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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南翼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9-13 共7081字
论文摘要

  黔江既是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 又是武陵山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渝东南翼经济中心, 城市经济发展快速有力, 但其农产品总量却在渝东南翼处于末位. 选择黔江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研究对象, 对渝东南翼和全国同类地区推动集约化、 专业化、 组织化、 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具有较强的启发借鉴意义.

  一、 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特征

  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必须首先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丰富内涵有清醒的认识和把握.

  (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农业是一种 "生命" 产业. 由于动植物的生命过程总是充满不确定性, 必须依靠生产者的精心呵护, 才能保证农产品的顺利成长. 正是由于农业的这些特点, 人们才普遍选择了家庭经营.

  对我国而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既是农村改革已取得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 也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逻辑起点.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承继和发展, 其内涵被概括为 "集约化、 专业化、 组织化、 社会化". "四化" 是紧密联系、 相互促进、 互为条件的一个整体, 其中集约化和专业化属于 "分" 的层次, 着眼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组织化和社会化属于 "统" 的层次, 着眼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更进一步分析, 集约化是相对于粗放而言, 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 "物" 的投入不足问题; 专业化是相对于兼业化而言, 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 "人" 的支撑问题; 组织化是相对于分散经营而言, 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 "市场" 对接不足问题; 社会化是相对于个体而言, 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 "服务" 不足问题.

  (二)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各类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包括各类经营主体, 又包括各主体之间的联结机制, 是各类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 目前,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三种形式. 作为非法人主体, 农户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以 "自然人" 身份出现, 与经济法人相比总是处于劣势. 在工业化、 城镇化的推动下, 一大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从农户中脱颖而出. 专业大户与一般农户的区别主要在经营规模和效益上. 如果从进入市场比较, 农户只是部分地参与不完全的市场, 而家庭农场是完全地融入完善的市场, 其本质是农业资本经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纯经济性质的合作组织,但在成员内部, 它又是真正为农户提供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 农业企业是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随着城市工商资本不断下乡, 农业企业特别是联结城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会不断地涌现.

  (三) 农业经营模式是经营形式与经营方式的有机统一

  如果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耦合的视角来解读,可以认为农业经营模式是经营形式与经营方式的有机统一. 其中, 经营形式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具体表现, 经营方式是生产力方面的集中表现. 目前, 在我国农业经营形式的演变更多地体现为经营规模的变化, 农业经营方式的演变更多地体现为集约程度的变化. 一般用土地规模标准以解释农业经营形式的演变, 用技术进步视角以诠释农业经营方式的演变. 不同农业经营形式与不同农业经营方式相结合, 就构成为不同的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经营模式, 其实质就是联系农户与市场的对接机制.

  (四)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和模式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八个方面构成, 分别为: 公益性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政府扶持的经营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分层次管理的农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政事分设的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 市场化为主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 金融机构为主体、 信用合作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社会化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由于组成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各个子系统的组织结构、 职能和服务内容不同, 其运行机制也有所区别. 一般根据供给主体, 可以把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分为七大类别,分别为: 依托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口以外部门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村集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同民间服务主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 渝东南翼农业经营体系的变化趋势

  重庆直辖后, 随着交通、 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全面改善, 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加快推动, 渝东南翼农业经营体系出现了与现代农业发展同向而行的变化趋势, 但运行质量普遍不高.

  (一) 户际经营规模扩大, 但小规模土地经营户占比畸高

  2011 年, 黔江全区 100 头规模以上的养殖场(户) 达到 9 500 个, 年出栏 1 0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205 个, 3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达到 407个, 拥有 1 万头规模养猪场达到 2 个. 全区 3 000户种烟户户均规模达到 25 亩, 年产茧 5 担以上的养蚕户达到 2 000 多户. 但小规模土地经营户占比畸高. 据统计, 黔江区平均每户经营耕地只有 6.78亩, 10 亩以下的经营户高达 89.10%, 这意味着黔江接近九成的农户仅仅靠经营耕地根本无法生存,外出务工或流转土地耕作成为普遍的生存自救方式.

  (二) 龙头企业 "块头" 增大, 但总体带动能力较弱

  2011 年, 黔江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 家, 区级达到 23 家. 在 39 家龙头企业中, 种植业占 23 家, 养殖业占 8 家, 加工、 销售等其他类型占 8 家, 固定资产总额达到 11 亿元, 年销售收入 18 亿元. 有 4 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 有 8 家年销售收入超 5 000 万元以上, 有两家跻身全市 30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但数量偏少, 规模不大,知名品牌少, 产品研发能力、 加工能力明显不足,带动能力较弱, 有稳定的自建产业基地的龙头企业不到 1 / 3.

  (三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 , 但 "空壳社" 较多

  2012 年, 黔江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 362 个,30%的专业合作社有龙头企业联系或带动. 到2013 年 6 月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 607 个,覆盖 80%的行政村居, 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稳定地增加了农户收入. 主要问题是: 规模小, 人才、 技术、 资金缺乏, 运行质量总体不高. 在 6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 真正规范经营的不超过10%, 运转较正常的有 30%, 运转较困难的有30%, 还有 30%的属于只见牌子不见合作的 "空壳社".

