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美”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美的形态,然而有关“社会美”的理论探讨却相对薄弱。本文试图在与“艺术美”相对的“现实美”视野下,对“现实美”中与“自然美”并列的“社会美”作一个的系统的理论考察。
现实中除了“自然”之外,就是人的“生活”。因此车尔尼雪夫斯基将“现实”注解为“自然和生活”[1]97。人的生活是以社会性为特征的,所以与“自然美”并列的“生活美”通常称为“社会美”。所谓“社会美”,是人类在现实生活中通过物质性的社会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创造的美。“社会美”与“自然美”的区别是明显的:“自然美”是天然的,不假人为的;“社会美”是由人构成的,寄托着人的社会理想,打着人的社会实践的烙印,是人的物质实践与道德实践的结果。
在美丑混杂的自然环境中,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面临生存问题。在类人猿漫长的无意识的物质性谋生活动中,产生了具有高度发达的意识机能的大脑,从此宣告了人类的诞生。人类具备的其他动物无可比拟的意识机能,指导人类团结起来,共同对付自然、变革自然,通过有意识、有计划的劳动实践创造生活财富。“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2]516于是,不仅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18,“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4]90,人本身也是社会性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8;“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5]270;“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4]87;“人”是“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2]510。因此,人的生产实践乃至一切活动创造的美就都带有社会的属性,都可统称为“社会美”,从而与“自然美”区分开来。
一、劳动成果之美
劳动成果的美是现实生活中社会美的主要形态。人类生活的中心任务是谋生。谋生的基本方式是劳动。劳动的目的是创造生活财富,维持人的生存。劳动成果的美,首先在于创造了一种使用价值,满足了人的生存效用,从而引起一种极大的享受。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成果之所以美,缘于它的功利内涵,因而属于一种内涵美。衣服之所以美,首先在于可以保暖,而不在于它的花色是否俏丽;食品之所以美,首先在于可以饱腹,而不在于它的滋味是否可口;房屋之所以美,首先在于可以遮风避雨,而不在于它有无华丽的装修;车辆之所以美,首先在于可以代步省力,缩短行程,而不在于它是不是名贵的品牌。当我们在苦苦等待中看到一辆公车,在饥肠辘辘中喝上一碗稀饭,在天寒地冻中裹上一件棉大衣,在房价高企中拥有一方可以栖身的胶囊屋,我们对这种劳动产品的效用美、功利美就会有切肤之感。在这里,美是一种可欲的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在于它是一种满足欲望功利要求的善。同时,劳动产品的内涵美也体现了真理的力量、科技的力量。人在劳动实践的过程中通过智慧认识自然,掌握规律,把握真理,借助科技手段成批地、快速地创造出大量生活财富,从而形象地显示出一种智慧的美、真理的美、科学的美、技术的美。其次,劳动成果的美还在效用美之外创造了一种纯形式的审美价值,在满足人的生存效用之余普遍给人形式的享受与感官的快适,从而具有超功利的自由、纯粹的形式美。如商品在提供消费者使用价值的同时注重它外形的美观,服装在蔽体之外追求款式、色彩的俏丽,食物在饱腹之外追求色香味俱佳,住房在满足居住功能之外辅以怡人的景观、美丽的造型、华丽的装潢,手机在满足通讯功能的同时兼顾体积的轻便、形体的别致、触摸的舒适。
如此等等。通常,人们是在纯形式美的意义上指称商品之美的。劳动产品的这种形式美是人类智慧认识形式美的创造规律,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加以规模制造的结果,同样显示着人类的智慧美、科技美。人类创造的劳动成果的效用美与形式美并不是同步的,二者的重要性也不是一样的。劳动成果的使用价值是关乎民生生存安危、雪中送炭的大事,而其形式是否美观则处于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地位。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比较低下的时代,人类创造的劳动产品未必能顾及外观的形式美,只能把重点放在解决使用价值这类燃眉之急的问题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人类在解决了效用美这样的燃眉之急之外,才有可能腾出精力和时间,锦上添花地追求劳动产品的形式美。如今,在人类的劳动实践创造的杰作———如北京水立方、上海大剧院、东海跨海大桥、浦东国际机场、悉尼歌剧院、迪拜摩天大楼、美国迪士尼乐园等等中,效用美与形式美几乎都达到了某种完美的统一,人们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的实用消费日益与形式的美观、感官的愉快有机结合起来。
二、人物身心之美
