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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学的概念、理论基础及主要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11 共7559字
论文摘要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伦理学发展的当然背景。因此,由全球化而引发全球范围内经济伦理学的发展就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在这种背景下,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重新审视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主题、研究方法,无疑需要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中国气派、中国价值的经济伦理学话语体系。

  一、经济伦理学学科概念的创建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经济伦理学界以西方为参照,积极投身于中国经济伦理学学科体系的框架建构中,逐步形成了中国语境下经济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态势:围绕着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内在性关联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这些研究也为今天我们建构发展中的经济伦理学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思想资源[1]。但是,作为一门学科,经济伦理学的合法性地位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是主观人为的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是客观的,其学科依据在哪里?中国经济领域中突出的现实问题是怎样的?中国的经济社会与西方社会究竟有何不同?等等,这些问题构成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经济伦理学学科框架构建的基本追问。因为从根本上看,“离开了社会生活和实践的现实,道德理论自觉将没有依据和根基,而没有依据和根基的理论是解决不了任何现实道德问题的。”

  [2]基于这些认识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的经济伦理学学科概念应当涵盖以下内容:1. 经济伦理学的母学科是经济学和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应用于经济领域,因而它在理论上是一门伦理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2. 经济伦理学主要的学科背景是经济学、伦理学和管理学,是当代经济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单纯从某一个学科来解说经济伦理学的学科特征都是行不通的,只有从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上,才能够比较准确地定位经济伦理学的学科概念。在此,道德的经济价值、企业的社会责任、经济正义特别是分配正义、权利平等、金融危机的伦理反思以及消费伦理等应当成为经济伦理学这门学科的核心概念加以重点研究。

  总起来说,经济伦理学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相互联姻的交叉学科。没有经济学或没有伦理学的理论支撑,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大厦是绝不可能建立起来的。但是,经济伦理学也不是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简单叠加,而只能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的有机结合。必须从经济现象本身出发去寻找道德问题,而不是把道德哲学的一般原理机械地移植过来用以解释经济现象;同理,也必须从道德现象本身出发去寻找经济的根源,而不是把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机械挪过来解释道德现象。一个合格的经济伦理学家,既应当熟知经济学,也应当熟知伦理学,只有具备这样的知识和理论素养,才能够真正从经济现象中看到道德问题,从伦理现象中看到经济根源。因此,经济伦理学应以经济学和伦理学为主干学科基础,同时要运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科学的学科体系。

  二、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在美国,经济伦理作为一个学科领域以及作为管理的需求与实践已经具有相当的发展基础。从经济伦理理论的分析层次上看,主要包括宏观的经济体制与商业文明中的道德性、中观的经济活动中各种组织的伦理行为、以及经济和商业活动中的个人的伦理标准和道德性,其中对经济组织(企业)伦理问题及伦理管理的讨论是目前最广泛关注的话题。

  那么,什么是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如果我们将经济伦理学认定为一门以对经济活动的伦理追问为基本逻辑起点,以寻求经济活动的合理、有效的价值秩序为主要导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最终价值旨归的一门学问的话,那么,功利主义、社团主义、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契约理论都应该是分析经济中伦理问题的重要理论资源。从20世纪80年代起,托马斯·唐纳德森(Thomas Donaldson)开始将西方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经济伦理分析的理论框架,他将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所遵循的所有契约形式称为综合性社会契约,认为企业是社会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各种契约的载体。在弗里德曼看来,所谓利益相关者,其实就是那些能够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或者被公司目标所能够影响的集团、个人[1]。这个概念突破了传统的股东利益为上的观点,此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论证和区别企业除股东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了回应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所应该有的伦理义务,同时检验利益相关者管理和不同企业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什么联系,从而进一步了解企业如何并在何种程度上制定和实施利益相关者战略,以实现企业的目标。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埃尔默·埃尔·安德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机构的领袖诺曼·E.鲍伊(Norman E.Bowie)与研究生院企业伦理学系的教授、《企业伦理季刊》(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的前总编帕特里夏·H.沃哈尼(Patrcia H.Werhane)在其着作《伦理学》[2]中以全新视角对“利益相关者说”进行了分析,明确指出了对管理层决策有着特殊指导意义的道德义务,通过叙述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和对核心概念的分析,清晰地描述了管理者的真实处境,以及管理者的伦理基础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这不仅为竞争压力之下的管理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也为他们的决策过程提供了实质性的指导。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持续演进,我们认为,微观和中观层面经济伦理问题固然仍然可以采用上述理论做支撑,但是问题的变化使得分析问题的难度增加,需要启用新的理论资源。经济伦理学理论基础应该寻求经济伦理学何以形成或成立的理论基石,同时,这些基石应该是符合逻辑地联系在一起的基础理论体系。在此,我们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价值秩序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与系统论作为发展的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这样的选择表面看有随意之处,但是从经济伦理学日益演进的定义和其问题复杂所表现出来的对学理性的需求,又是切合实际的。

