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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最新版)

来源:MBA专业论文写作指南 作者:侯先荣
发布于:2019-12-13 共4664字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实施以“分类培养”为原则,改革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多元复合体系的设想,研究生教育可以分为职业型、修课型和研究型三个不同的类型。

  工商管理硕士(MBA)属于职业型研究生,主要是培养适应特定职业要求的高层次职业经理人才,其培养方式主要是注重案例教学,进行高水准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训练。MBA研究生注重实际工作经验,根据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精神,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也可以是高质量的案例等,对学术性要求相对较低。所以在导师配备上,职业型研究生一般不在全程配备导师,而仅在进行论文工作期间,配备论文导师,目的是尽量帮助学生学以致用,使完成论文的各个阶段成为促进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重要环节。为充分体现MBA专业学位的特点,进一步提高MBA的培养质量,借鉴国外、国内MBA教育的成功经验,在课程学习完成后,集中完成MBA学位论文,根据《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为做好MBA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工作,使论文导师的配置更加合理化,进一步提高MBA论文的指导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一、论文要求。

  学生所取得的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中最低学分要求。集中完成MBA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及论文选题可以是专题研究,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鼓励以编写案例作为论文选题。

  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脱产MBA学生从开题到答辩应满6个月,在职MBA学生从开题到答辩应满9个月的时间。论文应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院制定的对各类选题论文的规范要求进行。

  论文篇幅一般为1~3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 200字。

  二、论文指导。

  MBA论文指导采取学生与老师双向选择,由学生先向相关研究方向的导师组提交论文意向,再由导师组确认是否提供指导。指导老师可以根据研究方向与其他指导老师或有MBA论文指导资格的老师组成导师小组,在读博士生可以作为导师助理加入并协助工作。

  1.采取导师小组制。

  导师小组由3至5人组成,可以由以下方式产生:

  (1) 由一位教授作为论文导师小组召集人,并任组长,成员可以是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在读博士生(含校外院聘硕导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政府与企业的管理人员)。至少有两名小组成员具有硕导资格;(2)由两位副教授联合作为论文导师小组的召集人,成员可以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和在读博士生(含校外院聘硕导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政府与企业的管理人员)。至少有两名小组成员具有硕导资格;(3)导师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学术上研究方向相同或部分相同的老师组成,例如:营销方向、战略管理方向、财务方向等。小组成员的搭配应合理化,教授、副教授、讲师(具有博士学位)等多层次老师组成。导师小组成员名单交MBA教育中心,经MBA战略委员会同意后生效。

  2.导师小组的召集人先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我院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然后由各组长先自由组阁小组成员,报到MBA教育中心;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就由MBA教育中心先初步进行分组,如果不合适再进行调整,分组确定后由MBA教育中心整理报MBA战略委员会同意后生效。

  3.导师小组除召集人任组长外,至少要选一名副组长,在组长出差、出国时暂时代理组长,开展本组的论文工作。

  4.导师小组组长在出差、出国前,必须妥善安排并落实离校期间的研究指导工作,便于顺利开展MBA论文工作。

  5.为了保证论文质量,一般情况下,每个小组每次指导的MBA学生不应超过20人。

  三、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采取导师小组负责制。论文正式开题应在取得大部分核心课程和必修环节规定学分且进入研究生最后1~2门课程学习之后进行。开题时须填写开题申请书,写出书面选题报告(一般为3000字),由导师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开题,开题后考核表由导师小组组长签字,并将经导师小组组长签字后的开题申请书交到MBA教育中心,如果组长不在,由副组长召集进行开题并签字审核。如果开题没有通过,由作者在一个月内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进行开题。

  四、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首先由本人提交论文给导师小组评阅,如论文达到MBA要求,由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交导师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填在《中山大学学位申请书》内,由组长签字,再由MBA教育中心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指导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等。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五、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术领城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或是从事该领城的实际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管理人员,要求他们责任心强,学风正派,能够对论文有实质性的指导。论文评阅人名单由MBA教育中心与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商定所要聘请的评阅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对学生和导师小组保密,对相关的学位委员会委员和管理学院有关负责人采取回避制度后正式确定。论文评阅秘密传送。

  每篇论文的评阅人一般为2名(由我校具有刮教授以上职称的导师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小组成员不得作为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将对论文的详细评语填写在《论文评阅书》内,交回MBA教育中心,可参考以下方面进行评议:

