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鸦片战争"前,素以骑射为立国根本的满清统治者的军事重心在陆疆,直到两次"鸦片战争"及"中法战争"等一系列战争失败之后,朝野上下才逐渐从海战失利中认识到海防建设的重要性.
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着书立说,以宣传海防思想,并运用于实践.康有为作为"戊戌变法"的领袖且来自海防重心广东,尤为重视海防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海防建设的措施.本文拟从海军力量建设,兵船、舰队管理,海军学堂设立等方面对康有为的海防建设思想进行一些探讨.
一、海军力量
在海防建设中,康有为十分重视海军力量的增强,他曾上书光绪帝,希望借鉴彼得一世变法自强的做法"造海军以强国势"[1]5."中法战争"失败之后,康有为痛感中国海防之弱:"昔甲申之事,法仅以一二舟师,惊我海疆,我沿海设防,内外震动,皇太后皇上宵旰忧劳,召问诸臣,一无所措,乃旁皇募兵购炮,所费数千万计,而安南坐失矣."[2]49-50因此他借英国仰仗海军而强大的例子,建议光绪帝重视海军建设:"方今海水大通,穷地无界,凡军舰所达之处,即为国力所到之处,英为海王,赖海军也.
故国无海军,犹鸟之无翼,鱼之无翅,人之无足也,吾国民所在受凌辱,而商务不能保护,以无海军故也."[2]49-50中日甲午海战中,清政府费巨资创办的海防支柱-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号称"亚洲第一"的海军被轻易击溃,使康有为加强海防建设的决心更加坚定,他上书光绪帝建议重整海军:"吾东西际海,环七千里,海军国也,甲午之役,海军尽灭,今不可不及图恢复之."[2]49-50在北洋海军战败不久及国人信心遭到打击之时,仍敢于提出重整海军的主张,这是需要强大的信心和长远眼光的.
二、兵船方面
海军实力主要体现于兵船,被誉为"海上陆地"的兵船实力强弱直接关系海战的胜败.中国绵延万里的海防线只有依靠强大的海防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因此兵船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康有为借鉴日本灭朝之例,指出近代化兵船之重要性:"日本虽小,然其君臣自改纪后,日夜谋我,内治兵饷,外购铁舰,大小已三十艘将翦朝鲜而窥我边."[3]2若清王朝仍然对危机无动于衷,不重视兵船建设,不要说英法等强国,即使蕞尔小国亦可欺华:"若夫海军不增,徒为敌虏,益无可言,以智利、马达加斯加、东南小夷,铁船犹有三十余艘,而我乃逊之,安得不为人擒哉."[3]66在海军兵船的具体配置上,他指出:"若富强渐效,宜复整海军,轮舟之制,近以铁甲过重,行驶难速,多用蚊子快碰船,船小而质轻,动灵而行速,快船则头装巨刃,专碰敌舟,蚊子则旁护铁甲,可以突险.其费十余万金,办之甚易."[3]68-69重整舰队后再"辅以鱼雷,依以炮台,无事则出巡诸洋,以卫商旅,有事则还守海疆,以壮声援"[3]68-69.康有为对海军队伍的构想是:"南北洋及闽、广分为三支,每支铁舰三艘、快船六艘,自后吾能自制,逐年增置.测海之法."[3]68-69由上可见,康有为对海军建设有着具体的规划,对船舰配置和海军分布也颇为合理完善.
舰制及管理制度是近代化舰队实力的保证.康有为建议大清舰队效仿德国双舰队之制:"近者德之兴双舰队也,以十七年为期,费二万两余擘,略当吾万万两之数.今吾欲兴海军,悉照德国双舰队之制可也."[2]49-50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的《上清帝第六书》里,康有为主张在清政府内设立海军局,主要负责"清舰练军之事"[4],以使海军管理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
三、海军学堂
康有为多次建议光绪帝开设新式海军学堂,效仿彼得一世"开海部学堂,令习海舟战斗之技"[1]8.在近代中国设立新式学堂早已有过先例,康有为举沈葆桢、潘衍桐等例子道:"同治元年,前督臣沈葆桢请废武科,近年词臣潘衍桐请开艺学,今宣改武科为艺学,令各省、州、县遍开艺学书院."[5]30在近代思潮下设立的新式学堂,其所开设的课程也仿效西方,已经初步具备近代军事学堂的特点,"凡天文、地矿、医律、光重、化电、机器、武备、驾驶,分立学堂,而测量、图绘、语言、文字皆学"[5]30.为使新式学堂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康有为在《上清帝第六书》中建议清廷设立学校局,中央以下各省、府县分级设立大、小学校,大力开展新式教育事业,他说:
"三曰学校局,自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若海、陆、医、律、师范各学,编译西书,分定课级,非礼部所能办,宜立局而责成焉."[6]他在《请停刀弓石武试改设兵校折》开篇即说道:"奏为请停止弓马刀石武试,改设兵校以整武备,养人才."[7]
康有为认为,衡量近代军事强大与否并不完全在于军械是否先进,更重要的在于士兵教育训练如何.为此,他在向光绪帝推荐的由自己编写的《日本书目志》的《自序》中说道:"泰西之强不在军兵炮械之末而在其士人之学."[8]1在新式学堂中,康有为主张以夷为师,他借用彼得一世在北方战争后的例子:"俄检其军籍,有法兰西日耳曼及瑞典技艺之人,用以教俄人."[1]7可见,康有为特别重视开设海军学堂,并主张选派优秀学子赴海外学习先进的近代化海军知识:"选群臣子弟五十人,三分之,一往意大利习制小船;一往荷兰学造巨舰;一往日耳曼操陆地兵法."[1]4康有为认识到,列强的军事人才都来自专门军校的培养,否则在军队中很难提拔任要职:"将帅必自大学出,裨校亦自学校来,未人校者虽有奇才大功,不得为裨校."[9]
只有建立新式学堂,使国人有机会学习近代军事中的炮、工、步等各科知识,且具有文学、地理等文化知识,才能适应近代军事战争的需要.关于新式军事学堂的参考书,康有为在自己编写的《日本书目志》第十五卷"兵书门"中介绍了31种兵书,其中包括《马学全书》《列国海军提要》《哥里米战记》《陆海军联合大演习记事》等,涵盖了日本近代陆、海军等先进的军事教材.康有为指出:"吾中国言自强者,览日人述作之多寡轻重亦知所从事矣."[8]744康有为积极主张通过设立海军新式学堂和留学国外等方式来培养中国自己的新式军事人才,因为在当时出现了清廷购买的英、德等国军舰,中国人无法使用而只能由外国人使用和管理的局面.无疑,新式军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能够更好地让国人学会使用新式军舰,以加强国防安全.