  1.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命题和最高价值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社会交往的普遍性和人对社会关系控制程度的高度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这样生动地描述过共产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

  马克思对于人的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憧憬虽然是指向共产主义阶段的,但是马克思同时坚定地认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

  所以,不同历史阶段应当理解为人的个性全面、自由发展逐步实现的过程。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灵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性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方面,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互为前提和目的,离开人的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发展也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手段,没有社会各方面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的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其二,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那样,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经济伦理学所研究的是经济与伦理趋向统一的内在过程,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伦理对经济活动过程和经济行为的调节作用(包含调节的方式、途径、作用等),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伦理建设的双重目标。康德认为伦理学或者说实践理性、道德法则所追求的全部对象和最高目的就是“至善”。“至善”就是德性和幸福的统一。就个人而言,只有把德性和幸福结合起来,才算达到了“至善”。在肉体与灵魂、感性与理性、幸福与德行、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之间,以及在经济与伦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割不断的纽带。然而,从根本上说,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完善与幸福,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这一终极价值旨归决定了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根本方向。因而,偏离对人的关怀、人的尊严、人的幸福的经济伦理学研究,注定会陷入抽象的话语虚设当中去。

  2. 经济秩序理论

  经济秩序理论源自西方发达国家,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两大流派都热衷论述的核心话题。自由主义把自由、自决、自治、竞争作为基本价值观,强调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机会均等,因而需要建立秩序来保护这种自由与平等。如联邦德国信奉新自由主义,其经济模式称为社会市场经济,又称之为“奥尔多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Ordoliberale Marktwirtschaft),“奥尔多”本身就是指合理的秩序。保守主义的基本价值观是传统、连续性、秩序、等级与权威,维护现存秩序成为其学说的基本精神,建立与巩固秩序显得更为重要。一般而论,经济秩序是指在经济生活、经济运行过程中起实际支配作用的规则的总和。现代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各种联系非常复杂的巨型系统。这种经济不仅要求建立经济秩序,而且要求这种秩序能反映现代经济的特点。经济秩序的概念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不带价值判断,对国民经济现存秩序作纯描述性分析的实际经济秩序,一种是根据某种秩序理想,努力追求和塑造的经济秩序。当某种秩序理想通过法律秩序得以体现,贯穿于经济运行过程之中时,便形成所谓经济宪法。除去西方意识形态话语的论争起因与背景,就其价值诉求来看,一种良性的经济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秩序化的职能看,经济伦理代表着一种批判性的理论姿态,即对社会经济生活和个人经济行为做出道德合理性的批判反省。在这里,道德合理性是一种最基本的价值评价尺度,它要求任何个人和群体在经济活动中不仅要遵循基本有效的经济技术规范,追求其经济价值目标,而且要保持其行为的道德正当合理性。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是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关于各个经济主体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包括各个经济主体在财产占有、生产经营、产品分配等方面的权利和相应的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义务;2.关于经济主体相互关系的规范。这种相互关系包括分工、协作、交换的关系,交换关系是最主要的,这种规范也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的规范。3.经济主体与行政权力机构相互关系的规范。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均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政府部门也是一种经济主体。但它毕竟不同于一般的经济主体,它承担着协调、控制、引导各种经济主体行为,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责任。因此,需要对政府机构本身的行为做出规范,处理其与一般经济主体的相互关系。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秩序的构成要素看,主要有生产与经营秩序,竞争秩序,市场秩序,货币、金融秩序,财政、税收秩序,劳动与分配秩序,行政管理秩序,等等。

  我们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中道德因素的介入与干预,注重道德考量的积极意义,倡导伦理审视的现实性与必要性,就是最大可能地消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秩序混乱状态,进而安顿我们的心灵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运作。

  3. 制度变迁理论

  20世纪70年代前后,旨在解释经济增长的研究受到长期经济史研究的巨大推动,最终把制度因素纳入解释经济增长中来。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North)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道格拉斯·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中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1],道格拉斯·C.诺思称之为“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指的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旨在提供一种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也就是说,一种合理而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使每个社会成员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果都能够得到有效保护,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要素的潜力,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积极性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经济伦理学发展研究框架的建构也自然要将制度的道德考量纳入自己的研究重心,同时积极发挥道德和伦理法则对制度乃至社会进步的积极引导因素。

  4. 社会公正理论
  
  公正是一个涉及伦理学、哲学、政治学和法学的跨学科范畴,多年来鲜有明确的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城邦以正义为原则,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其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它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西方近代思想家也都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就应该是一个受社会契约约束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由法律保护的自由平等的社会。从伦理学角度看,公正是人类普适性的基本价值,是一种道德原则、准则或道德价值和价值观念,表现为分配的均衡、合理。因而,社会公正最一般的意义是对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的公平分配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道德品质。在经济伦理的范围内,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权益的责任的合理分配。就公正本身而言,它反映的是一种价值关系,是利益与责任均衡合理地安排、调节。如何实现经济权益的合理分配,如何保证经济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以及如何为优良经济主体的道德品质提供制度支撑等都是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核心话题。