人是劳动实践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人所创造的社会美还集中体现为人物身心的美,人的美在社会美中占有中心地位。人在维持生存从事劳动的时候,“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6]202。
劳动必须以服从创造生活财富的需要为最高使命。
它在创造了劳动产品美丽杰作的同时,却可能给自己的身体自然带来了丑。身体美学的使命之一就是对抗、改造这种丑,通过人工手段尽可能地使人的外在形体、仪表变得更美些。健身锻炼、做美容术,就是人们依据社会流行的审美标准对人体加以美化的手段。由此形成的美丽的五官与身材已经超越自然美的范围,归入人工创造的社会美。对于一般的人而言,保持外在形体美的常用方法是理发、剃须、涂粉、施黛、化妆、着装,由此产生的外形美通常叫做“仪表美”。形体美、仪表美属于形式美。这表明,人的社会美也可以在形式美中展开,并不仅仅局限于内涵美。
在外部的形体美、仪表美之外,人还有内在的心灵美。人的心灵美完全是后天道德修养的产物,是社会美对人物美的典型要求,也是社会美在人物美上的重要体现。人的心灵美首先体现为善良美。
一个人无论其相貌如何,如果仁慈善良,克己礼让,善于理解人,替别人着想,乐意为他人提供方便,为社会做公益性的好事,甚至愿意为社会的理想、人民的事业牺牲自己,就会赢得人们的崇敬和喜爱,从而焕发出一种悦人的美和崇高。其次,心灵美体现为智慧的美、知识的美、才华的美。常言说“知识就是力量”,这“力量”也包含审美的魅力。一个人的相貌也许不怎么样,但通过刻苦学习,掌握了精深的知识,具备了出众的才华,谈吐举止显得极富智慧,就会产生吸引人、征服人的魅力。复次,心灵美也体现为真诚的美。人对自我的美化必须真诚自然,心口不一、言不由衷、矫揉造作、虚情假意等等,不仅与美无缘,反而会令人作呕。“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庄子·山木》)。“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父》)。待人以诚,一言一行出自真情,忠于友谊、忠于爱情,自会收获感动他人的美。再次,心灵美还体现为性格美。人天生具有各种各样的个性。所谓“性格美”指个体能够按照与人相处的社会规范约束、克制自己的个性,在别人可以接受的社会规范范围内展示自己的个性,从而体现出一定的教养。由此可见,人的心灵美大概可视为善良美、知识美、真诚美、性格美的综合统一。
人的心灵美不能孤立存在,必须借助语言、行为才能体现出来。语言美、行为美是心灵美的存在方式和物质形态。有时,人的心灵美并未直接物化出来,就是说,这个人既没有说话,有没有作出什么明显举动,但他内涵的非凡精神还是通过面部神态和形体语言间接透露出来,焕发出一种非同寻常的魅力,我们就把这种美叫做“气质美”、“风度美”。
如《世说新语·容止》记载:裴楷见山巨源:“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王戎见阮文业:“清伦有鉴识,汉元以来未有此人。”武元夏目裴楷、王戎曰:“戎尚约,楷清通。”殷中军道王右军:“清鉴贵要。”范豫章谓王荆州:“卿风流俊望,真后来之秀。”如此等等。
这里,人们评点人物时称道的“清通”、“清畅”、“清令”、“清蔚”、“清便”、“爽朗”、“俊朗”、“疏通”、“弘雅”、“雅正”、“潇洒”、“玄远”、“深远”、“清远”、“劭长”,“弘旷”、“虚夷”、“萧条”云云,都是指超凡脱俗、深得老庄之道的“神姿”、“神貌”。
人固然拥有美化形体、仪表的权利,但如果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外在美的妆扮上,而忽视、放弃了心灵美的修养,就可能因小失大。荀子早已指出:“相形不如论心”,“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荀子·非相》)。要塑造和成就完美的人格,必须把重心放在心灵美的修养上。
三、生活环境美
“社会美”还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生活环境的美。人在社会生活中不仅通过劳动实践创造具有效用美与形式美的产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和感官需要,通过由外而内的身心美塑造美化自我,而且通过人所生活的环境的能动改造,使其往令人赏心悦目的审美方向发展,从而构成生活环境的美。
生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社会美,是人类按照自然美的规律对自然景观加以改造的结果,是园林艺术在自然环境营造中的应用。在这里,人工美以自然美的方式呈现出来,使自然景观成为可供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观赏的美景。马克思曾经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互动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相对立。”
[6]201所以,人类在通过劳动从自然那儿获取生活财富的同时,也常常破坏了自然,造成了生态危机。倡导自然环境美,就在于调节与平衡人的生活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疗救自然创伤,挽救生态危机,创造人类生活可持续发展的美好自然家园,使人尽可能“诗意地栖居”。小区景观、城市绿地、街心花园、公共园林、河道疏浚、植树造林、退耕还牧、退田(农田)保湿(湿地),等等,就是人们在美化自然环境方面采取的常见举措。
