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闻事业空前繁荣,各媒体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对于从事新闻事业的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有了更高的要求。不过,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现象屡禁不止,假新闻假记者层出不穷,这引起了广泛关注。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与应对措施”的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浅论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闻事业空前繁荣,各媒体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对于从事新闻事业的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有了更高的要求。不过,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现象屡禁不止,假新闻假记者层出不穷,这引起了广泛关注。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表现;对策
一、新闻记者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
(一)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是指新闻记者向要求刊发新闻者索取费用的行为,主要有收取新闻的刊翻费用、出卖版面、转让报号等几种形式。这种行为将本是精神产品的新闻商品化,实行以金钱为中介的新闻买卖。其常常模糊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虽然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润,却使得新闻价值大大贬值,严重违反了《报纸管理暂行规定》。
(二)收受礼金
记者在从事新闻报道过程中,通过暗示或明示被访者以获取红包、礼品等好处的行为在近几年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意志薄弱的记者在获得满足之后,贪婪的欲望会更加膨胀,深陷泥潭不能自拔,愈演愈烈,甚至发展到向被采访报道者或要求刊发新闻者敲诈勒索的地步。这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礼金的行为其本质上等同于官员受贿,这种行为不但会使记者自毁前程,更会严重地腐蚀新闻队伍,助长了拜金主义等不正之风,对新闻事业造成的危害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
(三)报道失真
新闻的根本原则便是真实性原则。有些新闻记者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在报道过程中对新闻事实严重夸大,抑或加入个人感情,甚至无中生有,以实现更轰动、刺激的效果,给社会风气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对新闻媒体的形象以及信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四)导向错误
新闻事业的社会功能决定了新闻媒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新闻媒体报道的内容将引导整个社会的关注热点和价值导向,这更要求新闻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但一些新闻记者只是把引起轰动当作自己的追求,不顾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在报道中大肆报道如红色秘密(报道领导人的秘闻趣事)、金色诱惑(津津乐道大款大腕的奢侈生活方式)、黄色刺激(大力渲染淫秽内容)、黑色恐怖(对暴力凶杀的详尽描绘)“四色报道”,宣扬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五)贪图享受
2011年,中宣部提出的“走、转、改”方针,旨在推动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新闻记者不愿深入基层挖掘线索,不愿去艰苦地区采访,在工作中追求舒适安逸的生活条件,热衷于享受被采访单位的高规格接待,采访过程要求小车接送、专人陪同,甚至直接将受访单位提供的通稿改成自己的名字进行发表。
二、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新闻记者自身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随着新闻行业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的增多,新闻记者群体日趋年轻化,其中很多青年从业人员的社会经历比较少,都是毕业后直接走进新闻行业的,在从业初期如果目睹一些行业内不良风气,受到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很容易使自身价值观产生偏离。此外,还有很多新闻记者不在编制内,待遇、福利较低,为了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获取额外利益,他们选择传播虚假新闻,从而丧失了职业道德底线。
(二)新闻行业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媒体主管部门对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操守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监督不严、监管不力,还未正式出台与新闻行业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行业内行为,而之前印发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又由于缺乏执行力,被一些职业道德素养低下的新闻记者看作是一纸空文,随意地践踏,做出许多犯禁的行为。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没有硬手段,对这些犯禁的行为也只能听之任之。
(三)一些媒体之间的不良竞争
新媒体近年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媒体之间的竞争更激烈。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很多媒体绞尽脑汁,唯利是图,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忽略了新闻的价值。
三、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新闻记者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加强新闻记者自身的职业素养,应从新闻记者本身入手。通过各级新闻传媒及领导机关,加大对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的教育。通过大力宣传和培训,提高新闻记者的思想认识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新闻价值的标准来选择、衡量,不能把个人偏见、个人好恶和个人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同时更要坚持正义和真理,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约束
很多西方国家早已对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立法,如美国记者公会 1934年就通过《记者道德律》,而我国仅有一部执行力和约束力十分有限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行业相关法律还是空白,甚至连一部约束新闻记者行为的行政性法规也没有。为此,有必要推进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建设,加快《新闻法》的制定出台,实现有法可依,从法律上对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行为进行规范,对违法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新闻媒介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则是这一根本原则的重要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在网上建立一个专门的新闻记者监督平台,或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记者和新闻单位。群众可以通过监督平台或机构高效、便捷地举报、投诉违背职业道德的新闻记者,相关部门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下,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行为将无处遁形,从而有效纠正新闻行业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