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夏战争概述
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冲突与矛盾几乎贯穿整个中国历史,是一场农耕与游牧生活方式间的激烈而持久的较量。
“西夏地处西偏,世居西北,历代廓增,有地方二万余里,为州郡凡二十有二,即今陕、甘两省西北之境。”西夏人为羌族,物产诚不能与宋比,拥羌部劲兵 50 余万,明号令,号称敢战。如遇灾荒年代,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难以为继,具有富庶生活物质的平原地区就成为游牧民族侵略的对象。早在宋咸平六年(1003 年)夏四月,李继迁就曾“攻宋洪德寨”,其时,银、夏、宥“三州灾荒,饥馑相望,继迁籍州民衣食丰者徙之河外五城,不从杀之。于是蕃、汉重迁,嗟怨四起”[1].宋夏战争时断时续,大规模的战争集中在仁、神、哲、徽四朝时期。北宋与西夏的第一次战争激烈期发生在西夏李元昊称帝后。西夏在李元昊的治理下势力迅速发展,富庶的北宋成为西夏的掠夺对象,元昊的侵宋战争也就势所难免了,在陕西战场,元昊发动了三次大规模进攻,每次都以北宋惨败而结束,给陕西沿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重影响。
元昊对北宋的战争是蓄谋已久的,早在其父德明执政时期元昊就曾劝其父攻宋,即位后很快便发动了侵宋战争,即宋夏第一次战争。其中最为重大的战役当属北宋康定元年,1040 年正月的三川口之战(又称延州之战)、北宋庆历元年,1041 年二月的好水川之战、北宋庆历二年,1042 年的定川寨之战。康定元年(公元1040 年)九月,元昊攻三川寨,镇戎军西路都巡检杨保吉战死,“贼(西夏兵)遂留军,纵掠凡三日”乃退。庆历元年(公元 1041 年)八月,元昊攻麟州,破宁远寨,“纵兵四掠,焚仓库,刈禾稼,发窖藏”,抢劫一空。庆历二年(1042 年)九月,定川寨之战败后,夏兵乘胜“长驱抵渭州,幅员六七百里,焚荡卢舍,屠掠民畜而去”.夏兵连年入侵,严重破坏了生产,使陕西沿边地区一片残破。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 年)北宋与西夏达成协议,即宋夏“庆历和议”.后来,治平元年(1064 年)西夏攻略庆州,在大顺城被宋军击败,还有熙宁年间的熙河之战(北宋王朝取得收复熙河地区的伟大胜利)、元丰四年(1081 年)的宋军五路伐夏、永乐城之战,哲宗时期的河湟之役等几次惨烈的战役,徽宗年间的统安城之战是北宋与西夏战争的最后一次正面会战。最后在徽宗宣和元年(1119 年)西夏崇宗向宋臣服,且恢复旧时赐名曰赵乾顺,徽宗同意休战,下令陕西六路军罢兵息战。
二、战争对西北的破坏
战争对经济造成破坏,给宋夏双方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由于仁宗时期的三大战役都发生在陕西境内,在战争中西夏统治者又实行屠掠政策,因此在宋夏战争中“北宋虽然没有损失大片领土,但其所受损失也是严重的”[2].宋夏沿边灾荒不断,居民生活状况更加恶化,使本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百姓生活雪上加霜。
战争中的大量诛杀, 造成了西北地区蕃部人口减少,人口波动很大,由于战乱灾荒,西北地区许多人口地理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连年战争严重破坏了陕西地区的生产,使陕西沿边地区一片残破,给陕西人民带来巨大灾难。仁宗时期的三川口之战,宋军杀虏民五千九百余口,熟户一千四百余口, 焚二千二百六帐,斩贼首五百一十级。庆历元年(1041 年)十月, 张方平上《仁宗乞因郊肆赦招怀西贼疏》曰: “……用兵以来, 系累杀戳不啻十万人”.战争导致蕃部人口减少, 于此可见一斑。庆历元年( 1041 年)好水川之战, 宋军大败,“指挥使忠佐死者十五人,军员二百七十一人, 士卒六千七百余人, 亡马一千三百匹”.在《宋史》中也对此有记载: 好水川之战“军校死者数十人, 士死者六千余人”[3].战争较集中的西北地区, 劳动人民的负担更加沉重,军费猛增的同时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对夏战争给北宋带来了繁重的赋税、徭役、壮丁、弓手等征调负担,负担最终转嫁到百姓身上,使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范仲淹指出:“陕西数年以来科率百端,民力大困, 州县督责, 不能存济。兵间最为民患者, 是支移税赋。
