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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纳斯的他者本体伦理学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1-09 共5796字
论文摘要

  《老子》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哲学追求根本,那什么是“根本”呢?人言人殊。荀子就主张人性是外在教育而形成的———“人性伪”,即由外在的人文“礼”而建立起内在的人性“仁”。如果说哲学是制造观念、提出视野而可以不论证的话,那“他者”的提出就是一种观念与视野。

  他者与偶然有异曲同工之妙。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偶然,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贵族。当我说没有任何永恒的意志愿意高踞其上的时候,我就把它还给了万事万物”。意义是人类赋予它的,一切都是偶然,没有永恒,一切都是平等,没有支配与主体,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加缪在《局外人》中也申述道:理性在替我们做主,我们都被“代表了”。没有终极地,“上帝死了”,这是自然法则!从这里,海德格尔似乎被理解了: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早死晚死没有本质的区别,死亡之后一无所有。但人类是共存,是平等的共存,不存在特权,不存在优良品种,一切都是偶然。更深刻之处在于,在列维纳斯看来,“他”比“我”先到,如果有“始源”的话“,他者”

  才是荒漠的“始源”———置放:“置放只与其自身相呼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稳固性之源,即开始这一概念本身的开始。”生为自身,来到自身,没有现在,就没有存在,存在是通过瞬间的现在承担的,这就是现在即存在的绝对性———现在的在场中。

  一

  传统的形而上学———“同一”或“整体”的暴力。

  传统的“本体论”(Ontology)所论述的,主要是三个问题:上帝的存在、灵魂的不朽与意志的自由。上帝是作为实体而存在的。世界是被给予之物,是上帝创造了世界。他者是自我的镜像,或者他者就是另一个“自我”,认识他者唯一的途径就是同情或移情,这也就是向自身的回归。人是上帝按照自身的样子设计的,这就是“一”,“我”是坚不可摧的,一切行为与思想都出自于“我”。在列维纳斯看来,“我”是唯一的,因而是被禁锢的。这种禁锢,实际上是认知的禁锢或封闭,正是这种封闭才保持了“同一性”。本质上,主体即是最典型的实体,所以列维纳斯才说:“它之所以能够面对一切降临于它的事件而保持自由,秘密正在于认知。”

  反过来讲,正是由于认知的自由,才是“我”始终作为一个实体而存在。对传统的形而上学,这样表达可能更准确:“并非因为我是一个实体,才被赋予了思想,而是因为我被赋予了思想,所以我才是实体。”

  现代性———人的独断或主体的暴力。现代性是对传统本体论的否定,现代性所阐释的,主要的也是三个问题:理性、上帝死了与人的地位的确立。人是理性存在,正是人的理性确证上帝死了,这是启蒙祛魅的必然结果。但大写的人的出场,这是换了名字的上帝:人的独断,主体的暴力,一切都在脚下。

  按照列维纳斯的理解,人的存在是一种道德存在,与他人的关系先于一切认识关系,没有与他者的关系,人就根本不存在。霍布斯的政治学———少数人或个别民族的暴力。霍布斯的政治学所立论的,主要的也是这样三个问题:利维坦、人性恶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列维纳斯认为,国家可能被少数人利用或挟持,并进而以国家或民族的名义进行“种族纯净化”的灭绝。这是人类的悲剧,犹太人就是这种悲剧的见证。

