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一词近年来成为热词。这种绝对化的表达赞赏的词语在中国人力求含蓄的语言习惯中比较少见。通过古籍《四库全书》数字化文献检索出使用该词共有228 处。其中最早出现的“最美”一词,是唐初房玄龄等人所编撰的《晋书·文苑列传·应贞传》中的“帝于华林园宴射,贞赋诗最美”一句。此处“最美”用以形容三国曹魏时期的名士应贞(公元?—269年)文采极佳,诗作艺术价值高。这当然是一种溢美之辞,因为应贞的诗作后来并没有被公认为文学史上的佳作。这是“最美”较早的用法,强调的是文学作品的审美学品位。此后“最美”较早出现在南宋杨简(1141—1226)所撰的《慈湖诗传·卷十五·小雅五》“而小 亦文采而肉最美,有硕德之象”一句。该句用以说明一种名“ ”、类似山鸡的鸟,其幼鸟羽毛绚丽,肉质鲜美并比拟此鸟有大德。这是《诗经》中常用的比德手法。此处“最美”所指不是“小 ”的羽毛有“文采”的形式美,而是强调其肉鲜美和对人的贡献而有“硕德之象”的功利意义。这也是“羊大为美”的“美”的原始功利意义。
现代语境下比较着名的“最美”用法是在1958 年4月毛泽东着文《介绍一个合作社》中。文章认为,中国6亿人口的显着特点是一穷二白。这看起来是坏事,其实是好事。并说:“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这是毛泽东在建国之初“一穷二白”的困境下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激励。这里用“最美的文字”、“最美的图画”来比拟人民群众不怕困难,从无到有的伟大创造是最好的,强调的依然是“最美”的功利意义。当代“最美”一词的最初流行是在1999 年歌手羽·泉发行的首张专辑《最美》中。这首歌是当年中国流行金曲榜金曲,是一首表达恋人之间美好情感的歌曲。
其中歌词:“你在我心中是最美,只有相爱的人最能体会……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沉醉。”这里的恋人之美凸显的是其外表美,但其实也有深层的伦理意义和功利意义。综上可见,“最美”是一个具有复杂涵义的词汇。
当前对“最美”现象的研究呈现逐步上升趋势。截止2014年8月在中国知网检索到仅篇名含有“最美”的文章有8708篇。
从发布年度看,该词在1995 年以前基本在20 篇以下;2004 年后开始猛增,到2011年迅速增加到983篇,2012年1409篇,2013年1779篇。所以2011年以来随着“最美”成为一种社会热点现象,也成为热词和研究热点。从发表论文的学科分类检索来看,“最美”一词在伦理学意义上更为常用,在进行人物评价时主要是指其伦理学涵义。
近年来,一方面,中国遭遇了食品安全危机、小悦悦事件、扶跌倒老人被讹等严重道德危机现象,另一方面,“最美”人物层出不穷。“最美”一定程度上挽回了人们道德期待的信心。“最美”已经成为对困境中的平民人物不凡选择的道德人格美的高度评价。从2006年“最美女记者”曹爱文为落水女孩做人工呼吸,2007年坚守岗位的“最美”乡村女教师王梅香,2008年为地震孤儿喂奶的“最美警察”蒋哓娟等个别“最美”人物“盆景”式的出现,到2011年后“最美”人物开始“风景”式井喷式出现:“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挡车救人的“最美女孩”刁娜,背着妈妈上大学的“最美女孩”孟佩奇,北京7·21 暴雨中救人的“最美农民工”,舍生勇救学生的“最美教师”张丽莉,三次勇闯火海关闭煤气阀门的“最美警卫战士”高铁成,冲进火海救员工牺牲的总经理“最美富二代”周江疆,在工作岗位上殉职的“最美中国人”歼-15 设计总负责人罗阳等。他们大多数成为中央电视台评选的“感动中国”人物,其道德楷模的典型事迹也成为网络和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的社会正能量,成为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型。
