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广大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点在于将公共行政视为一门职业,将公共管理者视为这一职业的实践者。下面我们就以这篇“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研究”论文完整的开题报告为例,供大家参考。
论文题目: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研究
开题报告
目 录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本文研究涉及的主要理论
四、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框架
(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本文研究框架
五、写作提纲
六、本文研究进展
七、目前已经阅读的文献
一、选题背景
当前,世界各国的老龄化现象已经成为全球的一个普遍的趋势,老年人养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截止2014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1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5.5%,其中65周岁以上人口为1.3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1%。预计2020年,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我国老龄化的的程度正在日益加重。与加快的老龄化速度相比,我国养老服务供给却相对滞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解决好老有所养的困境日益紧迫地摆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面前,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更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焦点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日益完善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是从养老方式来看,家庭养老仍是我国最为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中的每位子女仍然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为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服务,也就是说子女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246”变成了 “241”,即现在的每个中年家庭要赡养四个老人,养老负担正在逐渐加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父母也已经或即将步入老年,而且这些家庭中的一种特殊家庭一失独家庭的老人,从生理和心理上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怀。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完善服务型政府的功能,提出了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为目标的健康老龄化战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政府做为公共服务的单一供给者,由于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制约和其有限的能力,其服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那么,如何解决民众日益增长的基本需求与政府不能完全满足这种需求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不断开拓视野、开放眼界,积极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政府在购买养老服务方面,需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丰富、优质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找到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要涉及的是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因其自身优势,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优势也越来越明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也就是充分协调了政府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关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要求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根据不同种类的公众需求,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过程中来,从而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新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作为社会织参与到政府社会事务管理中来的一种理念与方式,逐渐在我国全国范围推广实践。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13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2013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中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和精细化,中国各地政府幵始探索如何实现角色转换,从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公共资源协调者。2013年10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破解养老难题、拓展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财政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通知明确,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可以看出,政府已经把养老服务放到了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实际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早已在我国国内多地兴起,只是一直没有明确的的定义,而且没有像当前这样被重视。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各国的学者都己做了较多的研究,但是,公共服务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政府购买的类别也涉及到医疗、就业、社会工作、体育等诸多方面,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的范围缩小到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这一层面。当前,国内有关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还很少,有关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研究更少,本文力求通过这一研究,为这一方面的理论发展作出自己独特的观点。我国近几年来,社会组织的发展非常迅速,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是越来越大,地位也是越来越高,人们对非营利组织也是非常关注,学者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也是越来越深刻。但是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和西方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非常滞后的,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地位一般都是处在从属的地位,直接提供物品和服务的机会非常少,或许也正是我国在养老方面的种种不足,才正好使得社会组织在这个领域最为活跃,各个养老服务的项目都有比较有影响的非营利参与其中。探讨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在养老服务的项目中的合作,为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研究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从现实意义来看,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自然规律,也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传统的依靠家庭照顾为主进行养老的形式很难维持,而当今我国更是有越来越多的独居、失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等更多类型的老人需要政府来提供服务。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新型的提供养老服务的方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缓解了社会的养老压力,而且促进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虽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地方已经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本文的切入点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同模式,以北京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例,了解目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现状,分析研究购买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完善我国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论文通过对不同购买模式购买过程与结果的分析与研究,为完善政府在该领域的购买活动而献计献策,为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模式的研究和改进都有重要意义。