  人类是一种共在,任何人、任何民族都没有这种消灭他人、他民族而“独存”的权力。

  海德格尔的生存论———一直把存在看成一种从内在走向外在的运动(绽出),在列维纳斯看来就是为强者张目。海德格尔所彰显的生存论,也可以概括为三个问题:此在、此在共在与社会性。维特根斯坦说“语言是我们的界限”,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这是 20 世纪反对本体的语言学转向的表述。海德格尔认为,人是被抛入世界(身不由己来到人间)的,并对其遭遇莫名其妙。人生是荒诞的,因而毫无意义可言。因为此在是一种向死而在。既然人是一种必死的存在,那就“向死而生”:要面对死亡而珍惜自己的生命,并活出自己的价值,这才是“本真的”存在者。在列维纳斯看来,海德格尔的此在在世之在,正是意味着摆脱生存本能最后的牵连,摆脱一切自我的深渊,但是自我却永远也不愿意取下假面。按照列维纳斯的理解,海德格尔的社会性仍然是传统的哲学观:海德格尔的社会性完全存在于孤独的主体之中,我与他人的关系将逐渐使我对他者产生认同,将自我消弭在集体表象、共同理念或共同的行为中“,杂然共在”就是一种同处式的集体,而且它是围绕着“真理”才显露出其本真形式的。现象学停留在光的世界中,这个自我独具的世界中没有作为他人的“他者”,对于自我来说,他人只是另一个自我,因而这是为纳粹张目。
  
  二

  列维纳斯的他者本体———更古老的伦理学。现在的不可违逆性。

  在列维纳斯看来,传统哲学总是把起源问题等同于原因的问题,因而只有“创世的谜团”。本质上,构成瞬间之在场的正是它的转瞬即逝,这种存在就是“现在”,现在的绝对性绝对不是否定,当然也不是对可持久之物如上帝的肯定。现在既是开始,也是终点,———“由于现在转瞬即逝,存在便永远不能被继承,而是要不断地通过激烈斗争来夺取。”

  列维纳斯指出:现在的绝对性就存在于现在的在场中,它给了过去一个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挑战着那不可能将其化归于虚无的未来;如果说死亡意味着虚无,那它也不是一种单纯的虚无,这虚无中保留着一段落空的生命的真实性。笔者的理解是,现在听命、屈从于存在,如果不存在,那也就没有现在,现在的在场在于现在的不可违逆性,而且现在的在场不可避免地回归自身。实际上,现在的在场本身就是“始源性”的,它没有“自我的人称”,现在所显示的不是“自由”而是一份重负、一份责任。用笛卡尔的话说,我思,不是思想有必要存在,而是其自身的不容置疑的存在。

  “置放”就是一个点,就是现在的开始,现在就是始源,没有任何主体先于置放的事件而存在,置放的行为出现在它开始行动的那一点上,它的行动不在于意愿,而在于存在。列维纳斯认为存在先于世界,即存在是始源性的或原初性的:“存在(existence)并不是和世界的关系,它先于世界。正是在世界末日的情境下,我们与存在的那种原初关系才得以呈现。”

  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存在是奇特的,它撞击着我们,如黑夜一般,将我们紧紧地裹挟,令我们窒息,痛苦万分,却不给我们一个答案。”

  在列维纳斯看来,人们诘问“存在”,不是追求真理,我是询问“善”。在笔者看来,列维纳斯所诘问的,实际上是“原初的人们的生活方式”或者“存在形式”,这种形式不是“独在”,而是“共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列维纳斯已经澄明:“存在(exister)的事实中包含着存在者(existant)和存在(existence)所订立的契约关系。它是二元的。存在在根本上缺少单纯性。

  自我中包含着一个自己,自己不仅仅是自我的镜像,自我和自己之间维系着一种同道或伙伴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知己。它从来都没有真纯地独处或穷困过。”

  这也就是说,人们在拥有存在的同时也被存在所拥有,或者说存在与自我之间,紧密相粘,没有距离间隔。笔者理解,存在不是存在者,存在先于存在者,但存在又是存在者的存在;而且,存在不是镜像,从原初就是共在即二元存在,自我与无人称自身无法剥离。然而,这种存在又是相异的存在,主体确定无疑地就是它自身,那么这种相异性只能来自于他人。在列维纳斯看来,时间,在本质上就是“我与他人的关系所构成的”———“时间关系的辩证法就是与他人关系的辩证法,……,而且,时间所需的虚无是主体所无力提供的,它也只能来自社会关系。”