学界对上述“最美现象”的分析基本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展开的。比如多数人认为“最美现象”的实质是“真善美”的张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伦理要求的生动展现等。而对“最美”从美学意蕴角度研究的文章极少。“最美”概念其实有两个内在矛盾。其一,“美”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是美学概念,而“最美”却主要体现伦理意义,是人格至善的道德判断。即使今天中国层出不穷的“最美”现象其本质亦是“至善”,“最美”的美学意义被挤出,完全成为一个伦理学概念;其二,“最美”如果仅有伦理意义为什么不用“至善”概念代替?所以“最美”的本质是“至善”,但却有“至善”所不能完全替代的“美”的内涵。或者说“最美”的涵义更丰富,甚至高于“至善”。“善”需要行为实践,“美”需要情感欣赏,而“最美”人物的影响力应当包括这两方面,尤其是后者。当“最美”人物的道德行为上升为感人至深的美学意蕴时,其社会影响力能获得更大提升,对社会风气的净化作用会更显着。这也是李泽厚所说的“以美储善”的社会效果。所以“最美”人物不仅具有伦理道德价值,而且还具有深刻的美学意蕴。如果单纯将其作为一个伦理学概念来对待,这会使对“最美”现象的理解和研究失之片面。对“最美”进行美学考察,不仅不会弱化“最美”的伦理学意义,而且可以丰富和深化其伦理学研究。
在中国,“最美”之所以能替代“至善”对道德人物进行高度评价,其实有深刻的文化传统影响,尤其是受儒家“美”、“善”相依、“善”高于“美”的价值观念的影响。比如《论语》中就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在儒家的美学传统中“善”高于“美”而居于中心地位。这不同于西方文化传统。在古希腊,“美”、“善”可以相分,而且“美”可以高于“善”。如在《荷马史诗》中记载古希腊人认为为抢回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与特洛伊人打了一场十年的战争是值得的,并在战后善待海伦。对人体美尤其是体魄强健的外在美和力量美的推崇成就了古希腊雕塑的卓越艺术成就。
而中国古代更注重内在的人格道德美。当前“最美”现象的伦理学意义可以说是对儒家美学传统的继承,但却不仅是对道德至上的儒家思想的简单回归,“最美”被赋予了丰富的当代美学意蕴。具体如下:
一、“最美”具有草根道德人格美的审美内涵
“最美”人物的审美对象是道德人格美。一般而言,美学中美的存在领域和形态包括艺术美、社会美、自然美和科技美。其中人的美是社会美的核心内容。人的美包括人体美、仪态美、气质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个性美、人格美等。艺术美和自然美常常因为表现伟大人格而获得更高意义。比如《巴黎圣母院》因为成功塑造了貌丑心善的敲钟人噶西莫多而成为不朽的文学经典。中国人推崇梅、兰、竹、菊“四君子”的“比德”之美,使得这四种普通植物的自然美具有了深刻的人格美学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格美是美学最重要的形态之一。
“最美”人物所体现的正是道德人格美。“最美”人物受到普遍关注有其特殊的时代需要。当前,美学已经进入到了后现代主义众声喧哗消解一切的无中心时代,人类在寻求生存意义中不断迷失。国人极其渴望在“最美”人物身上寻找到能够拯救道德危机的人格美。
“最美”人物的人格美主要体现了草根道德人格美的独特审美意蕴。“最美”人物首先是公众视野中的“好人”,具有最平凡的人生过往,却因不平凡的行为实践而产生了感染人的道德人格美。今天中国的“最美”人物不仅出自草根,而且被草根网民所发现和宣传。“最美”人物昭示着在怀疑一切的后现代之后,普通人的生命意义何以存在和彰显。当下中国层出不穷的“最美”人物基本是忠于职责、无私奉献的普通人,不是儒家所推崇的士大夫的“君子”人格和“圣人”人格,也不是道家所青睐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人格和“至人”人格,更不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所高扬的“神圣”人格、“贵族”人格、英雄人格和精英人格。他们的人格美不是完美人格的再现,只是普通人一瞬间或长久平凡生活中的生命能量的集聚。可以说“最美”人物体现了当代人物审美从完美、强大的“神格”真正回到了普通的草根道德人格。这是美学和人格美内容在当代中国发生的重大变化,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意义。草根人格的真实、质朴、善良、坚韧、勇敢等内在的道德品质已经成为“最美”人物人格美的主要审美内容。
二、“最美”人物具有“崇高”美学范畴的审美特征