社会环境的美包括显性与隐性、硬件与软件两方面。显性环境即硬件环境,如工作环境、社交场所、集会礼堂、露天广场、购物中心、商贸市场、交通设施等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生活的硬件环境在承担其特殊的实用功能的同时日益往形式美方向发展。德国美学家维尔施感叹:“今天,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前所未闻的被美化的真实世界里,装饰与时尚随处可见。它们从个人的外表延伸到城市和公共场所。”[7]91“在我们的公共空间中,没有一块街砖、没有一柄门把手,的确没有哪个公共广场。逃过了这场审美化的蔓延。‘让生活更美好’是昨天的格言,今天它变成了‘让生活、购物、交流和睡眠更加美好’。”[7]91英国社会学家费瑟斯通也强调:“我们生活的每个地方,都已为现实的审美光环所笼罩”[8]100,“艺术已经转移到了工业设计、广告和相关的符号与影像的生产工业之中”,“任何日常生活都可能以审美的方式来呈现”[8]11。
隐性的社会环境即社会的软件环境。这种社会环境的美主要指社会氛围的和谐。它是由每一个社会成员彼此交往中的心灵美及其语言美、行为美共同建构、完成的。具体说来,它要求人们在彼此相处的社会交往中,从内涵美、心灵美的建设入手,讲礼貌,讲道德,讲文明,讲公平,讲正义,讲诚信,讲秩序,相互包容,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相亲相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民胞物与”,“天下一家”,幸福安康,从而让每个人都能从中分享到一份精神的欢乐。
四、“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及其反思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科技水平的发展以及劳动状况的改善、异化劳动的消灭,人类社会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的实际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向劳动产品的形式美、人物身心中的仪表美、生活环境的硬件美方向迈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从形式层面变得愈来愈美好,于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种具有时代特征的现象。
首先对这一社会生活现象给予理论分析的社会学家,而后才波及美学—文化学者。
1988年4月,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社会学教授迈克·费瑟斯通在新奥尔良“大众文化协会大会”上,作了题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演讲,指出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特别是大工业批量生产中的产品以及环境不断被美化;艺术和审美日益走进日常生活,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生活与艺术之间的距离正在逐渐消弭,人们在把“生活转换成艺术”的同时,也把“艺术转换成生活”。
1990年,他出版《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一书,对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个概念作了较为全面的讨论。在他看来,日常生活审美化与两个关键词有关,一是消费文化,二是后现代主义。
稍后,法国社会学家鲍德里亚把日常生活不断趋于美化这一现象称为“审美泛化”或“审美价值”的扩散。
1990年,在《邪恶的透明》一书中,鲍德里亚指出,艺术作为比生活更高的价值体系以及由此导致的艺术与现实的对立“已经丧失了它的意义”,传统的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已不再清晰,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已经被抹平,现代社会中,“一切事物都趋于审美化”和艺术化,“世界上所有的工业机构都要求具备一种审美的维度;世界上一切琐屑的事物都在审美化过程中转变”。因此,在当今世界,“当一切都成为审美的时候也就无所谓美丑”。这个论题的另一位倡导者韦尔施在《审美化过程:现象,区分与前景》一文中揭示:“近来我们无疑在经历着一种美学的膨胀。它从个体的风格化、城市的设计与组织,扩展到理论领域。越来越多的现实因素正笼罩在审美之中。作为一个整体的现实逐渐被看作是一种审美的建构物。”文章指出,今天的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的范围,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深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如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社会活动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与生活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社交活动之间不存在严格的界限。这种“审美化”过程不只停留于城市装饰、购物中心的花样翻新、各种城市娱乐活动的剧增等表面现象,而应把它理解为是一个深刻、巨大的社会—文化变迁。如果说经典的社会学家把“理性化”(韦伯)、“社会分层”(杜克海姆)等看作是现代社会的动力并以此为研究中心,那么当下的社会学研究则应该把“审美化”作为研究中心。2000年,冯特(Fuente)在《欧洲社会理论杂志》5月号上发表《社会学与美学》一文。作者在纵览最近10多年来西方社会学、美学论着后指出:当代西方社会学与美学相互渗透,出现一种审美化趋势,以至于当代社会的形态越来越像艺术品。“审美化”正在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原则。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开始把审美化作为自己主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并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学与美学的关系[9]。