转般斛斗赴延州、保安军, 山坡险恶, 一路食物草料时常踊贵, 人户往彼输纳, 比别路所费三倍, 比本处州县送纳所费五倍。害民如此, 实非久计。”[4]
宋夏战争, 严重影响了边区居民的生活。宋夏沿边的侵耕活动, 对沿边居民的生活有一定影响。侵耕是指宋夏双方相互逾越界至, 在对方沿边地区发生的耕稼放牧事件。西夏因物质匮乏, 也为对抗北宋, 在沿边地区进行侵耕、扰耕活动, 如熙宁九年(1076), 西夏侵耕宋延州怀宁寨。元佑元年(1086),右司谏苏辙言: “……战若不止, 戍兵必增, 粮草衣食随亦增多, 民力不支,则土崩之祸或不可测也。”[5]
众多而持久的战争,对百姓生活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故而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抗,鉴于此,统治者也提出与民休息的政策。元符二年( 1099) 正月曾布指出:“公私匮乏如此, 边事何可不收敛, 关中居民困惫已甚, 泾原与熙河通接边面便须为休息计。”
三、北宋政府对战区的救助措施
战后,对备受苦难的战区百姓安抚存问,对遭到战争破坏的经济实施恢复性措施,对遭受战争之苦的饥民、流民实施救助,是封建统治者得到人民支持,继续维持其统治的关键性措施。“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6]宋与西夏的战争持续时间长,人民负担加重,阶级矛盾激化,加速了北宋统治危机的到来,于是北宋政府为了解决西北边患,同时也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对战区实施了一系列的救助性措施。
( 一) 对战区施行特殊的政策
农业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农民是封建生产力和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延续,纵观我国整个封建社会,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极为重视农业和农民的稳定与否,宋朝统治者也不例外,农民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封建王朝统治根基的稳定与否。战争破坏农民的土地,产生大量破产失业的农民,他们组成流动大军“轻乡危家,远出千里”在流浪中寻找生机。一方面破产失业的农民生活极端困苦,食不果腹,往往挣扎在死亡线上,他们的生活及居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他们脱离土地,脱离农业,给社会秩序带来很大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民没有固定的耕地,统治阶级的赋税收入也就会相应减少,这就提醒统治集团要关注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
1. 曲赦制度
曲赦,赦令的一种。不普赦天下而独赦一地、两地或数地叫做曲赦。北宋建立在唐末五代的乱世之后,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在革除唐末五代种种弊端和积极发展经济文化的同时,把救荒之政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战争之后统治者实施了一系列的曲赦制度,救助受战乱之灾的地区。熙河之战后,大臣曾布认为:陕西、河东民力困弊,因此称贺,便当曲赦,与除放倚阁税赋及免支移、折变,使民受赐,恐不须俟八月。于是上批:“熙河路自恢复以来,征伐馈饷,人颇劳苦。今木征已降,边事宁息,宜曲赦本路。”[7]
五月戊戌朔,曲赦熙河路。右正言邹浩奏“:臣伏见近者北敌遣使为羌人请命,已蒙圣恩开以自新之路。既而曲赦陕西、河东,又以‘息民偃革’形于德音,普天之下,鼓舞相贺,以谓羌人罪大势穷,灭在旦夕”,陛下遂赦不问者,直以生灵为念故也。[8]
2. 减免农民赋税
战乱后农民的生产遭到破坏,负担转嫁到人民身上,使得本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百姓生活雪上加霜。宋政府对战后灾区人民的生活实施减免赋税政策,以稳定灾区生活秩序。庆历元年(1041 年),大赦,改元。诏蠲陕西来年夏租十之二,麟府州今年夏秋租及来年夏租、保安军今年秋租尽蠲之。[9]
丁酉,又“诏京畿及京西路减价粜官粟,以济贫民”.
