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传说于2006年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首批保护名录,其叙事形态与人文价值已为人们所熟知,但它作为经历漫长岁月发育成熟的民间文学艺术精品,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构成奥秘,仍有其深入探寻揭示的空间。
一、董永传说的渊源
董永卖身葬父,因孝行感天得以和天仙女成婚的动人故事,本属民间口头文学中的民间传说,而得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国家级保护名录之中。中国的民间传说十分丰富,早在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民俗周刊》就有《传说专号》,其在序言中指出:“中国立国之久,地方之大,传说不知有几千万万件,有的已发表而今已衰落,有的还正在发展之中,材料的丰富绝不是随便可以估计。”上世纪80年代编纂《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时,就特别提出这一点。
近几年强劲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民间传说项目的大量涌现,便十分引人注目。以列入四批国家名录的人物传说而论,湖北地区便有炎帝神农传说,屈原传说,伯牙、子期结知音传说,王昭君传说,木兰传说以及李时珍传说,李闯王传说,杨涟传说等等。《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一书的编纂方案中明确指出:“传说的突出特点,在于它具有特定的历史的和实在的因素,或和这些因素相关联。”国外学者认为,传说是架通历史与文学的桥梁,它的一端通向历史,一端通向文学,这是切合实际的论断。
董永故事的早期文本,出自前汉刘向的《孝子传》,但均为他书所引,并非原作。如见于唐代《法苑珠林》的如下文字:“董永者,少偏孤,与父居。乃肆力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
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匹,遣汝。’一旬乃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还有出自敦煌石室的句道兴本《搜神记》,以及唐写本《孝子传》等古籍,也引录了刘向《孝子传》或《孝子图》,文字虽略有出入,而内容却完全相同。它们均系董永故事据以传世的流行文本。曹植《灵芝篇》中的“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即咏此事。可见这一故事在当时的广泛影响。元代郭居敬将它置于二十四孝之列,就使其更加广为人知了。
董永其人其事流行和落脚于多个地方,2006年公布的首批非遗国家名录中,正式注明的申报地区,就有山西省的万荣县、江苏省的东台市、河南省的武陟县和湖北省的孝感市等四处。其都声言那里是董永的故乡,并曾为董永传说的文化主权问题发生过争议。汪国璠《〈天仙配〉故事的起源、演变及其影响》一文就认为,江苏东台县所存董家坟、董永庙、辞郎河、舍子头等有关天仙配故事的遗迹甚多,它们“绝非后代假托”,应认作东汉时期实有其人。这一观点,当时就受到车锡伦的有力质疑:“中国古代人喜欢附会名人,制造古迹,各地皆然。”[1]
跨入新世纪,中国实施非遗保护工程以来,出于对其进入地方和国家名录可带来的名利效应的关注,各地争抢名人传说故里的现象更为频繁。有鉴于此,国家非遗保护中心便想出了一个将它们捆绑打包的办法,使其各得其所。前面提到的让湖北孝感、江苏东台、山西万荣和河南武陟共同持有董永传说,便是一个实例。这不但是一个化解纷争的好点子,也切合民间传说在广大空间口头流传时,因受民众喜爱而在各地扎根安家的合理演进规律。人们的附会虽并非历史真实,却是其爱憎情感的强烈表达和审美情趣的自然吐露。正由于有了这些附会虚构的遗迹,那些动人的故事才得以代代传承不息。
