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医学中心主办,由军事医学科学院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系军事医学科学院主管、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主办的预防医学学术性期刊。《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前身为1983年1月由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创办的《军队卫生杂志》,时为季刊,内部发行。1987年划归全军预防医学中心主办,并转为公开发行,成为全国性学术期刊。为了适应全军预防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总政治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于1988年更名为《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1991年改为双月刊。办刊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部队指战员健康服务的方向,加强军内外预防医学学术交流,促进预防医学事业的发展。本刊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先后获“天津市一级期刊、天津市优秀期刊、解放军优秀医学期刊”等荣誉,并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等国家重要信息检索系统作为来源期刊及收录期刊。
《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主要报道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疾病预防控制,包括环境卫生与环境监测,劳动卫生与职业健康,饮水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热区、寒区、高原、航空、航海、深潜等特殊环境医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微生物学,消毒学,卫生检验学,卫生毒理学,放射医学防护学,军事医学心理学、疾病预防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科研成果、经验及相关信息。读者对象为全国从事预防医学的科研、教学、医务人员,基层卫生防疫人员,卫生事业管理人员,以及环境监测、劳动保护等专业人员。
1.推荐信:来稿必须附有单位推荐信。要求一份信封只推荐一篇稿件,并注明是否保密审查和一稿多投。推荐信上须注明第一作者联系电话。
2.三审制:本刊实行“三审制”,自来稿收到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编辑部向作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对考虑采用的稿件,编辑部有权做适当修改,必要时将根据专家审稿意见退给作者修改;对不录用的稿件,向作者发出不录用通知,概不退还原稿,请自留底稿。
3.稿件处理费及版面费:对审阅的稿件将收取100元稿件处理费;对发表稿件按所占版面收取版面费;作者如有特殊要求,届时请于本刊编辑部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号 300050 ;电话:(军)0251-55185,(地)022-84655185。
4.摘要与关键词:文稿除“研究工作简报”“消息”栏目外,其他栏目文稿应附有200-300字中文摘要,“研究论着”和“卫生标准”文稿还应附有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文献综述”“专题讲座”“学术讨论”栏目文稿应附有英文题目;所有文稿均应附中文关键词。
5.栏目版面:“研究论着”“卫生标准”“文献综述”栏目文稿限5个印刷版面,“实验技术”、“专题讲座”、“学术讨论”限3个印刷版面,“调查?试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防病经验”栏目的文稿限2个印刷版面,“研究工作简报”栏目文稿限1个印刷版面。
6.文稿的标准化:文稿的名词术语、简化字、计量单位以最新国家标准为准,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标注中图分类号。
7.参考文献:文献标准已GB/T 7714-2005为准。要求最近5年内的文献占50%以上,“文献综述”栏目最近5年的文献占70%以上。“研究论着”栏目的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
8.文稿署名:要求真人真名;题目下署名不宜超过8人,其余参加者在文末注明。署名下注明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9.作者简介:文稿首页左下角标注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通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