美学中有不同的审美范畴。审美范畴一般有优美、崇高、悲剧、滑稽、丑等。“最美”人物属于何种审美范畴?目前学界对此探索不足且尚无定论。李业杰、韦炜两位学者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他们在《美丽中国视野下“最美现象”的审美观照》一文中认为,“最美”人物属于美学范畴中的优美。他们论述道:“从社会美的角度说,‘最美现象’作为体现美学优美范畴的一种现象……”对于他们对“最美”现象进行美学分析,笔者认为难能可贵,但对他们认为“最美”属于优美的审美范畴的观点不能认同。“崇高”和“优美”作为两种审美范畴有明显区别。
古希腊哲人朗吉弩斯最早论述“崇高”的审美特征。在其《论崇高》中有名言:“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这几乎确定了崇高与人格美之间的密切关系。18 世纪英国哲学家博克写出了《论崇高与美》,“崇高”才正式成为美学范畴。根据博克的理论,“优美”和“崇高”两种审美范畴分别产生于“爱”和“自我保存”两种不同心理需要。“优美”审美范畴主要突出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统一、平衡、和谐状态的审美特征,“优美”的对象带给欣赏者单纯的愉悦感。“崇高”的审美范畴则主要显示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冲突和对立状态,并且在这一对立冲突中,显示出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超越,审美客体带给欣赏者的首先是由巨大精神压力带来的震撼感、紧张感等痛感,在获得心灵净化后转化为超越性的快感。“最美”人物带给我们的感动不同于艺术作品中塑造的典型人物形象,他们真实而平凡,而他们成为我们“审视”和“仰望”的审美对象后就出现了审美距离,主要是因为他们超越了平凡的“小我”,在无私奉献中呈现出高尚的人格美。所以笔者认为“最美”人物的审美意蕴主要属于“崇高”的审美范畴。从审美形式上说,无论是“最美司机”吴斌被撞击后的76秒忍住剧痛平稳停车,“最美教师”张丽莉面对失控的汽车推开学生,还是“最美战士”高铁成三次冲进火海关闭煤气阀门,他们的行为在血与火的视觉冲击下,在审美形式上出现的是对立、不协调、零乱。
还有常年坚守在贫苦乡村的教师王梅香,面对破旧的教室和几个同样贫苦的学生,或是常年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的孟佩奇,这些生活场景都不是“优美”范畴中形式上的整齐、和谐、秩序。“最美”人物在内容上是主体对突发危机和长期困境的超越与积极应对,显示了人不屈服于艰难危险的自信和从容,带给人们的审美感受是强烈的心灵震撼,是超越了痛感的主体强大生命力和责任感实现的快感。这种审美感受不同于上述两位学者所言:“最美现象给我们的是审美享受,是喜爱,是迷恋,是欣赏,是心旷神怡的审美愉悦。”
众多网友们在论坛中表达的也是从“最美人物”身上受到的感动和心灵的震撼。杭州万名市民自发为吴斌送行,与其说是对这位平民英雄的喜爱,不如说是对其行为美和心灵美的感动与敬重。所以笔者强调“最美”人物所具有的审美内涵是属于“崇高”范畴,是平凡人物伟大心灵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伟大人格美。将“最美”人物的审美归属于“优美”范畴弱化了其审美意义。而且“最美”人物究竟属于“优美”还是“崇高”审美范畴不仅是个理论问题,也会对艺术实践产生影响。也许是受“最美”人物属于“优美”范畴思想的影响,工艺美术大师韩美林根据吴菊萍事迹创作的“天使之手”城市雕塑造型优雅唯美,显示出母性的温柔,表现了创作者高超的艺术技巧。但观者多评价说“这不是吴菊萍的手,是超模的手”。的确这尊雕塑手的线条纤细柔美,显示不出农家女吴菊萍接孩子时的力量,手和托举的孩子也不成比例,难以想象被塑造得如此轻盈的孩子从10 楼掉下会有300多公斤的重量,造成吴菊萍的一只手臂粉碎性骨折。艺术来源于生活,雕塑作品在塑造人物时常常以抓住精彩的一瞬为创作要求,吴菊萍完美的“一接”瞬间应该可以更传神地表现其勇敢和不凡。
三、“最美”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开始是网络虚拟世界的大众审美判断,进而逐渐成为一种自下而上获得主流价值认同的审美现象