  公正是社会的一种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换句话说就是公正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形式。社会公正是符合社会整体实践的性质、要求和目的的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状态。在这种利益关系状态中,价值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价值客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合作产生的社会价值。联系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中介是合理的社会价值分配方式。从根本意义上,社会公正是一种社会状态、价值准则、观念或理念。因而,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域,作为一门旨在合理安排人与人之间合理的利益关系,实现人与人之间责任的均衡,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为宗旨的经济伦理学研究,就应该以社会正义理论为理论基础,在制度安排、程序合理、规约到位的前提下,将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支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性价值取向。

  三、经济伦理学的时代主题

  其实理论基础只不过是一种说明问题和提出规则的范式,而时代主题才是一门学科发展和转换的精髓。作为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经济伦理学在21世纪旨在研究当前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凸显出来的重点问题,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作为伦理考量的对象。主要表现为:

  1.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伦理问题

  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例如经济全球化在增进全球经济指标的同时,是否能够推进人类社会伦理目标的实现?生活在经济全球化中的人们是否都能获得公平的对待、并过上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能否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向好的方向转化、并最大限度地改变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类同胞的生活现状?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深化,国际领域的各种经济问题变得十分紧迫,因而,在全球范围内对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展开探讨,对跨国企业及其变化的角色及状态的伦理分析,都会上升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课题。此外,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和随之带来的伦理议题,经济组织结构由垂直化向一体化的转变、各个行业中的多元化组织际关系的广泛建立、各种新的商务模式等新经济形式的产生形成的个人、组织及社会的伦理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再次,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全球经济危机及其金融危机、主权信用的伦理问题、资本伦理问题、本土企业伦理问题、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发展问题、公民身份的认同问题、高科技的道德风险问题、多元价值的冲突与融合问题等等也都成为我们应当重点研究的对象。从伦理学角度讨论经济全球化,并不是要否定经济全球化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也不是要用公平与和谐的伦理观念来取代或削弱市场效率,相反,在经济全球化中融入伦理关怀,并把这样的关怀有效地落实到经济全球化的整个发展进程中,正是为了促进各国各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发展,使得各国各地区的人们在经济全球化中普遍受益,并使经济全球化沿着合伦理的轨道前进,更好地发挥合理配置全球经济资源的功能,为更多的人造福。这样的考虑,既符合人类向往良好和有序的伦理社会的生活追求,也有利于人类社会各个成员自身的全面发展[1]。

  经济全球化还给经济社会带来一个重要的经济伦理学课题,即经济伦理新范畴的产生与发展。

  后危机时代人们自然而然地应当讨论国际正义范畴、主权信用范畴、人类发展范畴、全球和谐范畴。

  2. 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及各种主题的伦理问题

  对金融危机的伦理思考并不是一个新话题,马克思当年对金融危机的成因、表现及后果的分析成为经济伦理学界常常探讨的话语主题,在今天更是成为学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金融危机的伦理解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金融危机的形成原因、表现、危害以及应对危机的措施的道德考量等。由此引发的诸领域伦理及其治理问题,如企业伦理及其新变化、金融领域伦理问题、全球经济伦理问题、国际正义问题、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生态经济伦理问题、虚拟经济伦理问题等等。在后危机时代,不仅一些新的领域的经济伦理问题凸现出来,原来一些经典的经济伦理的主要问题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如资本伦理问题、发展伦理问题、经济安全伦理问题、劳动伦理问题、产权伦理问题、财富伦理问题、消费伦理问题,等等,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得到了新的发展。

  以金融伦理问题为例。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与爆发之后,金融伦理研究的重心发生了变化。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其研究重点往往是金融交易过程中参与者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金融交易者的诚信问题、金融监管问题等等,然而,2008年之后愈演愈烈的“金融风暴”将“欧债危机”问题推向了金融危机的风口浪尖之上,于是,欧债危机的国家主权信用、货币伦理问题、伦理文化建设问题就开始“上升”为金融伦理研究领域的“新”问题。

  3. 经济伦理问题研究的政治维度

  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紧密关联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现实实践中都是不证自明的问题。因而,经济伦理学研究框架的建构也就无法绕开政治话语。道德从一种宰制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无所不及的社会治理“王位”上退位了,而且随着新自由主义“政治中立性”和“政治合法性”的强劲诉求,经济伦理学任何层面的研究都已经内在地包含着政治强势的力量,因而,经济全球化下的种种伦理问题、国际经济制裁的政治伦理问题、国家主权的伦理审视问题、政府职能问题、政府政策目标与治理问题、制度的伦理问题等等,都必须接受道义层面的规范性与正当性之检阅,都跟政治话语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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