的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如为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序号1、2……,并在圆括号内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等内容。作者本人详细的介绍,包括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出生地)、职称职务、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以及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则请与英文篇名一起,另页附在文末。
3.摘要和关键词。(1)来稿中必须附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和关键词置于作者署名之下,正文之前。(2)摘要以200-300个汉字为宜,应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避免以“本文”、“论文”、“作者”或“本研究”等作者语,避免以“认为”、“指出”等类词语表述,也不需对文中观点进行评价。(3)中文关键词3-5个,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4.基金项目。来稿如为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基金资助的成果,请在论文篇名末加上角星号,并相对应地在篇名页的地脚处以星号引导,标注基金项目的名称、编号等具体内容。
5.正文。来稿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标点符号;数字书写和插图、表格的编排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6.引证文献的标注。对于论文中引证文献的标注,本刊采用“注释”和“着者-出版年”两种体例,其中,“注释”体例主要适用于文史哲等学科,“着者-出版年”体例主要适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等学科。采用“注释”体例的论文,不论是对直接或间接引证的文献说明出处,还是对正文中的术语、概念、观点和资料进行解释、辨析或评论,均以页下注的形式进行标注;采用“着者-出版年”体例的论文,在正文中括注着者、出版年及页码的标识(格式即为:作者,出版年:页码),文末则列明“参考文献表”,同时可采用页下注的形式对正文中的术语、概念、观点和资料进行解释、辨析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