“最美”是一种强烈的褒扬和认同,尽管有客观审美对象基础,但更侧重个人的主观感受。无论“最美”人物曾经如何,在某种情境下确实以其行为感动了无数网友。这也显示出当下审美生活日益主观化的趋势,反映了美学发展的时代变迁。这是一个“我”审美时代,无数个“我”的审美判断形成了客观审美潮流。“最美”人物在网络世界中被关注和评价却引起国人的现实关注,这体现了当今美学现象传播的新变化。“最美”人物不是少数学者和文学艺术精英的创造和总结,而是大众审美的广泛推动。这也是一个审美判断底层化的时代。但这种底层化在“最美”现象中并不低俗,反映了人们对道德人格美的渴望与期待,是对主流价值的回归。在消解意义的大众娱乐文化盛行时代,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最美”人物出自网络评价,但因其温暖人心的感染力很快被主流媒体所认可。根据中国知网检索从2011 年“最美”人物集中出现,至今仅《光明日报》所发篇名中有“最美”字样的文章达到131 篇,《人民日报》篇名中有“最美”的文章达到74 篇。“最美”人物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佳代言人,网民成为推动“最美”人物主流化的重要力量。大众美学和主流美学实现了统一,相对于被主流边缘化的选秀等娱乐至上的大众美学,”“最美”人物的审美具有大众与主流所共同认可的道德人格美的深刻美学意蕴。
四、“最美”作为审美对象具有超越严肃伦理意义的生动活泼的美学意蕴
现实中,伦理意义的“最美”人物因为具有道德榜样的典范意义而容易被过高期待而陷入道德被“完美化”的牢笼,也会因为不断被质疑动机而从道德神坛上倒下。如深圳女孩街头给乞丐喂饭而被称为“最美女孩”,后经调查却是有记者不顾职业道德,花钱雇女孩当演员喂饭制造假新闻。因未脱婚纱报道灾难而被称为“最美新娘”的女记者自称事发突然从婚礼现场跑出而来不及脱婚纱,也被质疑有做秀嫌疑。“最美”人物泛化已经遭到批评。人们怀疑这些“最美”人物是否能拯救当下中国的道德危机。很多“最美”人物认为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比如吴菊萍不断强调救孩子只是出于母亲的本能。“感动中国”给吴菊萍的颁奖词中有“她挺身而出,接住生命,托住了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她并不比我们高大,但那一刻,已经让我们仰望。”吴菊萍的行为可以“体现”但真的能托起“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吗?西方谚语说爱自己的孩子的是人,爱别人的孩子的是神。吴菊萍在后来的宣传中也面临被“神化”的处境使她忧虑自己被媒体宣传得太完美。这也是许多“最美”人物共同的忧虑。吴菊萍获得了所在公司的20 万奖金,有人认为应该捐出去以显示其高尚品质,在接受采访时她拒绝捐出引发争议甚至被怀疑救人动机。她只说了这样一段话:“阿里巴巴奖励的 20 万元以及省市给的一些奖励,我要留给父母和孩子。像我这样的家庭,也不富裕,还是需要钱的,我想大家也能理解。一个人如果对家人都不好,就不可能对社会好。我想做一个真实的人,就是这样。”
其实吴菊萍作为一个出身农村,背负房贷的普通劳动者生活并不容易。她的拒捐超越了严肃的道德说教不够“高大全”但显得更加真实可爱。从审美判断上并不影响其“完美一接”的壮举的感染力。之所以会引起争议是因为一些人已经对吴菊萍这样的“最美”人物寄予了很高的道德期望,不能接受其任何自己认为的道德瑕疵。很多“最美”人物并不愿意成为道德明星。过于强调“最美”人物的严肃道德意义不仅会给其造成很大精神压力,而且将他们当成道德标杆也存在公众的道德期望可能落空的风险。道德强调自律不能强加于人。正如着名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所说,“每个民族的道德准则都是受他们的生活条件决定的。倘若我们把另一种道德反复灌输给他们,不管这种道德高尚到什么地步,这个民族都会土崩瓦解,所有个人也会痛苦地感受到这种混乱的状况。”
而揭示“最美”人物的美学意蕴,通过公众的审美活动有利于对“最美”人物进行道德松绑,使其从“完美”的道德光环中解脱,还原其真实平凡的生活。对“最美”人物审美时不需要对“最美”人物进行“一生一世”的道德审判以证明其严格的道德价值。当“最美”人物在“彼情彼境”下真实的朴素行为具有了震撼人心的强大感染力时,其人格美已经具有了毋庸置疑的美学意蕴,与他们以往日常生活中是否是道德完人无关,也与他们未来的生活选择无关。审美活动比道德实践更强调以情动人,对“最美”人物的行为美、人格美进行审美判断会更生动、活泼和有感染力。强调“最美人物”具有美学意蕴并非削弱“最美”人物的伦理意义,“最美”人物的道德选择在审美中也具有永恒意义。对于“最美”人物伦理意义和道德示范作用的过于强调其实是对当前中国道德危机的一种无奈的非理性扩张,也许会因一个个道德明星可能存在的极小的道德瑕疵而使过度期待轰然倒塌造成更严重的道德信仰危机。这也许是文学艺术中的英雄人物比现实中的英雄人物影响更长久的原因。而且“最美”人物的故事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可以成为文学影视艺术作品创造的源泉,这样可以扩大“最美”人物的深远影响力。所以,揭示“最美”人物的美学意蕴引导公众关注也能使公众变得更理性,更宽容,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五、“最美”人物也会经过时代的检验和沉淀,而在泛化中出现审美疲劳
