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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联盟理论对“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伦理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17 共8330字
论文摘要

  目前中国虽然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但伴随着物质文明巨大成就的是一系列的不和谐音: 水污染、大气污染、自然灾害等生态问题及其衍生出来的生态灾难,这些都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在世生存并制约了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已经逐渐成为中国目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中共 “十八大”报告再一次重申: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美丽中国”正是中共中央对民众生态诉求在实践层面的积极回应。换言之, “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象化目标。然而,建设 “美丽中国”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制约性因素,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生态伦理基础的缺失。这是因为,生态伦理不但决定着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同时也决定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确的生态伦理观能为保护生态及合理生产、健康生活提供一个恰当的道德根据。然而,作为后发国家,我国的生态伦理理论主要是引进和借鉴西方的绿色生态理论,体现为完全移植、认同生态中心论或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观点,致使我国的生态伦理理论 “西方化”、“后现代化”的倾向较为严重。生态伦理的含混和生搬硬套会导致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因此,批判地借鉴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合理思想,结合目前 “美丽中国”建设的国情和实践,建构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谱系中的生态伦理,是 “美丽中国”能否实现的哲学依据和重要前提。
  
  一、从 “红绿之争”到 “红绿联盟”

  20 世纪中叶以来,人类在反思人与自然之尖锐冲突中产生的两种绿色思潮: 生态中心主义和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中心主义是在批判 “人类中心”价值观的绿色思潮中产生的,之后便成为 20 世纪70—90 年代绿色生态运动的主要指导思想,它的代表人物及理论主要有美国着名学者利奥波德的 “大地伦理学”、罗尔斯顿的 “自然价值论”,以及挪威学者阿伦·奈斯等人的 “深生态学”等。生态中心主义从整体主义角度出发,把整个生物圈乃至宇宙看成一个生态系统,人类和其他自然存在物都是这个系统中的平等成员,都具有天赋的 “内在价值”。

  在他们看来, “人类中心”价值观正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所在,要彻底摆脱危机就必须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将道德关怀扩展到一切存在物,并在此基础上变革从价值观、经济观到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生态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阿格尔、佩珀、奥康纳和福斯特等人。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提出了对生态中心主义的 “红色”批判理论,认为 “生态中心主义存在走向反工业化的生态浪漫主义危险,而生态社会主义要成为一个有力、有效且连贯一致的理论,必须脱离生态中心主义,重返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以 ‘人类尺度’来重新检讨人与自然关系并解决生态危机。”

  不管是在追问生态危机的根源及解决之道上,以及在对待科学技术和工业文明的态度上,还是两者的理论性质和立场等方面,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都各有其独特的致思路径和理论体系,这就是当代生态理论发展过程中的 “红绿之争”。

  在这些对 “绿色”思潮进行 “红色”批判的声音之中,最为旗帜鲜明的代表人物是来自英国的左翼学者戴维·佩珀,他在其着作中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才是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因此要克服生态危机就必须建立一个公正的、绿色的、消除了私有制及异化的生态社会主义 ( Eco-socialism) 。其中,他批判了将历史唯物主义与生态学对立起来的西方绿色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建立 “新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内容的 “红绿联盟”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三点。

  其一,佩珀重塑了 “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坚持人类的主体性地位,对于生态中心主义所提倡的整体主义价值观持反对态度。他认为,生态中心主义之所以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并将生态危机的根源归咎于此,原因主要在于人类中心主义表现出强烈的控制自然的欲望并强行将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使它们成为完全对立的存在。但是以“生态智慧”作为人类一切行动的指南,以自然界具有 “自然权利”、“内在价值”、“生态平等”来反对一切对自然界的利用和破坏,这对于人类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佩珀强调,生态危机并不是直接由 “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导致的,而是由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尤其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生产成本外在化为自然资源,从而造成对资源的掠夺和对自然的破坏。为此,“最好的立场应该是坚持一种发扬人道主义且关爱世间万物的新人类中心主义,即重建社会主体”。

  这种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长期的集体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短期的个人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

  这种价值观将人类和自然万物的共同发展作为目标,但无论何时,它决不放弃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佩珀认为,一旦放弃主体地位,人类就会陷入精英主义或厌世主义的泥淖,只有坚持新的人类中心主义才能既善待自然界生物又积极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致力于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其二,佩珀坚持现代主义的理性思维,反对生态中心主义反理性、反增长、反人类的后现代主义立场。生态中心主义的部分理论的确扎根于 “后工业社会”,它不仅表现为对支撑现代主义的启蒙理性的批判,而且对主导着工业文明进步的价值观进行了全面否定,“主张无等级社会、非中心、地方自治和适宜技术”,“试图通过批判人类中心主义树立起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念,并最终建立一种无等级差别的理想的生态社会。”