与西方学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侧重在社会学界讨论不同,中国学界讨论这个问题的领域集中在美学、文艺学学科。
2001年,周宪在《哲学研究》第10期上发表《日常生活的“美学化”———文化“视觉转向”的一种解读》,最早把西方社会学—美学界讨论的这一社会现象介绍到中国来。与后来的一般译法不同的是,他将aestheticization译为“美学化”。
2002年,陶东风在《浙江社会科学》第1期发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同年陆扬所译的韦尔施的《重构美学》在国内出版,他们不谋而合地将aes-theticizationofeverydaylife翻译为“日常生活审美化”。从此,“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一命题正式在中国学界登场,但文艺学出身的陶东风在文章中说明的重点是由此引起了文艺边界的扩张,传统文艺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应当转向文化研究。
2003年,他主持了关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一个讨论[10],2004年发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社会学的重建》[11] ,2005年发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学的学科反思》[12],都表现了这样的用心。不过由此引起的问题是:谁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百分之几的高收入人群,还是中产阶级,抑还低收入的工人农民?文艺学不研究文学艺术,而研究文化,什么是“文化”?如何从事“文化研究”?如此等等,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和思考,许多学者都参加到这场讨论中来。
综观与反思“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讨论,有几点值得说明:
首先是中文译名问题。
Theaestheticizationofeverydaylife,周宪译为“日常生活的美学化”,陶东风译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其实不如译为“日常生活的美化”更准确、更明晰。
Aestheticization一词的前缀是Aesthetic,作为形容词,意指美的,美学的,审美的。将这里的Aestheticization译为“美学化”,显然不符合原意。由于中文的“审美”涵义相当宽泛,可包括对丑的认识,将Aestheticization译为“审美化”也容易引起误解。
根据原意,将Theaestheticizationofeverydaylife译为“日常生活的美化”更加精确。我们看韦尔施《重构美学》及部分国内学者使用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所指,都是这个意思。如韦尔施揭示当代生活审美化的特征:“审美化最明显不过见于都市空间之中,过去的几年里,这里样样式式都在整容翻新。
购物场所被装点得格调不凡,时髦又充满生气。这潮流久已不仅是改变了城市的中心,而且影响到了市郊和乡野。差不多是每一块铺路石,肯定是所有的门户把手和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没有逃过这场审美化的大勃兴。甚至生态,很大程度上也成了美化的一门远亲。”
2金元浦指出:美曾经是艺术蛋糕特有的“酥皮”,现在却不是了,因为美已大量走进非艺术的日常生活中。“审美的日常生活化是说在当今社会中,原先被认为是美的集中体现的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经典的(古典的)艺术门类,特别是以高雅艺术的形态呈现出来的精英艺术已经不再占据大众文化生活的中心,经典艺术所追求的审美性、文学性则从艺术的象牙塔中悄然坠落,风光不再,而一些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准审美的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则蓬勃兴起。美不在虚无缥缈间,美就在女士婀娜的线条中,诗意就在楼盘销售的广告间,美渗透到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现代生活的美化并不一定要借助美的“艺术”,商品标准化、普遍化的美化装饰的大工业生产,使人们的日常用品与美紧紧联系到了一起。“如今凡事一旦同美学联姻,即便无人问津的商品,也能销售出去,原本销得动的东西,则是两倍三倍增色。”
“那些基于道德或健康的原因,越见滞销的商品,借审美焕然一新下来,便也重出江湖,复又热销起来。”“美的氛围是消费者首选,商品本身倒在其次了。”
