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本次调查对象是来自军队医学院校、军队心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及军队基层单位三种不同性质单位的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共计 9 人,其中 3 人来自军队医学院校,4 人来自军队心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2 人来自军队基层单位。
(二)研究方法运用半结构式专家访谈法对 9 位专家进行访谈。访谈提纲经参考与整理相关文献而得。通过与专家的交流,深入了解军队不同性质单位的心理服务工作现状。最后,对访谈资料结果进行整理、汇总与分析。
(三)研究内容专家访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 5 个方面,且具有内在承接性,具体如下:(1)您所承担的军队心理服务工作内容有哪些?
(2)您遇到过哪些与专业伦理有关的两难困境或议题?(3)当您面临心理服务工作中的伦理困境时是怎么处理问题的?(4)您在处理两难困境时一般会遵循什么伦理守则?(5)您知道中国心理学会 2007 年颁布《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吗?对此有什么理解和看法?
(四)数据整理首先,对访谈的人口学资料采用 EXCEL 录用,进行描述性数据分析。其次,访谈内容采用记录稿的方式进行记录,对于每个专家针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采取提取核心含义、关键词频率统计及内容比对等。最后,总结并归纳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伦理现状。
二、结果与分析
(一)人口学资料分析结果
由 EXCEL 分析人口学资料,所得描述性数据可知如下表:【1】
(二)专家访谈研究结果
通过对 9 位受访者访谈记录稿的整理与汇总,对访谈中7 个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军队心理服务工作道德规范呈现如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保密原则缺乏标准,来访者隐私易受侵犯。对待来访者的隐私保密,是令很多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都为之头疼的问题。
一位受访者说,“因为部队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群体,所以个人的私密空间是很少的。其实很多时候来寻求帮助的来访者大多是因为生活的琐事而产生一些消极、负面的情绪或心理,与部队的工作重心等不相干,但是领导认为出了事情就要负责,于是会问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来访者到底是什么情况,这就涉及了保密的问题。”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来访者的隐私保密缺乏标准,如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在对来访者的服务结束后,什么内容应如实上报,什么内容应保密不报。很多情况下,来访者的隐私保密就在工作人员的一念之间,有时因工作人员上报内容过于私密而导致对来访者的隐性伤害是无法估量的,例如,上级领导因心理抚慰人员上报内容对来访者产生偏见心理等。
2.知情同意执行困难,来访者诉求难以实现。军人对于上级命令要绝对服从,这使得一些情况下服从命令而不能更好的贯彻执行知情同意原则。例如,在汶川大地震的心理救援行动中,上级命令要尽可能的加强心理危机干预治疗,部署的任务量很大。
为了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对广大官兵的心理干预工作,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对于一些来访者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不能完成完全的知情同意。另外,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面临环境特殊性。例如,在重大军事演习或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执行过程中,一些知情同意的工作仅仅依靠口头简要的叙述,其环境无法保证类似于书面形式的知情同意书签署等工作的开展。还有军队特殊性体现在来访者身份的特殊性,即一旦来访者被怀疑为疑似精神病或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他的治疗牵扯的是军队、家属及其本身三者利益,谁需要承担法定监护人的义务、如何落实知情同意也随之变得相对复杂。综上所述,知情同意难以执行,使得来访者的权利无法得到基本保障,其诉求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无法满足。
3.军队社群关系多元,工作关系易受羁绊。在西方国家,对于心理咨询或治疗中所说的多重关系是指当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与来访者之间在建立正常的专业关系外,同时或继而建立两种或两种以上人际关系时,多重关系(multiplerelationships)就发生了。
而在中国,对于多重关系的理解则相对范围较大,尤其是在中国的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中。一位受访者指出,“在军队中,其多重关系扩大到了除心理咨询关系外,是否还存在是同事、战友、亲属、朋友等各种关系的建立。这样一来,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中多重关系问题是最常见的问题。”另一位受访者也提及,“关于多重关系,我们无法回避。军队生活很特殊,军人的生活和工作可能都在一个营区有时因为所在单位是涉密单位,为了保守机密,参与心理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来访者也许就是多年同事、多年战友,甚至还有亲属关系。”由上述可以看出,在军队中避免多重关系的产生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如何处理多重关系是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如若处理不好多重关系产生的影响,对于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将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
三、讨论与小结
(一)讨论
1.明确保密标准,提高保密意识。在访谈中,9 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关于隐私保密的问题,应本着人本主义思想,以不伤害原则为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来访者隐私,这不仅有助于信任关系的建立,同时也体现出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保密意识是作为一个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与来访者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石,是维护来访者隐私权益的基本保证。因此应努力做到以下五点:第一,制定相关规范与指导手册,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第二,加强工作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培训,不断内化和加深工作人员对保密意识的理解。第三,加强对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区分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区别政治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当好来访者心理问题的“守门人”.第四,不断完善心理服务工作的三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验室和心理治疗室)配套设施,做到布置温馨、隔音私密。第五,对来访者心理档案的管理要善始善终、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条例。
2.坚守知情同意,维护患者诉求。知情同意权包括知情权与同意权。所谓知情权是指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应在整个心理服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及时告知来访者及其监护人有关心理服务工作中与解决心理问题有关的各种信息,例如心理服务的预期持续时间、服务的预期目标、服务中需要来访者知晓、配合的各项事宜等;同意权则意味着来访者对心理服务工作的相关治疗方案、相关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有权予以同意或拒绝。知情权是患者行使同意权的前提,同意权是患者享有知情权的结果。因此知情同意是指在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足够医疗信息的基础上,由患者做出决定 (同意或拒绝)。知情同意作为伦理学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已为世界医学界所广泛接受。针对军事任务的特殊性,可以采用事前知情的方式,例如为官兵在执行特殊任务前做好知情解释,签订知情同意书等。坚守知情同意,体现了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工作人员对知情同意权的执行不仅是对来访者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负责的最大表现。
3.明确职业角色,减少隐性伤害。《慎子·威德篇》中有“古者士不兼官。士不兼官则职寡,职寡则易守。故士位可世”.因此,明确职业角色,才可以使自身职业生涯有更好地发展。受访者提到;“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较之于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而言,是十分特殊的。他们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来访者与其生活中的朋友圈是交织在一起的。倘若混为一谈,这对于其自身是危险的,对其工作的发展是阻碍的。所以,明确职业角色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正常生活的保障。”明确职业角色,不仅有利于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与来访者避免因多重关系而引发的伦理问题,更重要的是对来访者做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避免了心理服务中不必要的隐性伤害。因此,心理服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做到谙熟与工作相关的伦理道德要求,做到自我约束;另一方面,来访者要从内心防范自我依赖心理的产生,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做到符合人际关系道德规范的自我暗示。在访谈中,一半以上的受访者都强调在面临无法回避的角色问题时要采取主动,例如主动与来访者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打招呼,主动转换自我角色,做到工作与生活角色相分离等。
(二)小结
通过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伦理现状的调查与研究,不难发现其中存在了很多的现实问题。因此,问题的亟待解决成为军队心理服务工作道德规范的发展动力。只有不断完善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道德规范,才能更好地解决心理服务工作中所面临的伦理困境,才能更好地促进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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