  总之,它试图在对现代性的批判上建立起一种新的本体论和思维方式。因此,生态中心主义被划入了后现代主义的领地并被认为是代表了后现代主义的发展方向。

  正是基于此,佩珀指出生态中心主义 “强调现代主义的破坏性,质疑它的进步观念,并悲叹它如何贬低和抑制了其他文化、价值体系和立场”。

  正因为 “这种后现代主义价值观带有明显的非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色彩,其发展观和价值观带有‘向后看’的消极倾向”,佩珀明确提出生态伦理应当改变价值观的思维方式,坚持理性思维,摆脱自由主义、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重返理性主义和现代主义。因为不管何种社会形态都需要生产力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标的非理性的发展,而是在其目标中注入有益于发展的生态意蕴,创建一种理性的、公正的、符合生态规律的经济增长方式。由此,佩珀“充当了现代性和现代化运动的卫道士的角色,在理论上割断了现代化运动与环境破坏的必然联系,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扞卫了现代性这一虽然有缺点,但仍具有解放潜力的设想”。

  其三,佩珀主张通过 “红绿联盟”来建立一种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

  在佩珀看来,“生态主义目前在更大程度上是受到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同时也被注入了深生态学和新时代主义”,必须通过一场政治变革来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由此才能彻底解决生态危机并拯救人类生活。因此,佩珀主张推动红绿联盟,其中红色代表了马克思主义,绿色代表了无政府主义,他认为红绿联盟的实现必然会为生态运动带来崭新的发展。在辨别了红绿二者本质异同的基础上,佩珀指出 “优先考虑社会的公正必须是所有红绿联盟的最根本的共同基础”,绿色理论者应该放弃自由主义及无政府主义而与生态马克思主义协调,而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坚持社会主义传统,如非集中主义、唯物主义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并以此来与绿色理论者协调。当然,红绿联盟首要的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红色领导,在此基础上有 “选择性”地接纳和吸收绿色理论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如此才能消除生态社会主义的虚幻色彩。需要强调的是,生态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基础仍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因为它推崇的是一种理性的经济增长,它是符合生态规律的,能够促进生态和谐。

  二、“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伦理向度

  立足于前文对于红绿联盟理论的对比和分析,我们会发现: 红绿两派发生分歧的基点在于对生态危机根源的理解不同。生态中心主义特别是深生态学将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现代社会的文化危机,认为必须对人的价值观念和现行的社会机制进行彻底的改造才能解决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佩珀等人则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才是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必须对其生产方式进行变革以彻底根治生态危机。实际上,生态危机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道路和具体方式的产物,既有其普遍性更有其特殊性。换言之,每个国家的生态问题都有其独特根源,这关涉到国家制度、文化根源、价值观念,以及经济政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将所有的生态危机根源 “一刀切”地归咎于 “人类中心”价值观或是单纯归于资本主义制度,都是不合理的。

  “美丽中国”作为对生态危机的总回应,为中国生态问题的化解带来了新的视角和契机,这个契机其实就是再次考问我们: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什么样的生态伦理作为其理论支撑? 具体到当下就是: 建设 “美丽中国”的生态伦理究竟以何样的面貌呈现? 笔者以为,建设美丽中国视域下的生态伦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特质。

  第一,它应该表现出尊重自然的整体和谐。现代生态学认为,在生物圈中每一物种所具有的特性都是对某一特殊环节适应的结果,没有任何一个物种能够单独生存和发展,它们只能在共同维护生命、维护系统存在、促进生物圈稳定的前提下来实现自己的生存进化。因此,人类必须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为尺度,才能确立合理的生态伦理观。我国古代的 “天人观”也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认为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本是同源而生,人并不能离开天地万物而独立存在。虽然这种 “天人合一”思想以最朴素的形式呈现,但它以直接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真切地把握了人类与自然界的有机联系。需要指出的是,强调自然的整体和谐并非推崇生态中心主义的整体主义价值观,因为建设 “美丽中国”必须坚持 “以人为本”的宗旨,而整体主义价值观在实践的意义上过于偏激,但这种以人为本也绝对不是工业文明视阈下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以满足人类欲望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必须彻底摒弃,否则就无力从根本上阻止人以征服者的地位对自然进行野蛮的开发和掠夺,这势必会损害人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极大阻碍“美丽中国”建设的进程。“美丽中国”既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也反对极端生态中心主义。实际上,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佩珀提出了一种可供借鉴的“弱”人类中心主义 ( Weak Anthropocentrism) ,“这是一种有益于人类的 “弱”人类中心主义而不是把非人世界仅仅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可避免的“强”人类中心主义”。它要求人类从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去重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以人的理性需要为出发点的 “弱”人类中心主义。这种“弱”人类中心主义将致力于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体现出对自然整体和谐的尊重,可以说这种 “弱”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内在地切合了 “美丽中国”建设的理论内蕴和实践要求。

