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1844年开启的哲学性变革,马克思在人的本质研究领域也开始了一场深刻革命。自1843年起,马克思提出了6个有关人的本质论断,但这些论断并不是混乱无序的。马克思在确认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排除了人的本质的外在化后,以实践为逻辑主线,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阐释了人的类本质、发展本质;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突出了人的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本质;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强调了人的个体本质,从而为我们理解人的本质提供了一个有逻辑、有层次的完整图景。
关键词: 马克思; 人的本质; 四重维度;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01许多人将马克思的这句话理解为对人的本质的唯一论断,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首先,马克思在“社会关系的总和”前加上了“在其现实性上”这个特定的限定词,这就说明这并不是对人的本质的完全意义上的论断。马克思只是针对黑格尔、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的理解上的“抽象性”而提出的“现实性”,表达了对人的社会性、现实性的强调。其次,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费尔巴哈的过程中,就反对将某物或者某人的存在视为某物或某人的本质,反对从人以外去解释人的本质,如果简单的将人的本质归结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脱离了人的现实的、能动的活动,那么“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成为了一个抽象的、空洞的概念,那么马克思的人的本质与传统人学又有何异?可见,“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是人的本质的唯一性的解释与完整论断,不能将其视为人的本质学说的全部内容。
事实上,马克思自1843年起,提出了6个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即“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类本质、人的发展本质、人的共同体本质、人的社会联系本质和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本质”。[2]这6个论断不是前后混乱,自相矛盾,每一个论断的提出都是来源于马克思研究的问题与独特语境,它们之间有着必然的逻辑联系,马克思在排除人的本质外在化后,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3个层面有逻辑、有层次的论述了人的本质。
一、人的本质的真实来源: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自人类意识开始萌芽,意识到自己与他物有所区别之后,就开始了对人的本质的探索。但是在马克思之前,在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的研究上,大多数哲学家说到底都是将人的本质外在化,脱离人自身来寻找人的本质。随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确立,人们开始认识到人的本质在于人自身,但费尔巴哈的理论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费尔巴哈思想的影响下,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最终使人的本质的真实来源得到了确切说明。
古希腊时期,人们对自身和世界的认识还处于一种蒙昧的状态,在此时期,一些哲学家就试图寻找一种永恒的、唯一的存在物,作为世界的终极本原和说明人的本质的最终依据。比如,泰勒斯将水作为世界的本原,并将水看做人的灵魂,企图将某种“自然存在物”看做人的本质背后的某种“定在”。一些哲学家还试图用人的某些理性特征来阐释人的本质。柏拉图将人分为肉体与灵魂,认为灵魂才是人的本性。亚里士多德进而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虽然哲学家表面上是将人的意识抬到了人的本质地位,但他们还是把所谓的精神、思想脱离了人,成为了一种支配一切的万能实体。中世纪是神学的时代,人是由上帝创造的,人的本质不在人自身而在上帝。上帝或神成了人的本质背后的“定在”,这是更加赤裸的人的本质的外在化。
到了近代,哲学家用人自身属性来阐释人的本质,形成了感性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解释路径。比如,培根、爱尔维修等坚持感性主义者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本质是自然的机能、本质在人身上的体现。笛卡儿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实际上是将理性作为人的本质的依据。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哲学家沿着近代理性主义的路径,继续将理性作为人的本质的依据,但是此时的“理性”不是人自身的理性了,而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客观理性,经过康德的“先验自我”,费希特的“绝对自我”,谢林的“绝对同一性”,最后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已经脱离了人的现实世界,进入到人的纯粹思辨的精神世界来寻找人的本质。可见,近代哲学家所谈到的人都是被抽象化了的人,是从感性的客观世界剥离的人。此维度中的人,是蛰居于现实世界之外的纯粹虚无的人,哲学看似是人的哲学,实际上确是无人身的哲学,人的本质尚未得到真正的揭示。
费尔巴哈在探寻人的本质的真正来源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论证是从宗教批判开始的,他认为自然宗教的神和基督教的上帝,都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是人想象和幻想的产物,这样的原本从人的本质分裂出去的、独立的精神本质反过来成为统治人、奴役人的异己力量。所以,费尔巴哈以人为立足点,揭示了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虚幻的反映。并进一步断言:“人所认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自己”,[3]555从而将人提到首位,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虽然费尔巴哈对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理解上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将理性、意志和心规定为人的类本质,结果只是发现了抽象的人,但是却实现了哲学向人本的回归,为克服人的本质的外在化确立了逻辑前提。
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问题的思考受到了费尔巴哈的影响。在对宗教进行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提出:“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1]11马克思认为,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的本质不应该在虚无缥缈的天国世界寻找,人的本质就在于人自身。所以,马克思又同时提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情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自身。”[1]11“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这个命题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学的运用与发挥。学界中部分学者据此认为,此时的马克思还处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光环的笼罩之中,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两者的思想等同起来。费尔巴哈所作的贡献是揭示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但是费尔巴哈的哲学之所以称为人本学更为关键的是他对于人的本质的论述,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论述体现在对类本质的理解上,费尔巴哈从类本质、类特性的高度把人看做一种类存在物,进一步规定了人的类本质,把理性、意志和心规定为人的类本质也即人的绝对本质,从而形成了其人本学思想的核心。而对于马克思再述“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命题的考察,我们应还原到当时独特的语境中去。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对什么是人的本质提供了一个思想方向上的参考。针对从神身上寻找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应从人自身入手来探寻人的本质,从而为科学的研究人的本质确立了逻辑前提。