二、董永故事的艺术化
由于董永传说最先出自《孝子传》,后世人们便把董永作为真实的历史人物看待。在研讨中,学人还揭示出,山东嘉祥县保存至今的汉代武梁祠石刻画中,就有了董永故事。董永故事由此开始了它艺术化的行程。其画中,三人一车,老人坐在鹿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指前方,上题“永父”二字;董永在旁向左站立,左手执器盖,扭头回顾董父,两人之间刻有“董永,千乘人也”六字;上空一人,身穿花边衣,肩有翼,垂袖飞舞,当系织女。石刻画像生动完整,且武梁死于东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此画像产生的时间确凿可据,而它显然是在董永故事已在社会流行多年之后才选作石刻题材的。画像中的董永已有天女相伴,其艺术虚构特征已经十分明显了。
汉代崇尚孝道,又盛行天人感应之说。就这几件东汉时期流行的董永故事来看,董永就是一个普通农民,因孝行感动天帝,便有天女下凡相助,从而构成为社会称颂的孝子故事而闻名于世间。在这个孝子传奇中,已开始有了幻想虚构的成分,但其故事情节还比较粗略。到唐代,出现了说唱体的《董永变文》,其则“在情节方面有了极大的发展,形式也殊不相同,有唱有白,有讲述者有聆听者,以董永孝行感动上 天 为 主 线,却 展 现 了 一 个 丰 富、广 阔 的 世界”[2](P69)。变文除以董永卖身葬父的孝行为基点之外,还就天女路遇董永结成夫妻,巧手织锦相助,以及夫妻离别、孩儿董仲上天寻母等情节尽情渲染,构成了一个将孝行和夫妻母子悲欢离合相交织的故事,并使此情此景又在天上人间的广大空间中展演,于是其更惊世骇俗,动人心魄了。此后,董永故事一方面置于二十四孝之列,受到历朝主政者和社会主导伦理的大力尊崇;另一方面,其借戏曲和通俗说唱文学的样式,以多种艺术手段增饰渲染,深入广大城乡,将人物故事铭刻于城乡居民心头。
戏曲方面,有元杂剧《董秀才遇仙记》,明传奇《织锦记》、《遇仙记》、《卖身记》,近代黄梅戏《董永卖身天仙配》,湖南花鼓戏《槐荫会》,福建莆仙戏《董永》,湖北楚剧《百日缘》,南昌采茶戏《七姐下凡》,皖南花鼓戏《天仙配》等等。说唱文学,则有《董永宝卷》,湖南挽歌《董永卖身槐荫记》,弹词《槐荫记》,南音《董永卖身》等。说唱和戏曲,一个唱故事,一个演故事,两者相辅相成,成为旧时代深受广大民众喜爱的俗文学,将董永传说传播到了千家万户。新中国建立后,黄梅戏《天仙配》以舞台表演和电影风行全国,董永故事就更是家喻户晓了。
三、董永传说的独特魅力
董永传说于2006年经评审通过,列入非遗保护的首批国家名录之中。评审意见就其口头语言艺术特征写道:“由于董永与七仙女的传说是一则既有教化作用又有爱情色彩的民间传说,其教化内容同中国民众的大众心理需求相适应,爱情故事又契合了民众追求婚姻幸福的内在情感,所以它的神奇幻想与人间现实巧妙融合的艺术特色深受民众喜爱。该传说在长期的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因地、因时、因人而异,不断演变,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具有了向爱情故事演变的趋势,但主题和叙事‘母题’并没有大的变化。”[3](P10)这里对几家共同申报的董永传说的基本特征的概述,是大体中肯的。传说的主题,是董永行孝具有感天动地的效应,至于其所含“母题”即情节单元,则可析为卖身为奴葬父、仙女结缘相助、夫妻哀伤离别以及儿子上天寻母这4项。它们的构造与组合,则因时因地而腾挪变化,紧贴民众生活心理。
其戏曲演出,演员的表演常令观众心灵震撼。据人们回忆,主演《天仙配》的着名女演员严凤英,在以槐荫树下和董永生离死别结束全剧之后,回到后台,悲痛不能自已,每次都要再哭上半个小时才得以平静。