四、海军军费
清军约有一百万人,每年所需的军费是相当庞大的,当时清王朝的财政总收入约为五千万两银子,而军费竟占了康熙朝财政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道光朝的百分之七十二,加上康熙朝"平定三藩""收复台湾"等战争,道光朝"平定张格尔叛乱"以及"鸦片战争"等战争的费用,军费对财政的压力更大.汤成烈在《师律篇五》中就感叹道:"自古养兵之费,未有滥于今日."[10]
巨大的军费压力使清王朝难以支撑新式海军所需的军费."北洋海军常年经费主要来源于关税厘金的协拨,即'海防经费'.以后又包括海防捐输、准军协拔等等.北洋舰队是洋务派标榜'御侮''自强'的样板,苦心经营凡二十年,耗银三千余万两,北洋海防经费支出总额,相当于同期江南制造局以及福建船政局从创办到中法战争爆发十七年总支出之和."[11]
康有为在《请裁绿营放旗兵改营勇为巡警仿德日而练兵折》中,曾建议光绪帝将裁汰绿营后的费用用于训练新式军队:"请下明诏,一朝除之,可留千数百万之饷,以养练新军."[12]
康有为认为,西方列强军事力量强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军费的大量投入.为此,他建议清军增加军费,以训练成为近代的陆海军,而不是将军费浪费在旧式的军队上.
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说道:"夫富国之法有六:曰钞法,曰铁路,曰机器轮舟,曰开矿,曰铸银,曰邮政."[5]21康有为还极力倡导富民之策:"养民之法:一曰务农,二曰劝工,三曰惠商,四曰恤穷."[5]24他在《上清帝第五书》中更提出多项举措以筹集军费:"整市场,铸钞币,创邮船,徙贫民,开矿学,保民险,重烟税,罢厘征,以铁路为通."[3]98无疑,这些建议和意见既符合近代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建设强大海防的要求.
综之,康有为的海防建设思想诞生于中西思想碰撞的晚清时代,既吸收了王韬、魏源等前人的海防建设思想,也借鉴了西方列强先进的海防建设思想,在海军力量建设,兵船、舰队管理,海军学堂设立等方面的理论较为完善,符合清军的近代化要求.光绪二十七年(1901)9月11日,清帝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又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为了在全国推行训练"新军"的计划,清廷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12月4日设立"练兵处";六年后设立"筹办海军事务处",由肃亲王善耆、陆军部尚书铁良、提督萨镇冰及庆亲王奕匡主管;宣统二年(1910)成立"海军部",以负责全国海军的训练、兵船和船坞的使用、海军人才培养等事宜.因此,后来大清海军及其海防建设能得到一定的发展,无疑是得益于"戊戌维新"期间康有为对海防建设的倡导和呼吁.当然,康有为毕竟不是军事家,也没有真正指挥或参加过海战,其中难免存在一定的"空想性",不过这并不影响其海防思想对近代乃至当代海防建设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 康有为.俄彼得变政记[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台北:宏业书局,1987.
[2] 康有为.请计全局筹巨款以行新政筑铁路起海陆军折[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
[3] 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
[4] 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M]//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211.
[5] 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
[6] 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106.
[7] 康有为.请停弓刀石武试改设兵校折[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11.
[8] 康有为.日本书目志·自序[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一).台北:宏业书局,1987.
[9] 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M]//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149.
[10] 汤成烈.师律篇五[M]//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七十五(近代中国史料汇刊第八十五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1527-1528.
[11] 姜鸣.北洋海军经费初探[J].浙江学刊,198(65):136-141,67.
[12] 康有为.上清帝第一书[M]//蒋贵麟.康南海先生遗着汇刊(十二).台北:宏业书局,1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