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中医学称之为不寐。 中医将不寐的病位责之心,认为人之寤寐皆由心神所控,神安则寐,神不安则不寐。 饮食不节、情志失常、劳倦过度等因素,都会导致心神不安、神不守舍,而致不寐。 情志,又称为五志,即喜、怒、悲、思、恐,泛指精神、情绪、思维等心理现象和过程。 情志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感状态,是人正常的精神活动,是机体对外界的精神刺激或既往刺激痕迹的一种应答性反应。 面对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激烈的竞争,人们的心理负担也随之加重,当突然的、强烈的、持久的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生理活动的调节范围时,就会导致情志致病的发生。 宋代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首次将七情内伤作为“三因学说”的病因之一,指出“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内脏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标志着七情学说的成熟。 对情志致病导致失眠的论述也出现很早,如《淮南子·说山训》曰:
“念虑者,不得眠;止念虑,则有为其所止矣”;葛洪在《抱朴子·极言卷十三》中说:“寝思失时,伤也”;《问斋医案》中言“忧思抑郁,最损心脾,心主藏神,脾司智意,意无所主,神无所归,以故神摇意乱,不知何由,无故多思,通宵不寐”;《张聿青医案》中亦有“多思多虑”致失眠的论述;宋朝邵康节《能寐吟》认为各种情志过极俱导致不寐,“大惊不寐,大扰不寐,大病不寐,大喜不寐,大安能寐。 何故不寐? 湛于有暴;何故能寐? 行于无事”。
齐向华老师长期从事与失眠相关疾病的临床和研究工作,认为情志的致病有其独特条件。 一般情况下由于人体脏腑组织对外界刺激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故情志活动不会引起疾病的发生。 情志致病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外因在情志致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着扳机作用,内因才是影响病变的基础和主体,外因往往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外因中主要考虑不良刺激的刺激强度和时间。 突然出现的、程度重的刺激如暴怒、骤惊、狂喜等,往往超过机体可以承受的限度,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此外刺激量不大,但作用时间持久或反复多次作用于机体的情志因素也能致病,如长期抑郁、久悲等。 内因中主要考虑人的体质。 由于个体体质的不同,机体对疾病的易感性与耐受力上存在着差异,在多种条件相似的情况下,感受同样的外部因素,是否引起疾病,引起什么性质的疾病,疾病的发展和转归倾向如何,都有所不同。 一旦情志致病,则易伤心神,心神被扰,从而导致失眠的发生。
因此临床治疗的不是失眠这个病本身,而需要看到被失眠所困扰的病人本身,根据齐老师所创“系统辨证脉学”体系,通过脉诊提取患者脉象信息,综合脉象提取患者体质、个性特点和心理经历,综合考虑患者气机运动,遣方用药既能针对患者不良情志因素又能解决情志失调导致的气机紊乱,从而契合中医学辨证论治治疗失眠症的特色,为今后临床治疗失眠提供另一诊疗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