  “债务”是始源性的。在列维纳斯看来,“我”永远也无法偿清对“他者”的债务,因为这债务是原初性的,“他者”比“我”更早到场,“主体———建立在自我之上的着名主体———被他者,一种迫切需要或一种没有话语的指控拉下马来”。这是比存在论更古老的伦理学。柏拉图把“善”置于存在的彼岸,而列维纳斯认为,这样的善不是一种存在的上升或超越的行为,而是一个摆脱存在的过程。但,超越与幸福都立足于存在,所以,存在胜于非存在。这是向日耳曼人屠杀犹太人的控诉,非存在不可能有超越与幸福可言:“如果说,哲学就是存在之诘问,那它就已经意味着对存在的担承。如果说,哲学不仅仅是这个诘问,那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超越这个诘问,而不是去回答它。超越存在之诘问,所得到的并非一个真理,而是善。”

  存在都是存在者的存在,都是在一定时空中的存在,都是此在,即从根本上来说,存在者的存在就是行为,存在者必须处于行为之中,即使这里的行为意味着无为。实际上,在列维纳斯看来,善就是自我———他人的关系,我们所指的存在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就是实显,否则就不可能被理解。传统哲学的时间,不是外在于主体就是完全内涵于主体。于是,列维纳斯指出这是一种误解“,自由不是自我否定,而正是凭借他人的相异性,让自身的存在获得宽恕。”“从此,与他人的关系是重要的;他人是无可比拟的,被剥去了任何社会角色,并且他人因此在赤裸无饰(nudite) 中,在其匮乏(denuement) 和在其必死(mortalite) 中,一开始就为我强制制定了责任:善良、仁慈或慈悲。”

  三

  “他者”不是政治学,“他者”是伦理学或者称他者伦理学。列维纳斯认为,从希腊柏拉图到霍布斯,都具有“一致性”,因而都是本体论。只要“他人”的异质性依然被视为“他我”,即“自我的异体”,本体论就依然统治着“世界”。更进一步讲,在列维纳斯看来:“一件物质客体,一旦服务于一种用途,或从属于一处背景,就被裹上了一层形式的外衣,对我们掩藏起了它的赤裸形骸。”

  “复归虚无”即所谓的“底板”或“匿名”,没有“主体”,只有“存在一般”———il ya(底板或始源或匿名)(列维纳斯的这一词语,含义复杂,也可以理解为不在场的在场,它也高于矛盾,涵盖、控制了矛盾关系)就是出发点———黑夜就是对“il ya”的经验。无此也无彼的黑夜,万物消弭,自我消失,这本身即一种在场,一种绝对无法回避的在场,这才是存在本身:“我们无论情愿与否,无须主动做出决定就已经匿名地置身其中。”

  “这种在虚无背后浮现出来的在场既不是一个存在者(etre),亦非于虚无中作用的意识运动,而是涵盖了万物和意识的 il ya 的普遍性事实。”

  这本质上就是现象学的“场所”或置放的位置(当然也就是存在或在场)。于是,列维纳斯论证说“:与其说ilya的概念将我们引向上帝,毋宁说它通向上帝的不在场,通向一切存在者(etant)的不在场。原始人类的存在绝对先于天启(la Revelation),先于光。”

  这个人类,在列维纳斯看来,首先是“他者”而不是“我们”。在笔者看来,他者就是他者本体论,他者支配“我”,从而使“我”对他者有无限的责任。进一步讲,“他者”不允许,是否“我”就不能到场,如果“他者”

  不愿意,“我”就可以被消灭?“他者”来源于希腊与希伯来,“邻人”,他者先于主人到场。在列维纳斯看来:意识即起源,它以其自身为出发点,它就是存在者(existant)。当然,这种意识不是“上帝”,而是来自它的置放,即“来自它与基础———它在睡眠中专一地与之结合的场所———之间的那种先决关系。”

  通过置放,意识参与到睡眠中;而睡眠在这种朝向盈实的回缩在作为置放的意识中得以完成,而置放正是作为现在的瞬间事件本身。

  也就是说,意识在瞬间是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意识不是先验的“已有”。认识他者的唯一入口———“脸”。正是通过“脸”确证“他者”先到场。社会性不是对同类的模仿,他人所表现的性质就是相异性。而这种相异性的显现不是通过如媒介、真理、教条、劳动等“第三项”,“它是一种无媒介、无协调人的关系中令人敬畏的面对面(face- a- face)。”