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阐释了人的类本质、发展本质
马克思在排除了人的本质外在化的前提下,针对何为人的本质的问题展开了有层次有逻辑的论述。马克思指出“人”有双重含义,首先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其次是个别意义上的人。一般意义上的人的本质,是指人作为一种生命形式的特殊性,即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区别。在自然界中,动物是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存在,动物与人不仅有横向上的共性关系,更重要的是,人还是从动物界进化而来,如何在人与自然尤其是与动物相区别的层面上阐述人的本质,是马克思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类是来源于费尔巴哈的概念,费尔巴哈认为,人是与动物不同的类存在,人的类本质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性。费尔巴哈将意识视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他认为,“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普通的回答:是意识。”[3]26只有理性、爱、意志力才是人的绝对本质,是人生存的目的。意识固然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意识不具有原初性与决定性,因为意识不是人天生的,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不断生成的。所以,从人的生命活动入手,马克思认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162一方面,人的生命活动是自由的活动,人虽然和动物一样也靠自然界生活,但却不像动物一样听从自然的摆布,而是在活动中不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在自然界面前争得了自由地位。另一方面,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动物与自己的生命活动是同一的,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在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的过程中,人愈发地证明自己是一种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马克思反对像费尔巴哈那样将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无声的、内在的,将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马克思所谓的“自由的有意识活动”不是人与生俱来的,不是人先天的规定性,而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所表现出的人所特有的生命属性。毋庸置疑,马克思对人这一类特性的考察仅仅是属于一种静态层面上的考察,如果把人的本质视为一个不断发展演进的过程,那么循着人的历史演进,探究人的本质变化的要素则是我们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众所周知,动物的生命活动是无意识的,纯粹是为了活着,而人则是致力于优化自身的生命存在,拥有反映人的生活更高追求的发展本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人类的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类“必须能够生活”“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即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与此同时,“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1]531-532人的需要决不是像动物的需要一样,是简单地、机械地重复,人的需要包含了前进和发展的尺度。可见,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历史发展的真正起点。
总之,马克思强调了人的类本质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不仅在静态层面上划分了人与动物的界限,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认识到了人类不是静态史,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而在人的活动中看到了“需要”这一致力于不断优化自身生命存在的内在表达,从而揭示了人的发展本质。只有坚持人的类本质和发展本质的有机统一,才能在人与自然尤其是动物相区别的意义上科学的认识人的本质。
三、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突出了人的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本质
马克思摒弃了人的本质的外在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阐述了人的类本质和发展本质,但是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人还是社会的产物,人的生活和生产活动都具有社会性,所以人还是社会存在物。人的社会性制约着人的自然性,作为社会动物的人所具有的自然性都渗透着社会性。自古希腊时期起,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直到德国古典时期,费尔巴哈也认为,从自然界直接产生的人,只是单纯的自然实体,而不是人,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人还在于它的社会性。马克思也对人的社会性本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对人的社会性考察中着重突出了人的共同体本质与社会联系本质。
马克思极为重视人的社会性,认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讲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与别人为他的存在,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人的本质也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讲才是存在的。马克思进一步将人的社会性内涵具体化,在《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中提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4]共同体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人之所以能够从自然界中脱颖而出,关键在于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人才得以生存与繁衍。只有在共同体中,人的类本质和发展本质才能整合起来。人的共同体本质只是阐明了人需要生活于一定的共同体中,并没有深入到共同体内部进一步说明究竟是什么东西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本质,为了适应理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1844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提出:“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5]这一提法表明,只有在共同体内部的社会联系中,人的类本质和发展本质才能得以实现。一方面,个体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处于一定的社会联系中,先天具有社会联系的需要和本性,否则便不能生活。另一方面,人通过实践活动不断的创造新的社会联系,使不同时代的人的社会联系具有不同特点。可见,社会联系既具有普遍性、必然性也具有特殊性和发展性,成为人不可离开的内在本质。