  (四) 农技服务体系覆盖村居, 但专技人员少之又少

  近年来, 黔江在 219 个行政村居建立起一支专家与实用人才相结合的乡村农业科技推广团队. 与西南大学合作建起了一片 500 亩优质水果试验和育种基地, 与重庆市农科院建立起了蔬菜研究所, 挂牌成立了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黔江分院. 在全区乡镇农业服务站中, 有 3 家标准化中心站, 有 5 所"农民田间学校". 但缺乏强有力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稳定的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农技人员结构也不尽合理, 在基层农技站、 畜牧站工作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两成, 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据统计, 在全区 300 名村级防疫员中, 小学、 初中和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分别为 47.7%、 39.6%和 12.7%, 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加上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又较慢, 严重影响了全区基层防疫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推进, 但有效经营载体仍然缺乏

  据调研, 黔江土地规模经营已形成业主租赁经营、 家庭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 土地股份公司经营和 "园区+业主" 经营五种模式.

  但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以业主租赁经营、 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占主导地位, 其他依次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 土地股份公司经营、 "园区+业主" 经营,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载体仍然缺乏. 而业主租赁经营、 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方式虽然组织生产比较灵活, 但市场对接能力不强、 抗风险能力差. 特别是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社、 土地股份公司方式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面积非常少, 目前全区尚未建立规范的现代农业园区.

  三、 渝东南翼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选择

  渝东南翼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路和举措是以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优势为前提, 以提高农民土地经营收入为目的,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积极探索经营组织模式创新,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鼓励合理流转土地使用权.

  (一) 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1.壮大新型龙头企业. 重点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 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应在渝东南翼率先建成食品、 茧丝等农产品加工中心, 使龙头企业在 "十二五" 期间达到 120 个以上. 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 物流配送、 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延长产业链条, 提高产品附加值. 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 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资金、 技术、 劳动等要素入股, 形成产权联合关系. 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 资本运作、 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 着力打造一批产业联度大、 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 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 新工艺, 发展现代种植业、 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培育, 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 大力培育无公害、 绿色和有机等三类认证的特色农产品, 创建区域品牌.

  2.发展新型专业合作社,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依照国家和重庆的有关法律法规, 出台常态化的奖补政策. 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 土地附着物、 技术、 资金等多种要素入股, 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 流通等多元化经营, 带动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增值收益, 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由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 联合培训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开展知识技能培训, 扭转目前由供销部门培训,人财物捉襟见肘、 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 建立对合作社考核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 建立退出机制, 以此消除 "空壳社". 进一步培育新型模式. 根据黔江实际, 在土地、 旅游、 民俗、 大学生村官等新型业态和主体上做文章, 发展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社、生态旅游股份合作社、 民族手工艺品制造股份合作社、 大学生村官股份合作社. 加快培育联合合作社. 将种植业和养殖业中的合作社分别进行从业同质联合, 将专业合作社与公司、 园区、 学校、 农户进行主体横向联合. 在种植业方面, 黔江多个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可以组建一至二个联合社; 在养殖业方面, 黔江 22 个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组织几个大的联合社. 在主体横向联合方面, 黔江敦康农业股份合作社与 12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已经具备了成立联合社的基础.

  3.积极发展家庭农场. 黔江的家庭农场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虽然只有 3 家, 但按照一般标准, 符合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在黔江还较多. 特别是现代烟草农业、 现代蚕桑产业中的种养大户, 可以选择一批升级改造为家庭农场. 第一是从现代烟草农业里面培育家庭农场. 据统计, 在黔江 2 389 户烤烟种植户中, 种 120 亩左右的有 57 户, 种 40-120亩的有 563 户, 种 20-40 亩的有 891 户. 其中,种 20 亩以下的有 878 户. 种植面积达 40 亩以上的专业大户有 620 户, 这些户的种烟面积占总面积一半以上. 这些专业户正在改变着农村生产组织方式和传统分工格局, 具有升级改造成家庭农场的基础条件. 第二是从优质蚕茧出口基地建设中培育家庭农场. 据统计, 2012 年黔江年产茧在 10 担以上户达到 1 968 户. 其中, 年产茧在 20-49 担的户有805 户, 年产茧在 50-99 担的户有 87 户, 年产茧在 100 担以上的户有 11 户. 黔江农户养蚕的规模化、 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年产茧 50 担以上的大户完全可以 "升格" 为家庭农场. 另外, 从养猪、养牛 (肉牛、 奶牛) 等现代养殖业中, 也可以发展一部分家庭农场.

