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美学不应该有门户之见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19 共1675字
美学无门户之见
美学即是研究有关审美活动规律的学科。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美学富于形而上学的追求和思辨色彩;作为新兴人文科学,美学不断吸收着文化人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使它的研究更注重科学方法的运用。当下的教育体制硬性把当代学生用“理科生”、“文科生”和“艺术生”来区分,但其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纯粹的“理科生”、“文科生”和“艺术生”。因为生活中人对“美学”的定义是不相同的。所谓“美”是由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聚合而成的,一个只纯粹学习某方面能力的人是很难创造出“美”的。
设计美学的理论
一方面具有渗透性和融合性,它不能与设计原理和形态构成理论相隔绝;另一方面,它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学术完整性,不因审美经验的分散性而失去理论的方向。因此,美学并无门户之见,它既需要我们用感性的思维去感受,也需要我们用理性的思维去整理。当这两种思维适当的融合,我们才能去创造艺术,去创造美。因此,在美学研究中我们就需要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脱离理论的整体联系,把设计整体的审美特性肢解为色彩美、质地美和形式美等等,以色彩和形态的构成理论取代设计美学的研究;另一种是脱离设计实践用形而上的玄想把设计变成一种美文学。
正像一位建筑学家对于英国作家罗斯金的建筑评论说:“罗斯金先生的思想,在幻想艺术的诗歌中飞翔的够高的,但是,它们不能降落到简单的无诗意的构造细部上来。”因为他完全忽视了建筑本身所要求的结构完整性和功能适用性,却专注于建筑表面的某些虚饰。罗斯金先生就犯了门户之见的错误,他只知道用感性的思维去构造他心目中的建筑,没有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一下建筑的适用性或是其他,以至于他的建筑很美却显得单调无比。美学不应该有门户之见,一个美的东西就应该用感性去构建它的外观和内部,用理性去思考它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也许有人会说:“设计师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主要是在设计实践中培养和提高的,它不能靠某种书本和知识而取得。”然而,审美作为一种感性和理性相交融的活动,并不局限于对色彩或空间形态感受的精微,还与整个社会的文化底蕴和时代氛围相关联。设计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一个环节,不仅是一种技术实践的活动,也是科学和艺术的结合。它更加需要对于科学技术和艺术创作有一种本质的领悟和规律的认识。这就是为什么在产品形态的千变万化中,形式美只具有从属的意义,审美价值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追求,功能美才是产品功能与形式变奏中的主旋律。
在欧美工业设计的历史中,功能主义设计理论曾经提出了“实用就是美”的观点,这种门户之见造成过两种不同价值范畴的混淆和理论的简单化。“形式追随功能”还是“形 式追随感觉”或“形式追随情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设计理念和美学主张,但也留下了理论的缺憾和思索的余地。美学无门户之见,我们在创造美或审视美时,都应该多方面的去思索。 美学体现在产品的设计上,产品的美或不美在设计上就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出。而设计在于创新。一个产品设计创新的成功是以先进性和社会接受能力二者的兼顾为基础的。至于如何从事审美创造,也并非一个“变”字所能囊括。在设计实践中,人们会经常发现那些“张冠李戴”,“喧宾夺主”或“画蛇添足”的败笔。就是因为他们违背了设计美学的规律。另外美学无门户之见。我们在设计创新的同时,需要多方面去考虑才能设计出一个独特而美丽的东西。
设计美学把产品系统与人的关系作为考察的中心,由于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决定了产品功能效用的多层次性。所以任何设计产品都是实用、认知和审美三种功能的复合体。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创作时,不应该有门户之见。设计产品是实用、认知和审美功能的复合体,尽管三者所占比例不同视情况而定,然而以符号认知功能为先导、以实用功能为表现手段和精神追求的原理是共同的。我们不能有门户的认为,一件产品外观很独特就认为它是一种美。审视一件产品,我们就应该从审美的角度和实用的角度去审视它,去欣赏它其中蕴含着的美。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是设计灵感取 之不尽的源泉,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带门户的去创造一件产品。
美学无门户之见,正确审视这个命题,我们才能应对社会的千变万化,才能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设计出适合这个社会的产品。用产品体现这个社会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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