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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中国化进程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14 共9176字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一直致力于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和理论创新。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就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和理论创新的历史。  
  
  从马列主义到毛泽东思想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了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纲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纲领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中文原件,仅有俄、英两种文本,均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着作编译局译成中文。从内容来看,党一成立就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如下:“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纲领虽未明确提出以马列主义(指字眼)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但其中的内容却是马列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是以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当然,党当时还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和中国革命的性质,还不善于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许多内容都是从苏俄和共产国际抄来的。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在一大时还是一个幼年的党,不成熟的党。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提出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实际上制定出了党在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宣言又指出:党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表明党的二大宣言坚持了一大纲领所规定的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党的最高纲领。一个政党的纲领就是它的旗帜。中国共产党成立仅一年时间,就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并将它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制定出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指明了中国革命的正确方向。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它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  据查阅有关资料,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以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是在1929年。这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给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诸同志的信》中明确指出,要 “树立列宁主义的正确指导”。同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致驻莫斯科中共代表团的信》中又强调指出,要注意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通俗化以提高党员理论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虽然从一开始就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但由于对马列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还没有完整的、统一的了解,不善于将两者正确地结合起来,加之共产国际代表的错误指导,导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失败。据1927年11月的统计,党员数量由大革命高潮时期的近6万人锐减到1万多人。之后,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又犯了三次“左”倾错误。特别是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使党和中国革命遭到空前严重的损失,红军被迫撤离中央根据地。 
  
  针对党和红军存在的教条主义错误,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在实际上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也为他把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提供了有利条件。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之后,在全党主要是高级干部中掀起了学习运动。在这前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大力从事理论工作,研究中国国情,把党的一系列独创性的经验上升为科学理论,使党的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都出现了新的面貌。 
  
  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深刻地论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尖锐地批判了主观主义作风,号召全党注重调查研究,树立理论和实际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作风。党的高级干部开始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全党普遍整风做了重要准备。此后,全党普遍整风运动开始,主要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作风。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对毛泽东思想加深了认识和理解。1943年7月5日,王稼祥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中,首次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全党整风的基础上,1944年至1945年4月召开的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于1945年4月20日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内若干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的结论,使全党对中国民主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达到了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一致。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隆重召开。这次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就是: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新党章还明确规定:努力地学习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强调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系统地回答了中国革命的社会历史环境、经济文化基础,以及革命性质、基本动力、斗争形式、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和领导力量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刘少奇在七大上概括了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关于现代世界情况及中国国情的分析,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解放农民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统一战线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战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根据地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党的理论与政策,关于文化的理论与政策等。”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成熟,反映了党的理论水平的极大提高。这对统一全党的思想,指导全党的行动,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      
  
  党的七大以后,全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全党同志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致,努力奋斗,迅速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大大加快了中国革命的进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顺利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在1956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毛泽东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总纲对党的指导思想作了这样的表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党在自己的活动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的原则,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者经验主义的偏向。”这里没有明确提出把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刘少奇作的政治报告和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没有这样的 内容。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造反派”攻击刘少奇、邓小平在八大时删掉了毛泽东思想,并把这作为他们的一条罪状口诛笔伐,横加批判。其实,这是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毛泽东思想有特定的含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八大总纲的上述提法实际上指的就是毛泽东思想,只是说法不同而已。而且,自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以来,毛泽东本人多次制止歌功颂德现象,反对把自己的名字与马恩列斯并列。同时,也吸取了苏共的个人崇拜造成严重恶果的教训。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八大党章总纲对党的指导思想作了这样的修改,这是无可非议的。 
  
  八大还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外交工作的方针。八大制定的路线和提出的许多新方针是正确的,八大前后党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出现了良好的开端,并取得了初步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果。但是,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十分艰难的探索过程,当时面临的主要是两大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规模速度问题。党在这两大问题上一度发生严重失误,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在经济建设上犯了急于求成的错误。这两方面又相互影响,使探索过程出现严重曲折,出现了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直至“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召开过两次全国代表大会,即九大和十大。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对毛泽东思想的时代特征概括有误,说“毛泽东思想是在帝国主义走向全面崩溃、社会主义走向全世界胜利的时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显然是不准确的。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总纲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表述,同九大一模一样。不过,删去了关于毛泽东思想时代特征的那段话。  1977年8月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坚持反对修正主义,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叶剑英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强调指出:我们党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才能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四人帮”妄图从根本思想上扰乱我们党。他们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大搞修正主义,唯心主义泛滥,形而上学猖獗。针对这种情形,在“总纲”指导思想一段中,增写了“党坚持反对修正主义,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大会宣告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在20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任务。但这次大会仍然肯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因而没有从根本上着手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十一大虽然没有完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制定新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但邓小平重新当选中共中央副主席,并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对中国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后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通过拨乱反正,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为了正确地认识建国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在邓小平主持下,中共中央于1979年11月开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
  
  《决议》恢复了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与他的正确思想加以区别,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它在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关于革命军队的建设和军事战略、关于政策和策略、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关于党的建设等方面,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们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决议》庄严宣告: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决议》对建国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的结论,并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决议》还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这些,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完成了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任务。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听取并通过胡耀邦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系统地总结了历史上党的建设的经验和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要求。首先是有了一个内容比较充实的“总纲”。它比较完整地、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长远目标、当前目标,党在国内国际方面的基本政策等等。关于党的指导思想,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条文中还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实践证明,十二大党章确定的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最终目标、组织原则等都是正确的,关于党的工作和党内生活的规定也是可行的,十二大党章是一部好党章。因此,十三大决定,保持党章原总体框架不变,对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改、调整和充实。关于总纲部分,主要是扼要地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增写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内容。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部分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中写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邓小平建设 。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鲜明地指出这一理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它“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这是深入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全党同志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科学称谓,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报告中指出:旗帜问题至关紧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他强调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因而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同时,总纲还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党章条文中还规定广大党员和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五大进一步把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必将发挥极重要的作用。 
  
  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       
  
  党的十五大之后,中国共产党进入了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任务,从1998年11月开始,领导全党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2000年春,江泽民进一步提出: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三个代表”的思想和要求,进一步回答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一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理论渊源、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因此,党章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条文部分,也作了修改补充,在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增加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在第三十一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加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在第三十四条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加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党同志的共同愿望。 
  
  从“三个代表”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之后,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显着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重大成果。    2004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着眼于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同时,十七大决定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在总纲中增加了关于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论述;“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党章条文部分,也作了修改补充。在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增加了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在第三十一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加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在第三十四条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加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我们相信,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越走越宽广,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将进一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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