法兰克福学派传人豪格在1971年出版《商品唯美主义批判》,将这种日常用品的美化叫做“商品唯美主义”[15]139。中国学者林同华在1992年出版的《超艺术:美学系统》一书中,专门辟出“商品美学”一章,对商品的美学价值加以探讨[16]345-346。与此同时,媒体、广告也是极为重要的方式。陆扬指出:随着电视普及到遥远的乡村边陲,那些美轮美奂的画面,一样变成了谈不上富裕的底层百姓触手可及的现实[15]143。韦尔施特别强调“广告”在公共生活空间中的美化作用:“审美化的浪潮正在席卷四面八方。它早就攻占并清洗了公共空间。这一空间的每一样事物都在一遍一遍被反复设计过来。由此产生的美闪耀着光辉,即使明显是触目惊心,也要被精心打磨。公共空间已经变得过度审美化了。”[13]119“公共空间中我们的确不再需要只是起美化作用的艺术,美化的任务……早已经以其他方式完成了。[13]121在广告取代了昔日艺术的功能,将美的内容大量传播进日常生活的今天,生活的艺术化已不是生活美化的唯一途径。
其次是对“美化”涵义的理解。“美”既有效用的美,又有形式的美;既有客观存在的美,又有主观投射的美。所谓“日常生活的美化”显然不是指客观效用的美化或主观臆造的美化,而是指现实生活对象客观形式的美化,或者叫生活用品、环境及生活主体的艺术化。效用的美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是人类诞生以来一直有的现象;主观投射的美是人们以充满超然愉悦的“审美的眼光”观照日常生活发现的“充满情趣的意象世界”[17]213,它在任何时候都能存在,均不构成现代社会的特殊现象。构成现代社会特征的“日常生活的美化”是指:一、客观的生活形式的美化。人们的日常消费品在满足了效用功能的同时,体积、结构、款式、包装等形式更加讲究、更加美观了,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硬件社会环境告别了粗放、原始的阶段,更加整洁、更加完美了,人们自身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也更有财力和精力注重身体的健美和仪表的修饰了。二、生活用品、环境及生活主体的艺术化。西方美学有一种很有势力的观点,是将“美”等于“艺术”。于是“日常生活的美化”就落实为“日常生活的艺术化”。
它与生活形式的美化是一致的,因为艺术虽然承载着、表现着真善内容,但最终是要创造一种形式美。
于是,生活用品形式的美化凝聚着包装艺术、装潢’艺术、绘画艺术、烹调艺术,生活环境形式的美化包含着建筑艺术、园林艺术、雕塑艺术、广告艺术,生活主体———人的形式美化体现着美容艺术、服装艺术、形体艺术、舞蹈艺术。在“日常生活的美化”进程中,生活与艺术已经难分难解,彼此交融。
再次,与“日常生活美化”的形式美特征相应,这种美诉诸审美者的感官愉快,是一种形而下的“身体美学”。对此,王德胜写过一篇《视像与快感:我们时代日常生活的美学现实》,有精辟的揭示。
他认为,为19世纪康德所不以为然的声色欲望娱乐,正日已成为20世纪人们日常生活的美学追求,这突出表现在人们对日常生活视觉快感的表达和满足上。“美”是写在妩媚细腻的女明星脸上的灿烂笑容,“诗生活”是绿树草地的“水岸名居”,“审美生活”是有斑斓的色彩、迷人的外观、炫目的光影装扮得分外撩人、精致煽情。这一切都足以说明,美的日常形象被极尽夸张地“视觉化”了,成为凌驾于心灵体验之上的视觉快感存在。它是“眼睛的美学”,不同于康德倡导的“用心体会”的精神美学。
由此他提出了“新的美学原则”:“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视像的存在最为具体地带来了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官享受,这种享受本身就是一种直接的身体快感。这里,视像与快感之间形成了一致性的关系,并确立起一种新的美学原则:视像的消费与生产在使精神的美学平面化的同时,也肯定了一种新的美学话语,即非超越的、消费性的日常生活活动的美学合法性。”[18]
美学不仅有超越欲望的形上维度,而且有承认欲望的形下维度。“先时,人言说‘审美’,必有高远的需求需要予达成;在今天,低级次的要求亦足以敷衍。故而取悦感官的某种安排,亦被称之为‘审美的’。升华因素如此降尊纡贵,审美需求已经接近了本能领域,甚至在此一领域中孕育而出。”[13]
11感官享受、欲望满足产生的“身体美学”、“眼球美学”、“形式美学”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是有其合法性、正当性的,只有当它不顾精神美学、心灵美学设定的界限过度追求时,它才有害,并走到美学的反面。正如伦理学家包尔生所说:“知觉的快乐也属于生命,而且我们也不从完善的生命中排除吃喝以及类似的快乐,只是它们决不能僭越为主。”[19]
238当生活中事物的形式产生的官能快感有悖心灵精神设立的价值藩篱时,就不属于“日常生活的美化”,而只能叫做“日常生活的丑化”。因此,将“日常生活的美化”等同于“就是欲望的满足,就是感官的享乐,就是高潮的激动,就是眼球的美学”[20],也是有问题的,这种极端的观点受到诟病和批评,也就是必然的了。
复次,“日常生活的美化”是一种广及整个社会群体的时代现象,不是相对于某一个阶层、某一部分人而言的。有学者认为:“日常生活的审美美化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古时候,中国的仕宦之家,衣美裘,吃美食,盖房子要有后花园,工作之余琴、棋、书、画不离手,这不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吗?”[20]
其实,费瑟斯通、鲍德里亚等人提出的“日常生活的美化”具有特定内涵,指覆盖整个社会的时代特征。在古代社会,尽管少数官僚贵族阶层日常生活具有美化特征,就社会大众的普遍状况来看,他们在温饱线上挣扎,何来“日常生活的美化”?