  第二,它应该体现出整个社会生态的公平正义。生态危机的本质来源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协调、不公平、不合理,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基本目标,换言之,这也正是 “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建设 “美丽中国”的生态伦理必须关涉到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因为自然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和自足系统,良好的生态是惠及所有人、每代人的公共资源,代表全人类的公共利益,因此就要求公共理性的 “出场”,呼吁全社会坚持公共伦理,既反对只顾及某群体利益的本位伦理,也要反对当代人剥夺后代人生态权益的不公行为。同时,建设 “美丽中国”还要警惕生态殖民主义,反对发达国家从它们所施加的全球秩序中不公正地获得利益,而将生态危机的灾难抛给发展中国家独自承担,这就要呼吁国际社会的生态正义。在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理想中,社会公正是生态健康的前提。他指出 “社会公正或它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缺乏是所有环境问题中最为紧迫的。地球高峰会议清楚地表明,实现更多的社会公正是与臭氧层耗尽、全球变暖以及其他全球难题做斗争的前提条件。”

  因此,他认为地球上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将社会公正置于生态议题的首位。可以说,“脱离社会正义的纬度是不可能真正实现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脱离社会正义纬度的环境伦理学也是不可能真正指导人类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实践的。”

  如果没有将公平正义的理念纳入自身的体系,作为 “美丽中国”的生态伦理就不能占领人类道义的制高点, “美丽中国”建设也就很难落到实处。

  第三,它必定抵制技术及消费的异化,倡导绿色、低熵的生产和生活。现代人已经意识到,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注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技术让人类成为巨人,又将人改造成 “非人”,这就是技术的异化: “一是与技术相伴生的环境污染、生态危机、能源枯竭等负面效应,其后果是造成人类物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生活质量下降,从而严重阻碍了物质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与技术相伴生的人类精神文明的衰退,其主要表现是人性的压抑,道德风尚的低落。”

  同时,在消费领域也出现了严重的异化现象。正如鲍德里亚指出的: 消费已经成为现代人的本质和伦理。在消费社会里,商品成为负荷文化意义的象征符号,成为人生价值以及文化意义的展现者,而人们 “就是这样履行着一个极为确切的社会功能: 奢侈的、无益的、无度的消费功能。”

  过度浪费、感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种种消费异化现象随之产生了。技术和消费领域出现的异化,让人类陷入了环境污染、资源耗竭、人性扭曲等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之中,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抵制异化所产生的这些负效应,因此就必须用内含有人类理性和人类智慧的生态伦理来指导和约束技术及消费发展的方向。而这种生态伦理的价值指导必定体现为一种对于人们具体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倡导: 即在社会生产以及自我行为上全面践行绿色化、生态化、低熵化的发展理念,将可持续发展意识全面渗透到人类的所有活动中,才能将 “美丽中国”理念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实践环节中去。这也正是 “美丽中国”对于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内蕴。

  三、红绿联盟理论对 “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伦理启示

  正如前文所述, “美丽中国”的建设必须有相应的生态伦理基础,否则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价值认识的偏差,进而将其转化为各种生态实践。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体目标是为了人类社会和自然双双受益,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 “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正是基于此,笔者主张 “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伦理基础应当是一种建立在制度公平正义、新型 “人类中心”价值观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三维结构基础上的生态伦理,而佩珀的红绿联盟理论给我们的相关启示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 “美丽中国”建设的制度公正之维。建设 “美丽中国”不仅要求我们在生态问题上合理协调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在生态环境权益上的分配,而且还要破除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不公正的国际秩序和全球利益关系,维护民族国家的生存权、环境权及发展权,实现生态问题上的国际公平和正义,这样才能使 “美丽中国”的理念不仅仅停留于抽象说教上,而是真正落实到现实层面去规范人们的实践。红绿联盟的现实基点正是社会公平、正义。佩珀指出,实现社会公正是实现生态中心论者所希望的那种与自然关系类型的核心性问题,目前在绿色运动没能产生实质效果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社会的公正必须是所有红绿联盟的最根本的共同基础”。

