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世纪初水利部提出“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水土保持新思路以来,各地均启动了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工程项目。经过多年的研究探讨与示范,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技术及相关理论已逐步成熟,作为一项适宜大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已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水土保持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
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为了缓解环境压力、发展压力、能源压力,我们很有必要就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理论与研究方法。
1.1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概念。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指在土壤侵蚀较为严重的区域,通过采用降低生态系统所承受载荷压力的方式,以生态学基本原理为依据,以生态系统自身的自我组织与调控能力为主导作用,同时辅以适当的人工调控,使受损的部分生态系统得到自然修复,以达到最初健康状态的生态保护措施。
由此不难看出,生态修复作用的对象是部分受损的生态系统,而对于生态系统整体性受到完全破坏的生态系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只能起到一定缓慢恢复和后期维护的作用。
因此,在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必须根据地域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1.2研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
水土流失是我国主要河流流域普遍存在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关系到生态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开展针对性的生态修复研究,能够深入了解不同地貌类型区域水土流失的客观规律与动态变化,形成对重点关注区域的水土保持新理念与新思路。同时,通过对生态修复方法的研究,还可以总结水土保持以及生态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引起社会力量关注水土资源保护问题,提高人们的生态维护意识,为生态环境建设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根据。
在国内生态修复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理论,是我国对世界环保事业的重要贡献,该理论的创建标志着在水土流失治理策略上的重要突破,是一种新理念、新举措,是对国际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效充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属于一种具有普遍适应性的生态修复类型,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符合我国所面临的土壤侵蚀面积大、影响程度深、经济相对落后及人口密度大的实际,对指导水土保持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3研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方法。
通过定量研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采用资料收集与专题调查研究等方式,对水土流失给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安全造成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同时,以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作为手段,基于修复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域进行划分、修复经验进行总结,最后提出战略性的对策及建议,以推进水土保持决策与实施。
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研究过程中,必须坚持两项基本原则:首先,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实践过程中,通过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方式做到合理开发,在小面积人工治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调控能力,在大面积范围内恢复植被,使受损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机能与作用;其次,要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兼顾的基本原则。生态效益是基础,经济效益是动力,社会效益是目的。通过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逐步建立并维持一个与自然环境条件相适应、有利于增加区域农民收入、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2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临问题及原因。
各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践表明,目前普遍存在着治理进度较慢、资金投入不足、生态修复质量相对较低、生态修复监督管理不力、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仍然较重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复杂的地形地貌与土壤。
我国各地的地形十分复杂,整体地貌以山地为主,占了国土面积的2/3,而且山区地势高、坡度大,暴雨来临时容易出现水土滑移问题。复杂的地形地貌,山地高原与丘陵盆地交错分布,使得成土母质、成土条件存在很大差异,造就了侵蚀土壤的多样性。
从土壤类型上看,无论是东北的黑土,还是西北的黄土,无论是西南的紫色土,还是华南的红壤,大部分地区土壤的结构松散、肥力较低、极易侵蚀,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下,给生态自然修复增加了难度。
2.2 土地与矿藏的过度开发。
我国属于中等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持续发展的压力大,加之综合生产力技术水平还不够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
有很多企业及个人,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对土地与矿藏资源进行过度开发,根本不考虑对后代持续发展的影响。如私挖滥采、弃渣随意堆放,造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过度开垦、过度放牧,造成草原退化,土地沙化;强力修路、开发房地产,造成大面积基本农田被侵占等等。这种掠夺式的开发,极易造成生态系统整体性的破环,即使修复也难以恢复到原始状态。
2.3 生态执法力度不足。
当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而且各级政府和众多媒体也经常呼吁环境保护,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压力的影响,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并没有认真予以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直接威胁到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
生态执法不力是环境破坏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边生态修复一边生态破坏,使生态修复陷入修复-破坏-再修复-再破坏的循环怪圈。
3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有效开展的策略。
3.1 更新观念,正确引导。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能否成功,首要的是要帮助农民更新传统观念。在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首先应结合当地实际,为农民群众科学分析退耕还林还草、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实行封禁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与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促进农民生产理念的转变,为生态修复实施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氛围。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的结构进行调整,树立有充分说服力的典型,引导农牧民以草定畜、发展圈养、少种高产,使受损的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
3.2尊重自然,适当介入。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讲究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按照当地适宜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植物演替规律,有效地恢复生态植被。
所以,我们必须要依照天然降水量、人口密度等基本要素,科学规划生态自然修复的区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其进行各种干预和扰动。为了预防人为破坏,可在生态自然修复区域的周边人为设置围栏、生态防护墙等隔离设施,杜绝人畜进入。对于生态自然修复区域内植物稀少的地段,可采取人工补植补种林草、适当抚育等方式,增加植物种类,促进植物自然生长演替。对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可实行生态移民。在暂时不能彻底移民的情况下,要资助引导农民推行节柴灶、发展沼气池等,取代传统能源,预防砍柴等破坏植被行为。
3.3 划定界线,禁止开发。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条红线、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划分成果,依照行政区域主体功能区划,研究确定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范围的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对于禁止开发区域,不得上马任何新的生产建设项目;对于限制开发区域,可适当选上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生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