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通报》是由厦门市卫生局主办,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中医药通报》是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系列杂志之一,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创刊于2002年,双月刊,规格为国际通用的大16开本;国内刊号CN 35-1250/R,国际刊号ISSN 1671-2749,邮发代号34-95;双月25日出版,每期10元,全年订价60元。
《中医药通报》现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数据库及CMCC中文数据库全文收录。2007年4月,《中医药通报》杂志荣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三等奖,成为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期刊。
《中医药通报》的办刊方针和任务是全面报道我国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研究在临床、预防、科研、教学等方面的最新进展、成果和诊疗经验,探讨中医药学术提高的思路和方法,介绍国内外中医药研究动态,开展学术争鸣,反映中医药市场现状与开拓前景,临床治疗新方法及新药研究开发成果发布。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论点明确、资料真实、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论着、综述一般不超过6000字,其他文章不超过3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确切、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字(附英文文题)
3、摘要:论着须附中、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内容要包含摘要的四个要素,即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400个实词左右。
4、关键词:标引3-6个关键词(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
5、专业术语及符号: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名词为准,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中的名称。缩略语应在首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全名。
6、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7、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
8、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着录,并将序号标入正文相应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