  1.论文选题具有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揭示所涉及专业的内在规律,有新意。

  2.对国内外学术和实务动态、本学科领城前沿知识以及本专业理论与技术的了解程度;对文献资料和事实材料(如案例背景)的掌握及综述能力。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工作的能力;调查报告的广度或案例研究的深度,研究论文的新见解、新观点、新方法、新数据、新资料;研究成果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4.概念清晰与分析严谨的程度;材料的真实性和结论的合理性;论文规范性与文字、图表表达能力。

  5.论文是否达到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评阅人应对论文是否达到与申请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

  (1)如两位评阅人都同意论文可以参加答辩,则可安排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可以参加答辩,而另一位评阅人认为不能参加答辩的情况,则送第三位老师匿名评阅。第三位评阅人认为可以参加答辩,则该学员可以参加答辩;如果第三人认为论文要进行修改,则MBA教育中心以餍名方式将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有关导师小组组长,组长应针对所提出问题认真审查论文,提出是否按期答辩的处理意见一如果第三人认为论文不能进行答辩,则要修改论文一在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MBA教育中心以匿名方式将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有关导师小组组长;

  (3)如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可以答辩,而另外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基本合格,但需修改后才能答辩,则MBA教育中心以匿名方式将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有关导师小组组长,组长应针对所提出问题认真审查论文,提出是否按期答辩的处理意见;

  (4)如有二位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后才能答辩的意见,论文必须经过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MBA教育中心以匿名方式将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有关导师小组组长。

答辩现场

  六、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由MBA教育中心与学院分管MBA工作的领导协商提出,学位评议组主席审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涉及的相关人员就其所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的组成采取回避制。

  2.MBA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评阅人一般不参加答辩,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一般安排与论文相关研究方向的老师担任。导师小组的成员不能作为相关组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位评议组提名,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学术地位较高的答辩委员担任。答辩秘书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且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相关人员担任。另由工作人员1人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4.论文答辩原则上以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基本依据,主要审核论文程序以及论文写作的独立性。通过评阅参加答辩的MBA论文,视作毕业论文通过。

  5.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在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如果委员会由三人构成必须一致同意),方可通过。答辩会应有记录。

  任何进入答辩程序的论文,无论其是否通过都必须经过投票表决,给出明确的意见。未获通过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经不记名投票,若半数以上成员认为论文经修改后再提交答辩时,可做出允许作者在一年时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果答辩委员会未做出此项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作者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

  如个别答辩委员因故缺席,但专家到会人数及组成符合要求,则答辩会不必改期举行,缺席的委员不得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6.论文答辩程序:

  答辩委员会在正式宣布开会前,进行内部沟通,主要议题是:在本人阅读相关的硕士论文基础上,初步判断可能可以通过、可能不能通过或存在争议的名单,在答辩中本着简化的目的,将答辩的重点放在可能不能通过的或存在争议的论文上。

  A.主席宣布开会:召集本组需答辩的学生,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B.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C.对于答辩委员一致认为论文已经达到工商管理硕士水平的论文,则可以考虑免除论文陈述与报告,简化提问(例如每人10分钟答辩);对于可能不能通过或有争议的论文,可在学位申请人陈述与报告论文的基础上,进行较细致地提问,给予学位申请人充分的答辩机会。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D.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学位申请人及旁听人员回避)。

  a.传阅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b.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300 至500字,主要是归纳总结),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E.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起立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 成绩不公布)。

  F.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七、学科评议组审议。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中山大学学位申请书》、《研究生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论文等有关资料交MBA教育中心进行整理并报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对经答辩委员会做出决议,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要逐个对其思想品德表现、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议。凡答辩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学科评议组一般不进行审议,但对个别有争议的,经过复议程序后,认为确实达到学位标准的,可提交学科评议组审议;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学科评议组审议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以做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但对这类情况应从严掌握。

  学科评议组做出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学科评议组应将审查的材料(含通过和未通过的)。上报学位分委 员会审核。

  八、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分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审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科评议组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和有争议的材料。

  学位分委员会做出授子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学位分委员会应将审核的材料(含通过和未通过的)上报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批九、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位分委员会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或有争议的材料。

  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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