三、本文研究涉及的主要理论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也称混合福利经济理论,它是20世纪年80代在福利国家危机的背景下以及对福利国家的批判中产生的新兴的理论范式。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完全依赖于市场也不完全依赖于政府,强调政府不再是社会福利事业唯一的供给者,其他社会主体也应作为提供者参与到社会福利事业中来,它企图冲破国家和市场的绝对主义藩窝,寻求福利国家未来发展的最佳路径。该理论的代表人罗斯在《相同的目标、不同的角色一国家多福利多元组合的贡献》一文中详细阐述了福利多元主义的内涵,之后很多学者又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福利多元主义的主要观点是:强调福利的提供主体多元,社会福利的提供主体可以是政府、营利机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是家庭与社区等,并强调各提供主体的相互配合和功能互补。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在提供福利服务的过程中对于福利的责任感和认同感都得到了加强,同时提高了福利主体的参与性和福利的可持续性。福利多元主义还强调分权和参与,政府不再是唯一的福利提供者,要求减少政府在社会福利直接供给的角色。认为政府要通过降低福利供给领域的进入门揽,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多元福利的规划和提供,甚至福利消费者也可以和福利提供者共同参与决策,提高福利的供给数量和供给效率。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对于我国当前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推进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它的理论模式是平衡众多福利提供者的力量,避免国家和政府的过度供给而使福利接受者产生福利依赖。这就迫切要求我国政府及社会组织采取福利多元化主义策略,由国家、市场、社区、家庭、民间非营利组织共同承担福利责任。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探索实践中,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通常以社区福利服务的方式出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要是以社区为依托,大力支持鼓励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志愿者和市场参与居家养老基础的福利提供,有利于拓宽养老的资源渠道,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功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我国在现阶段制定多元供给主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时,落脚点应该直接放到社会组织上。福利多元主义为改善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参与主体、运作流程提供了良好的思路。
四、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框架
(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在界定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概念与其理论基础之后,以北京市个别区县和街道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个案,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三种模式及其特点,并对居家养老这一领域的形式性购买和委托性购买两种模式进行分析,在肯定其所取得的成效时,也指出了这两种模式中尚待改进的地方。而契约化购买模式做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理想化模式,也是我国政府最想达到的目标,目前在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完全实现。所以,本文最后提出了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最优模式的策略选择,即如何实现政府购买的契约化,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与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不断地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
(二)本文研究框架
本文研究框架可简单表示为:
五、写作提纲
致谢 5-6
摘要 6-7
ABSTRACT 7
目录 8-11
1 引言 11-16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3
1.1.1 研究背景 11-12
1.1.2 研究意义 12-13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4
1.2.1 研究内容 13-14
1.2.2 研究方法 14
1.3 创新之处 14-16
2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16-24
2.1 理论基础 16-18
2.1.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16-17
2.1.2 公共产品理论 17-18
2.1.3 社会支持理论 18
2.2 文献综述 18-24
2.2.1 国外文献综述 19-21
2.2.2 国内文献综述 21-24
3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相关概念及模式的分类 24-31
3.1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相关概念 24-25
3.1.1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24
3.1.2 养老服务 24-25
3.1.3 社会组织 25
3.2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过程中关系主体界定 25-26
3.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的分类 26-28
3.4 契约化购买的内涵与意义 28-31
3.4.1 契约化购买的内涵 28
3.4.2 契约化购买的意义 28-31
4 北京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31-43
4.1 委托性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 32-35
4.1.1 海淀区购买服务模式的特点 34-35
4.1.2 海淀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缺点 35
4.2 形式性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以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汽南社区为例 35-38
4.2.1 形式性购买的特点 37-38
4.2.2 形式性购买的缺点 38
4.3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38-43
4.3.1 购买行为“内部化” 38-39
4.3.2 购买标准不明确,政府责任较为模糊 39
4.3.3 政府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购买成为单向合作行为 39-40
4.3.4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效果评估 40-41
4.3.5 理念有待创新,认识有待统一 41-42
4.3.6 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弱 42-43
5 国外部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经验与启示 43-50
5.1 国外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介绍 43-47
5.1.1 美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社区自治与商业化老年社区 43-44
5.1.2 英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社区照顾 44-46
5.1.3 日本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互助养老 46-47
5.2 国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启示 47-50
5.2.1 完善的法律保障,充足的物质保证 47-48
5.2.2 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承担了一部分社会服务责任 48
5.2.3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多样化 48
5.2.4 购买流程规范,监管体系完整 48-50
6 完善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 50-55
6.1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服务购买流程,推广契约化购买模式 50-51
6.2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购买过程的合理性 51
6.3 建立多方责任关系,购买服务立足于契约关系 51-52
6.4 加强监督,建立合理的评估机制 52
6.5 提升公民公共参与意识,鼓励志愿者队伍建设 52-53
6.6 提高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53-55
7 结语 55-56
参考文献 56-59
学位论文数据集 59
六、本文研究进展(略)
七、目前已经阅读的主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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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既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也是公共管理的本质要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去促进带动私人利益的发展。希望这篇公共管理论文开题报告会对您的论文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