随着“最美”人物层出不穷,人们也会像对待其他审美对象一样出现审美疲劳。尤其是“最美”泛滥化会加速这种审美疲劳。如芜湖副市长每日骑自行车接送女儿上学,被网友称为“最美父亲”,官员父亲骑自行车送孩子上学而非派公车就成为“最美”,这样的“最美”近乎讽刺。深圳女警为一老年乞丐剪指甲被称为“最美警花”。“最美”已经从吴菊萍、张丽莉等需要冒着生命危险舍己为人的完全利他行为和乡村教师王梅香、乡村医生周月华等长期坚守无私奉献的部分利他行为,变成父女亲情和举手之劳的爱心行动的一般利他行为,民众的道德期许越来越低。一方面这符合社会发展对道德要求更宽容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最美”泛化之时其审美意义已经在贬值。各地不断评选“最美某地人”和各行业评选“最美某行人”已经成为潮流。加上“最美”人物评选逐渐与地方政府的“眼球经济”相联系变成功利主义的工具更加速了这种贬值。当“最美”已经沦落为大街小巷的广告语“醉美”时,恶搞和戏谑已经破坏了“最美”的伦理意义。所以有记者指出:“我们要慎言‘最美’,让冠以‘最美’称号的东西名符其实,成为经典。否则,就是对‘最美’的亵渎和抹黑。‘最美’最好,慎言‘最美’更好!”
过度消费英雄或人为拔高,可能引发负面效果。以上这些问题都违背了“最美”人物和支持他们的网友的初衷,把“最美”人物完全变成了某些人手中唯利是图的宣传工具,不仅加剧了人们的审美疲劳,而且使得“最美”人物脸谱化而完全失去了感染人的审美意义。我们当然不希望无私奉献的平民英雄也会像流行文化一样被人们逐渐淡忘。所以需要珍惜“最美”人物的无私奉献,不是把他们宣传为拯救道德困境的完美人物,而是在他们的感召下学习和践行他们的可贵精神,这也是我们强调“最美”人物的美学意蕴的主要目的。同时在我国这样一个资源日益枯竭,发展要求依然迫切的国家,鼓励创新、崇尚自由会成为更强烈的时代需要。人格美不仅包括道德美,还有自由人格美、创新人格美等内容。“最美”人物也会呈现更加多样化的状态。即使是道德人格美也有不同的时代内容。比如曾经为保护集体羊群而冻伤的草原英雄小姐妹无私的道德人格在今天只会让人们痛惜,不可能成为审美对象。
“最美”由涵义复杂多样的词汇,变成2011 年后集中于道德人物的评价,现在又逐步回归其多样化的涵义,“最美”的涵义总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反映了不同时期人们对“最美”的不同期待。道德危机下人们期待人的道德“最美”,生态危机下人们期待生态“最美”,中国文化走出去遭遇困难时,人们可能更期待电影“最美”、艺术“最美”。从文献检索结果看,从2011年开始一方面“最美”日益集中为道德美,但另一方面“最美”也向生态美、艺术美、人体美等方向拓展,如“最美乡村”婺源,“最美莫过青瓷”,“最美女性”等。其实后者也是对“最美”美学涵义的一种回归。“最美”的对象永远在变化,过去的“最美”是鲜活生动的美学史的缩影,未来的“最美”需要我们去创造。“最美”在时间之纬上指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创造新的“最美”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一部分。
注释:
[1]汪荣有“.最美现象”的伦理价值.道德与文明,2013(01)
[2]韩振峰“.最美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光明日报,2012-07-07
[3][4]李业杰,韦炜.美丽中国视野下“最美现象”的审美观照.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5]孙雪梅.我不是英雄,只是恰好碰到了.京华时报, 2011-07-18
[6][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195页
[7]康美权.“最美”当慎言.声屏世界,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