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教育的一种理想状态,是指社会公平在教育内的拓展与具体表现,这一概念包括了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平等两个基本方面。按教育过程可划分为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果公平;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划分,在宏观领域教育公平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在微观领域教育公平主要表现为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应受到社会、学校和教师的同等对待及因材施教等。
从法律上来说,“教育公平”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由此可见,所谓“教育公平”即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其核心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公平地享用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过程中被平等地对待,以及具有同等的学业成就与就业前景的机会。
一、不同受教育群体在实现教育公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一书中强调,教育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全部艺术”,“学校教育应该是普遍的”,说明教育是面向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东西部、城乡及社会性别、群体之间受教育情况却存在各种不公平现象。
(一)东西部地区受教育群体之间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对东部地区的倾斜,使得全国在经济和教育上呈现出不均衡的局面。受环境、地理位置、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东西部地区在教育方面有着很大差距。在东部发达地区,教学信息化已经普遍实现,而西部地区的教育基础却比较薄弱,很多学校的教学设施破败陈旧,一些地区的适龄儿童连上学的条件都没有。
国家教育督导团2005年的报告显示,2004年,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东部地区1598元,西部地区942元;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东部地区平均207元,西部地区90元;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东部地区5.6平方米,西部地区4.7平方米。
由此可见,东西部的差距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并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地扩大,如此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危害。一方面,对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而言,教育的基础比较好,加之政府教育资源分配的偏向,难免会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会不断拉开东西部地区的教育质量,致使西部地区的教育水平落后于平均线,不利于该地区的长远发展。
(二)城乡受教育群体之间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1.城乡教育经费投入的不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教育资源的配置力度也在不断地扩大,尤其是教育经费的投入正在不断地加大。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持“以城市为中心”的教育经费投入,致使城乡之间教育经费的投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农村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以2001年全国普通小学分城乡教育经费的支出为例(见表1):
2.城乡的师资配置不公平
教育经费投入的不公平影响了师资水平的发展,而教师却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在二元户籍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二元教育体制,使得教师都倾向于向城市流动。学历或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集中到了城区,这使得原本就存在的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越来越大。教师编制在城市和乡村的分布也存在着差距,城市的教师编制数量远多于乡村。另一方面,在职称考评方面向城市教师倾斜也是加大城乡师资差距的一个因素。“2001年城乡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状况”表明,城镇小学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40.94,而农村则仅为20.25%,城乡间差距高达20.69%;初中阶段,城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23.51%,农村为9.35%,差距达14.16%。
此外,代课教师的数量也是造成城乡师资水平不等的又一因素。在农村,有些地区的学校举债进行危房改造,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更是雪上加霜,准时、足额地发放教师工资成了难题。有些学校为了节约教育经费,就以较少的薪水雇用没有编制的代课教师,从而造成师资流失。“2001年普通中小学代课教师城乡分布情况”显示,城市小学代课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93%,而农村的代课教师占13.59%,其差距可见一斑。
三、弱势群体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底,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平均入学率为77.2%,上涨了近15%。其中盲童的入学率为54.1%,远远低于健全儿童的99.1%的入学率。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多集中在大城市,受经济、交通等条件限制,很多特殊儿童都无法接受应有的教育。
另外,由于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整个社会中根深蒂固。随着社会的发展,重男轻女的现象在城市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在农村依然很普遍。义务教育的普及,让农村女童的入学率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在农村偏远地区,女童的入学率仍远远低于男童。
四、教育不公平的解决策略
(一)在社会体制下实现东西部受教育群体的均衡发展
起初,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是相对于经济发展而言的。如今,均衡发展这一概念也被专家引入教育领域。从价值上来看,均衡发展是一种理想状态,是趋于教育公平的追求;从政策上来看,均衡发展又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调节手段。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更主要的是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的均衡配置。
对于贫穷地区的学校,国家财政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弥补之前的财政漏洞,增加学校改造经费,提高学生均用经费水平,更新学校的仪器设备,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在教育管理体制上,“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样就能减少其中办事的障碍。
(二)树立城乡一体化的理念
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城乡一体化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社会公平的实现与教育公平的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实现教育公平不可单独研究农村教育或城市教育,而要把两者联系在一起研究,防止脱离城市教育的农村教育出现。我们应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并不是要求两者的统一化、同一化,而要保持各自的特色,例如校本课程要体现各地的文化特色。
(三)对弱势群体实行补偿性政策
根据“丛林法则”,在实现教育公平过程中要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因此,政府要加大医疗投入,减少特殊儿童的出生比例;要改变以往特殊学校集中在大中城市的分布格局,增加特殊学校的数量,并要合理分布到各个中小城市;增加财政扶持的力度,减少教育对家庭产生的压力,让更多的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宣传,打破家长的传统观念,积极让这类特殊儿童接受教育。
《世界人权宣言》强调,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女童也是公民,政府须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观念宣教力度,纠正长期以来重男轻女的观念,提高女童的入学率。一个人在社会竞争中所需要的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教育获得的,所以,不管是男童还是女童,不接受教育,必然会在竞争中处于弱势。
解决问题,还需从根源进行考虑。因此,国家还应考虑进一步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适当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降低就学的经济投入,让更多的学生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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