作为一种覆盖全社会的时代现象,它只能发生在政治文明和科技文明高度发展、生活消费品被大工业批量生产出来的西方现代社会,以及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和巨大变化的当下中国。费瑟斯通描述西方现代社会:从高楼大厦到百货商场,从建筑到广告,从商品包装到个人穿戴,都被“赋予美的预约,提供美的佐餐”[8]112。周宪指出:在中国,“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后革命时代”的特色话题。激进的“革命”时代,“‘美学’往往在演变成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工具的同时,也以某种‘非美的’方式实施了对人心灵和肉身的彻底改造。于是,日常生活充满了革命的意味,日益沦为残酷而又刻板的范式。不存在什么人类普遍的美的标准,只有带有阶级论烙印的美的理解,无产阶级或劳动阶层的美才是惟一具有合法性的美。革命把美学边缘化的同时,实际上把审美从日常生活中给驱逐了。节俭+贫困的生活风格已经谈不上也不需要谈论审美了。”“‘后革命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一种新的生活范式的到来。
改革开放极大地重塑了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但是一个经济或政治政策,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小康’目标的设定,与其说意味着一个人均年收入的量化指标,不如说是一个具有全新性质的生活方式的规划。”“‘小康’生活方式凸现出日常生活物质水准的大幅提升。与清贫诀别,同节俭说再见,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在享受着发达的技术文明的种种消费新花样,从电视到网络,从手机到各类时尚……作为一个问题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必然提上议事日程。”[21]
于是,电影、电视、录像、广告、摇滚、时装、选美、武打、迪斯科、KTV、游戏机、肥皂剧、流行歌曲、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等等,无一不成为今日大众的生活组成部分。当下中国,尽管不同收入的群体享受“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程度有不同,但无可否认的是,几乎每个人都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成果的受益者。今天的农民打工者谁没喝过可乐?可乐饮料是对白开水的美化,可乐罐头是对水杯的美化;今天的低收入户哪家没有沙发?沙发是对普通座椅的美化;今天的普通民众谁没有见过琳琅满目的广告、看过嬉笑怒骂的电视、进过装潢斑斓的商场、乘过的光洁舒适的巴士?这些生活视像和物品的审美指数不知比以前提高了多少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愈是向前发展,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愈益得到改善,日常生活的美化程度就愈高,范围就愈广。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日常生活的美化”绝不等于日常生活的全美或丑的消失。鲍德里亚认为,在现代工业“都要求具备一种审美的维度”的情况下,“世界上一切琐屑的事物都在审美化过程中转变”,社会生活“也就无所谓美丑”,这是一厢情愿、不切实际、以偏概全的乌托邦之见。生产力再发展,科技水平再提升,也不能完全消灭日常生活中的丑。
比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粪便下水、畸形怪状等等在得到清洁化、无害化处理和有效的医疗矫正之前无疑是丑陋的。生活中永远美丑并存,如同善恶并存、真假并存一样。“日常生活的美化”毋宁说是一种目标、一种理想,引导人类社会不断为之奋斗。
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也只能是使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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