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对象是各级各类教育组织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管理目标而实施管理的行为客体。因而,许多学者采用了“教育管理客体”一词。“主体”与“客体”是一对哲学范畴,蕴含“主体性与客体性”、“主客体关系”的意义。“教育管理对象”则对应“教育管理者”,二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存在一种“主体间性”.因而,采用“教育管理对象”一词更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同时,对教育管理对象的探讨是推动教育管理科学化,促进教育管理学学科构建的主要力量。
一、国内有关教育管理对象的不同界定
教育管理对象,简而言之就是教育管理“管什么”.关于这一问题,目前主要存在“要素说”和“系统说”两种不同观点。
1. 教育管理对象“要素说”
“要素说”指出教育管理的对象由一个个要素构成,并认为特定要素的提升有助于整体管理效率的提高。“三要素说”“人、财、物”是管理学中最常见的有关管理对象的界定,也是最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后来被借鉴于教育管理学。学者中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如靖国平教授在 1999 年提出了教育管理哲学范畴中新的三要素说,认为教育管理的对象为“人、物和环境”.[1]“四要素说”有学者提出教育管理对象有四个要素,即人、财、物、事。然而,孙绵涛认为“当对事件进行分析后就会发现,事件的因素与已有的教育管理客体因素都是有关联的。如,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所涉及到的事情等与教育管理客体因素中的人、财、时空和信息都是息息相关的。这样,也就没有必要再把事件作为教育管理活动的客体要素来看待了。”从而提出教育管理对象为“人、财、时空、信息”.[2]“五要素说”李帅军指出“就教育管理而言,我们主张五要素论,即人、财、物、时间、信息是教育管理客体的基本要素。”[3]“人”指的是教育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成员,是教育管理中尤为关键的要素。在现行的治理理念、多元管理者思想下,教育体制中的每一个人都应成为教育管理的主体,无论传统的教育管理者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校长、校党委书记、各职能部门主管,还是教师、学生,甚至与家长都应成为管理的主体。
“财”指的是教育管理系统可以支配的经费。“物”指的是教育管理系统的一切的物资。“时间”指的是教育管理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是管理效率高低的重要标志和尺度。“信息”指的是支撑和支持教育管理的各种消息、帷报、资料、数据。
“要素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教育管理对象主导思想。学者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教育管理对象的内涵和外延,逐步提出了“七要素说”( 人、财、物、信息、时间、空间、事件) ,甚至形成了所谓的“十三要素说”.无限的扩大显示了“要素说”的缺陷,即单一要素的提高并不能有效实现管理目标、提升教育管理效率,面临这一理论与实践困境,有学者提出教育管理对象“系统说”.
2. 教育管理对象“系统说”
“系统说”主张将教育管理对象看作一个有机整体,通过各要素间的协调配置、协同提升优化教育管理系统体系,从而使教育管理效率、效果、效益得到根本上、整体上的提升。武汉大学程斯辉教授主张教育管理的对象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非零散的要素的组合。教育管理的对象是整个教育系统或者是整个学校管理系统,是各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
二、教育管理对象认识误区及其纠正
教育管理对象的相关研究较为薄弱,目前尚未出现以“教育管理对象”直接命名的文献资料,更没有出现此类着作,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无明晰统一的结论,给教育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和教育管理者实践造成了一定的困惑。同时,有关教育管理对象的探讨目前主要集中在“人、财、物、信息、时间、空间、事件”等要素上,或集中于教育管理系统优化上。这表明目前关于教育管理对象的认识上存在“主客体分离”、“内外管理不均衡”、“务实不务虚”等问题。
1.“主客体分离”及其纠正
主体和客体分别来自英文“subject”和“object”,翻译为“主体”与“客体”容易受中国文化中“主”“客”是反义词的影响,将二者理解为彼此对立的哲学范畴。教育管理主体成了“主”,高高在上,管理他人或者物,教育管理客体成了“客”,地位底下,成为了“被管理的人和物”,二者相互分离,教育管理主体不能被管理,教育管理客体不能管理。
纠正这一认识误区应首先从根本理念上进行转变。教育管理者与教育对象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object”同样可以翻译成为“对象”一词,并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象”一词由来已久,主要指代相对而言的另一方。例如,李帅军( 2003) 认为教育管理者与教育管理对象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是互为前提、互相依存的和相互制约的,并以管理实践活动为基础。教育管理者与教育管理对象以对方存在为条件。同时教育管理系统具有层次性,教育管理者与教育管理对象也具有相对性,可以相互转化[3].孙绵涛( 2006) 认为教育管理活动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对象化的结果就是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也就是说通过教育管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教育管理主客体相互转化了。同时在此过程中,分为主客二分和主体合一( 即主体间性) 阶段,教育管理的最终理想目的是达到主体间性阶段,即此阶段教育管理主客体关系变成了主体和主体的关系[2].黄崴( 1997) 认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管理理论,一种为客体论,把教育管理中管理者和管理对象看成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管理者主动的,被管理者是被动的,二者是相互对立的关系; 另一种则为主体管理,强调的是教育管理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同处于主体的地位,二者是主体和主体的关系,重视共同参与和互相协调统一[4].这种观点有利于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间构建平等、和谐的关系,促进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的方向转化,促进教育管理的科学化。
2. “内外管理不均衡”及其纠正
已有研究中对教育的内部管理比较重视,对内部管理对象的要素也进行了较为细致和深入的探讨,但较少探讨教育管理对象中的外部对象,如教育管理对象中“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与社区的关系”等等,同时在教育管理实践中,教育管理者,如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出现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失衡,要么注重外部管理忽略内部管理,要么注重内部管理忽略外部管理,因而导致在教育管理对象的认识中出现“内外部管理失衡”的情况。
事实上,根据管理的指向,教育管理中的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军可以划分为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传统的教育管理者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内部管理”,长期忽略了“外部管理”,尤其是外部关系管理。教育部门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但是同样离不开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忽视了外部管理将会造成教育资源短缺、阻碍壁垒重重。同时,过度重视内部管理将造成管理僵化、管理强度过大、管理氛围压抑等情况。因而,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合理处理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的关系,既科学进行内部管理,又积极加强外部管理。
3.“务实不务虚”及其纠正
“务虚”管理是指教育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对“文化体制机制等”较为抽象的对象进行管理;“务实”管理则指管理者注重对“人财物”等具体的对象进行管理,二者长期处于不均衡的状态。一方面,近年来专家学者大力倡导学校“文化体制机制等”的管理,另一方面,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西部学校,由于认识不到位或管理难度大,对学校“文化体制机制等”的“务虚管理”力度严重不足。同时,由于硬件不够“硬”,部分学校日益加强学校“人、财、物”等“务实管理”的力度。学校“软件”是学校自建立以来在各届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共同发展构建的软实力。叶澜教授指出,学校管理体制是指“学校的内部组织系统及其构建的原则与功能规定,涉及到机构设置、责职分工、权力分配及其相互关系等一系列重要且具体的方面。”[5]学校的运作机制指保证学校“内部主要工作的目标有效运作的基本程序与手段,具有维持、推动、反馈、调控、保障及促进工作系统发展等功能。”[5]
由此可见,“文化体制机制等”的“务虚管理”是促进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理应成为教育管理对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人、财、物”管理在教育管理中长期占有相当中的比例,是传统管理学的三大要素,也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在教育管理对象确实占有非常大的分量,即便在呼吁加强对其他管理对象的管理时也不容忽视。因而,教育管理者在进行教育管理时必须处理好“文化体制机制等”“务虚管理”与“人、财、物”“务实管理”的关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