如此,观众怎能不为之心神激荡呢?由此,我联想起一位资深的民间文艺学家罗永麟教授在多年研究中所提出的,关于民间文学、通俗文学和文人文学三位一体互动交融,以推动中国文学发展的精辟论断。
他用这三位一体论来研究评述牛郎织女、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这四大经典故事,探究其千年不朽的艺术生命力,受到了学界的称道。[4]
和四大传说相媲美的董永传说,我们也只有运用这三位一体论,方能把握它千古传诵的文化奥秘。
最后说一说孝感的董永传说。董永传说在中国南北东西,既有其普同性,也有其地方性,而地方性则是其古今存活的根基。孝感这一地名,即由董永故事在此安家落户而来。据清末希白等修、沈用增纂《孝感县志》载:“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徙郢州之江夏郡治夏口,而以其安陆县置安陆郡,又以汉孝子董永故,析安陆县东境置孝感县,属江夏郡。”按这里的说法,南朝宋孝武帝于公元454年建元,因尊崇董永提倡孝道,便析置安陵县东境为孝感县。又《大清一统志》中的《汉阳府志》记载:“流寓汉董永,青州千乘人,奉父徙居安陆,殁不能葬,鬻身佣工以营葬事。”
这表明,孝感县名乃是从董永流寓安陆演化而来。因众口盛传的着名人物传说,都有借附会手法落地生根而地方化的传承特点,所以董永墓、傅家村之类的所谓遗迹,便不可信以为实了;然而这些实际存在的风物,却有着粘附口头叙说的故事不致湮灭历久不息的魅力,其传承文化的重要价值仍不可抹杀。
此外,孝感还是湖北地方戏曲楚剧、花鼓戏等十分流行的地区。《百日缘》在此长演不衰。《百日缘》开场就是孤苦的董永携带娘子回家乡祭拜亡父。他上场时张口唱 的 “七月十五是中元,地 府 开 放 鬼 门 关……”那几句亮相段子,一下子就将自己因贫困不能安葬亡父的满腔悲苦之情倾吐而出。童年时期,我在江汉平原乡村广场看该戏时所感受到的心灵震撼,时隔60余年,至今记忆犹新。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一的董永传说,就是借助多样化的艺术表达,而历久传承不息的。
这里还想补说一下,其实孝感地区古来有两个董孝子,另一个董孝子还是汉代着名大臣董仲舒的嫡系后裔。笔者从1921年商务印书馆初版《中国人名大辞典》上看到如下文字:“董黯,后汉句章人,字叔达,仲舒六世孙,事母孝。比邻王寄之母,以黯能孝讽寄。寄忌之,伺黯出,辱其母。黯恨之,后母死,斩寄首以祭母,自陈于官。和帝释其罪,旌异行,召拜郎中,不就。”又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中国地名大辞典》中写道:“南朝宋析置孝昌县,以孝子董黯立名。后唐避讳改为孝感。”这里清楚地表明,孝感地区原是因董黯而得名为孝昌的,至于由董永孝行而改名为孝感,那是许多年之后,出了第二个董孝子才发生的事。为什么要改名,通行解释是避帝王名号之讳,现在看来,用董永孝感动天,与天女联姻的美丽传说,优于董黯故事来解释,则更为合理。董黯孝行被彰显,与汉代盛行以血亲复仇为大孝之举的社会风气相关,于是董黯手刃仇敌为母报仇雪耻的行为,不仅没有受到王法严惩,反而受到褒奖。汉以后,这一陋俗被朝廷律法和社会伦理所抛弃,而董永传说则将淳厚孝道和美妙爱情交织成情理丰沛、动人心魄的故事,自然就脍炙人口,历久不衰了。台湾学者刘惠萍的新作《一则被湮没的孝子传说———孝子故事重说“董孝子”》,对此有详尽而精彩的评说,此不赘述。
参考文献:
[1]车锡伦.也谈董永故事的起源和发展[J].民间文学论坛,1983(4).
[2]郎净.董永故事的展演及其文化结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编写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4]郑土有.问道民间世纪行———罗永鳞[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