  于是,“人际就不再意味着两个可以相互转换的项之间不偏不倚、对等互惠的交互关系。他人就其本身而言,不仅是他我(alter ego)。他是我所不是:当我是强者时,他是弱者,是穷人,是鳏寡孤独。”

  在列维纳斯看来,交互主体的空间原本就是不对称的,他者所拥有的性质正是得其自身的相异性,这种相异性完全是外在的,这是社会的外在性所决定的。这样,交互主体性所产生的爱欲,使他者(他人)“亲近却又完整地保持着一段距离”,“他人即邻人”———但这种亲近并不意味着堕落,亦非一个通向融合的步骤。他者正是通过“脸”来呈现的,但“脸”有不同的面貌,而面貌则是通过踪迹来表现的,而“踪迹”又无法捕捉、占有、支配:“此种激进他异性本身仅在他者进入自我的本体范围时才会发生。因此,它是一种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起始。然而,此种起始是他者单向及绝对性地进入自我整体,而非相对性的。因此,他异性一词是永远他者进入本体的绝对关系。”

  本质上,面貌就是在场,就是本质,脸是赤裸裸的,没有防御,没有假面。

  自由是外在的,授予的(他者授予的),因而责任高于“自由”,人与人是不平等的,我对他人永远不能解除责任。时间所显示的是重负与责任,而且永远无法补偿,;如果说有补偿,那也是物质性的安慰,伤痛不可能得到补偿,未来的报酬也不可能抵消现在的伤痛,因为正义的瞬间永远无法回归,任何死亡都不能经由死地复活,没有任何正义能够补偿它———现在听命、屈从于存在,现在的在场在于现在的不可违逆性,它不可避免地回归自身。所以,希望的真正对象是弥赛亚,是救赎。

  四

  康德的客体的可理解性来自于主体———客体根本上就是主体“构造”的。正是这样,我们说康德开启了哲学史上先验的构造主义。

  主体构造的客体也是主体———先验的主体。列维纳斯的“他者”既不是主体,但也不是客体,是先到的弱者。但先到的弱者是如何先到场的,列维纳斯没有证明(本质上,既然是先验的,即主体构造的,那就是不证自明的)。

  但康德的最终结论是,人的认识能力只能认识能够认识的,先验的是不能够认识的(这也是后人诟病康德的原因所在)。实际上,在笔者看来,这是康德先验论的颠倒,正是他者先到场,才发现了“我”———主体的来到。而主体怎么认识到他者,是通过朦朦胧胧的“脸”实现的。列维纳斯认为,正是这朦朦胧胧的“脸”使“我”永远对“他者”有责任。颠倒了,是否就是“善”?这是位移,主体永远会被“责任”压制,这是他者本体论。这正如德里达所说,“他者”就成了另一个“主体”,他者是“伦理的乌托邦”。

  存在就是现在,人生就是此在,没有此在就没有人生。而此在的彰显就是共在。列维纳斯的贡献就在于“他”比“我”先到,从而不仅批判了西方传统的“为我”的“自我授权”的“权力哲学”,而且为哲学之思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他者责任伦理学。但列维纳斯的“他者”出场,实质上又是“他者本体论”。

  然而,“他者”始源的确证,改变了人类生存方式,一种人的生活就是“为他者的存在”,只有在“我”的责任优先于、大于“我”的权利,或者说“我是所有他人的人质”这样的境遇中,共在、公平、正义或善才有可能。实际上,一切皆在路上,你总会发现“新的世界”,这就像物质可以无限地再分下去,你总会发现新的“世界”的组成单位。
  
  参考文献:

  [1]列维纳斯. 从存在到存在者[M]. 吴惠仪, 译. 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6.
  [2]列维纳斯. 上帝·死亡和时间[M]. 余中先, 译. 北京: 三联书店, 1997.
  [3]LEVINAS Emmanuel.Entretien, Repondre dAutru[iM].Neuchatel: Les Editions de La Baconniere, 1989.
  [4]LEVINASEmmanuel. Totalityand Infinity[M].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Press,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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