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摘要
绪言
0.1 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
0.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3 研究方法
引言
1 确立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的因素
1.1 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的历史发展
1.2 权力制衡原理的理论基石
1.3 保障司法公正的现实支撑
2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立法现状及评析
2.1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立法现状
2. 1. 1 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立法现
2. 1. 2 民事检察监督方式立法现状
2. 2 对我国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立法现状的评析
2. 2. 1 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正名
2. 2. 2 赋予新增监督方式法律效力
2.2. 3 强化法律监督手段
3 拓展民事检察监督范围
3.1 以维护公益为原则和界域
3.1. 1 民事检察监督的性质和特征
3. 1.2 民事检察监督范围以公益为原则
3. 1. 3 国外立法之共性
3. 2 界定民事检察监督范围
3. 2. 1 环境污染等公害案件
3. 2. 2 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
3. 2. 3 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案件
3. 2. 4 其他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4 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
4.1 法律监督权的扩大和充实
4. 2 丰富民事检察监督方式
4. 1. 1 支持起诉
4. 1. 2 提起公益诉讼
4. 1. 3 提起抗诉
4. 1. 4 检察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