  (二) 积极探索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创新

  近年来, 黔江在 "公司+农户" 基本模式的基础上, 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了 "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 " " 国有企业+基地+种植大户""公司+股份合作社+农户" 等模式. 经营组织模式创新, 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

  1. "公司+基地+农户" 模式. 黔江的蚕茧产业、 猕猴桃产业等, 主要就采用了这种模式. 在基地管理上, 公司提供生产技术、 农资供应、 政策信息等统一服务. 基地作为连接公司和农户的桥梁,保障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沟通. 基地具体的形式可以是公司直接流转土地买断使用权, 让农户成为企业工人, 也可以是与农户达成协议, 建立股份制生产基地, 从产权层面上进行联结. 实践证明, 这种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需要继续施行.

  2. "公司+合作社+农户" 模式. 黔江白石乡的奶联社等就采取了这种模式. 这种模式通过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 以公司为龙头, 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 以众多专业农户为基地, 提供从技术服务到生产资料服务再到销售服务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全方位服务, 形成产业化经营组织.

  3. "国有企业+基地+种植大户" 模式. 黔江区的烤烟生产, 就采取了 "国有企业+基地+种植大户" 模式. 这种模式所经营的产业一般是垄断产业 (烟叶), 国有企业也是垄断企业 (烟草公司),保证了市场的井然有序. 国有企业的实力, 也让收购资金有所保障. 种植大户只要按照合同标准种植就行了, 也无需在生产条件方面 (交通、 用水、 产品初级加工) 投入资金. 黔江作为全市唯一的全国整区推进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 这种模式将会长期延续下去.

  4. "公司+股份合作社+农户" 模式. 目前黔江一些企业如敦康公司实行的就是 "公司+股份合作社+农户" 模式. 这种模式既有同业间的联合,又有异业间的合作. 通过股份合作, 目前敦康股份合作社成立了食品公司、 餐馆文化公司、 旅游开发公司, 先后与区内牧昇、 苗丰等 12 个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这种模式由于其包容性、联系性、 创新性较强, 将会成为未来农业产业化最重要的经营组织模式.

  (三)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挥 "产学研、 政经介" 的优势, 为经营主体提供产前、 产中、 前后一体化 "一站式" 服务, 不断延长产业服务链条, 提高各个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产业服务对象重点是生猪、 蛋鸡、 奶牛等为主的畜牧业饲料、 防疫等服务体系建设, 以猕猴桃为主的水果产业的栽培和销售等服务体系建设.

  1.增加公益性服务. 健全公益性服务组织, 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重点改革和理顺条块关系,通过延伸建立村级农技服务站, 合理调整利益分配, 促使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 根据特色主导产业布局, 对现有乡镇农技推广资源进行重组, 建立专业队伍, 成立与专业发展紧密相连的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

  2.加强市场力量引导. 坚持把龙头企业等市场力量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骨干力量来培育, 为农民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围绕全区生猪、 烤烟、 蚕桑、 蛋鸡、 奶牛、 猕猴桃等特色产业, 大力引导和支持工商资本、 农业企业投资农业, 发展种子种苗、 饲料肥料、 产品加工、 销售物流等, 为农户提供产前、 产中、 产后服务.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 "三权"抵押融资, 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建设, 设立乡镇金融服务中心, 为农民贷款等金融需求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同时, 支持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拓展农业保险代理职能, 构建起多层次、 广覆盖、 低成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利用金融衍生产品, 如组织农户参与大宗农畜产品进行远期交易等, 为农民提供农业经营风险规避服务.

  4.强化信息服务. 不断完善农商信息网络, 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充分发挥供销、 外贸、 金融及协会、 商会等部门和组织的作用, 推进 "订单式" 农业服务. 推动农业信息网与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大型超市及期货市场建立联网, 并进行信息分析和加工处理, 帮助农民正确、 快速地决策.

  (四) 鼓励合理流转土地使用权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最重要的资源要素就是一定规模的土地. 没有一定规模的土地, 无论经营主体如何优质, 经营组织模式如何创新, 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何完善, 都将无法施展手脚.

  1.规范土地流转秩序. 规范土地流转秩序, 预防和解决土地规模经营纠纷问题. 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全区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 规范原已流转的土地. 由街道、 镇乡对辖区内原已流转的土地进行清理, 凡流转手续不完备、 流转程序不规范、 流转合同内容不明确的, 经过双方同意完善合同, 加以规范. 搭建土地流转平台. 强化区级、 镇乡级部门推动土地流转的工作职责, 免费开展土地流转咨询、 登记、 变更、 仲裁、 法律援助等服务.

  2.着力加强规模经营载体培育. 从政策上大力支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生产协会、 股份合作社、 土地股份公司、 现代农业园区等土地规模经营重要载体. 努力建设 1-2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发挥其在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典型示范作用. 从责任上强化、 政策上加以激励, 使黔江区农投公司成为农业产业的带头人和实践者.理清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 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 细化运行规则, 建立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

  3.加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 解决影响土地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 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采取项目运作的方式, 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 改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环境.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在规划设计、 水系道路等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 为经营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加大培训力度, 培养懂技术、 会管理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提高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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