马克思的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本质经常被学界所忽略,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所谓的社会联系本质和共同体本质并没有增添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新内容,都可以融入到“社会关系总和”本质这一思想中。事实上,若是想系统地揭示人的本质,那么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论述一般意义上的人的本质则是必不可少的。马克思在论述人的本质是“社会联系”“共同体”时,前面都有“真正的”这一限定,与此相对应,马克思曾经提出过“虚幻的共同体”,指出:“虚幻的共同体”不是由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人的关系的实体化,而是人被抛入其中的共同体,只有单个人的需要与本质在共同体中得到彻底实现的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本质并不是毫无内容,其中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在社会中实现人的本质等问题所蕴含的价值尺度,是“社会关系总和”本质思想所无法阐释的。
四、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强调了人的个体本质
“人”除了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人,更是个别意义上的人。马克思虽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阐释了人的类本质、发展本质,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突出了人的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本质,但其所谓的人还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仅仅揭示了一般意义上的人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中的本质表现。要想全面、准确的论述人的本质,还要关注人的个体本质,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过程中揭示了人的个体本质,实现了从对总体人到个体人的本质的探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的本质学说。
从古希腊时期起,大多数哲学家在人的本质问题上所讲到的人还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往往关注人的共性并从中抽象出人的本质,忽略了人的个体差异性。而费尔巴哈虽然在探寻人的本质的真正来源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对人的个体本质也尚未进行说明。费尔巴哈揭露了宗教的秘密,指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但是在思考何为人的本质的时候,费尔巴哈从感性直观出发,发现每个个体具有意识,每个个体的意志、感情与爱都是与生俱来的,从而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的意志、感情与爱等抽象物的综合,也就是简单地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将其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普遍性。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研究有重大缺陷,他脱离了历史进程,简单地将人理解为一种抽象的存在。同时,费尔巴哈没有进一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差别,未将人的本质的定位到单个人身上。
马克思在关于人的个体本质的研究上实现了重大突破。1845年,马克思完成了以实践为核心的哲学变革,在批判费尔巴哈带有严重抽象色彩的人的本质思想,对于人的个体本质进行了深刻说明。马克思认为,实践是克服抽象性,通往现实的人的本质的唯一道路。实践作为人自由的、能动的活动,在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作用中,一方面,由于不断改造外部自然、社会,造就了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一旦形成,就成为了人类进一步进行实践活动的条件。在社会生活中,不仅每个时代中人类的社会关系具有很大差别,每个人自出生起就有其特殊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得到彰显,每个人的不同的分工和活动都会生成其具体的社会关系,因此才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特殊性。正如马克思所言,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其实都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马克思正是紧紧抓住了实践这一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而将人的本质最终定位到个体本质,完成了关于人的本质学说的完整阐述和深刻革命。
人是一切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根基,历史上关于人的本质的探讨数不胜数。事实证明,西方传统人学运用形而上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思考人的本质是不可行的。无论是像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那样单纯从主体维度理解人,或者是从费尔巴哈的自然人那样从客体维度来寻找人的本质,如果我们还试图寻找规定人的本质的终极力量和唯一定律,从超现实的、抽象的层面出发来规定人的本质,我们都无法找到现实的人的根据。马克思完成了以实践为核心的哲学变革,使得人学也完成了颠覆性的变革。马克思自1843年起陆续提出的6个有关人的本质的论断并不是前后矛盾、混乱无序的,而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三个层面上有逻辑的、系统的论述了人的本质。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些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综合起来考察,各执一端,就无法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学说的全貌。比如,只看到马克关于人的类本质的定义,即容易把马克思归结为人道主义的马克思;而只坚持人的个体本质,将其奉为人的根本规定性,那么人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又无法得到阐释。因此,只有坚持6个论断的有机统一,才有利于我们从整体上理解与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学说的逻辑性与科学性,深化对人的本质问题的科学认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张奎良.马克思人的本质概念的演绎程序[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11):68.
[3] 费尔巴哈哲学着作选集(下卷)[M].荣震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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