  这种公正不仅应该体现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更应体现在生态环境权益的分配上,比之于经济利益,生态权益更是所有人的根本利益,这种公平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之处。佩珀认为,“收益内在化、成本外在化”的规则致使资本主义企业首先考虑的是把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转嫁到全世界,转嫁给未来,让全社会、全世界乃至后代人承担因环境破坏所付出的代价。因此,“最好的绿色战略是那些被设计用来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战略”。社会公正是生态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 “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意。目前在资本主义制度 “根本改变”的可能性尚未显现之际,我们只能从本国的社会制度公正方面进行努力,同时强化全球环境治理与国际合作的机制,积极推动更加公平而合理的世界秩序的建立,为生态问题的治理开辟出一条积极的道路。

  二是 “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型 “人类中心”价值观之维。价值观是一种内心尺度,支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后果的不同反思,致使西方生态伦理学内部出现了“人类中心”与 “生态中心”的分野。生态危机提醒人类重拾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但是立足于 “生态中心”论展开生态实践,不仅会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对立起来,而且也无法扞卫欠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环境权,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正义。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以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因此从其目的论来看,它的生态伦理基础必然是倾向于 “人类中心主义”的,这是因为: “生态中心主义主张人类的一切行为应顺应自然法则,反对工业生产力的增长,这实际上是一种生态乌托邦的幻想,对于我们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缺乏现实意义。而佩珀的 ‘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置于与自然关系的中心地位,把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人类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终极价值尺度,这为我们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提供了一条较为现实的思路。”佩珀视 “人类中心主义”为红绿联盟的基本价值取向,但他所赞成的人类中心主义其实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新型人类中心主义,它以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中心,充分显示了比生态中心主义更为进步和广阔的视野。同时,建设“美丽中国”还需要在新型人类中心主义的基础上更新传统的消费观,即鼓励人们追求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佩珀认为,在红绿联盟的理想社会形态———生态社会主义中,不管是作为生产者还是作为消费者的人类,都已经摆脱了 “虚假意识”的控制,能够把自己的需求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所以会有丰富的资源来满足每个人的理性需要,“只有当每个人满意于获得微小与渐进的收益并且彼此信任不会竭力追求最大化的个体利益时,每个人才能从环境中获益”。

  这就意味着必须改变当前这种将消费等同于存在意义的幸福观,转而建立一种在创造性劳动中寻求生存意义的新观念,提倡一种新的文明样态和生活方式。这对于建设 “美丽中国”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是 “美丽中国”建设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维。事实表明,经济增长过快往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的破坏,使经济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 而增长速度太慢,又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从而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要建成 “美丽中国”,必须改变 “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低效率、低技术”的生产模式,调节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然而,建设 “美丽中国”也绝不能走 “稳态经济”的零增长道路,这不仅不符合人类的利益,也是对欠发达国家的一种不公正。佩珀强调,即使是生态社会主义也需要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和工业仍然是未来社会的一种解放性的力量。经济增长是必要的,但 “生态社会主义的增长必须是一个理性的、为了每个人的平等利益的有计划发展。”

  佩珀在其生态社会的构想中阐明,应当在有益于生态的前提下实现理性的、适度的增长,这其中蕴涵了丰富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为了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是为了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所以既让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又有利于生态平衡的适度增长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只有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济建设的全过程, “美丽中国”生态伦理的基本规范才会成为调节社会生产实践的根本准则。

  佩珀的红绿联盟理论并不完美,他的共同体所有制、社会变革方案等都带有无法摆脱的乌托邦色彩,但他对于生态社会的探索和构想为我们当前“美丽中国”的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因为,建设 “美丽中国”不只是一种理念或一项政策,而是必须付诸生产及生活实践的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要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而佩珀的红绿联盟理论不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人的全面发展等社会主义思想,而且从价值思维方式、建构原则和目标等方面描绘了未来社会的蓝图,这些对于我们转变个体的生态价值观,并从宏观上制定符合生态规律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如果能够将佩珀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应用到我国 “美丽中国”的建设中,那么无疑会推动 “美丽中国”的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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