( 二) 对农业的恢复举措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流民问题始终是历代王朝面临的一个共同社会问题。流民是因灾害或战争等原因而流落他乡的饥民,宋与西夏的战争持续了近百年,因而流民问题也较突出。流民构成的流民大军对所到之地的社会秩序构成较大的威胁,对流民的安抚救助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所以统治者对流民问题十分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安抚救助措施。为妥善救助和安置流民,宋朝采取了救助、安置和遣返相结合的办法,尽量使流民生活有救济,住处有着落,返还有保障。[10]
1. 招抚流民屯田
“民以食为天”,流民出现后,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吃饭问题,当流民吃不饱时就会抢粮,发生暴乱,因此,要安抚流民首先要及时向流民提供粮食救助,使流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要给流民安置住所。流民四处漂泊, 每到一地,往往露宿野外,处境艰难。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 年)曾下诏“:流民所过,官为舍止之。”[11]
再次,鼓励流民耕种田地。为使流民能有基本生活保障,政府鼓励流民耕种田地。太祖、太宗时,曾多次以减免租赋的优惠条件招集鼓励农民垦荒种地,并将招集流亡、劝民垦田作为奖励地方官的依据。
招抚流民屯田之策对政府来说不仅稳定了社会秩序,而且还开垦了不少荒田,给农业生产添置了大量劳动力。流民得到就地安置,暂时在安置地安居乐业,从事农业生产,流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得到稳定,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就会得到巩固。
2. 修筑堡寨施行军屯
宋夏缘边地带是重要的地理区域,从宁夏南部山地东北经陇东丘陵与横山山脉相接,构成一道重要的军事防御线,经济上是农牧混杂区,史载:“国人赖以生者,河南膏腴之地,东则横山,西则天都、马街一带,其余多不堪耕牧。”[12]
北宋堡寨的修筑大致是在淳化五年,“继周以阿都关、赛门、卢关等寨最居边要,遂规修筑寨城”.[13]据李华瑞老师分析,此时堡寨的修筑是为了控制沿边少数民族,“北宋以修筑城寨作为与西夏争战的主要手段,是随着宋夏对抗的逐步升级才得以确立的”.[14]元昊经过多年的试探性进攻,以鄜延路一带为突破口,大败宋军。经此战败后,北宋也认识到了鄜延、麟府一带堡寨数量不足,此后,北宋在对夏战争中开始逐步重视沿边堡寨的修筑。宝元二年六月,夏竦指出:“缮治壁垒,修利器械,约束将佐,控扼险阻,但趣过于岁月,不预计于胜负,是今之常制也”.[15]
北宋政府认识到了堡寨的重要作用,遂开始大量修筑堡寨,至庆历初年,陕西各路所修筑的堡寨已达二百余处。堡寨对抵御西夏、控制沿边羌戎蕃部,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北宋西北边防中一个大弊病就是军队所需全部依赖远途输送,宋夏战争爆发后,西北地区兵力猛增,“今三十万之兵食于西者两岁矣,又有十四五万乡兵,不耕而自食其民。自古未有四五十万之众连年仰食,而国力不困也”.[16]为减轻运输粮食的困难,在战区屯粮,西北战区开始进行屯田之策。康定元年八月“诏范仲淹、葛怀敏领兵驱逐塞门等寨虏骑出境,仍募弓箭手,给地居之”.[17]
庆历元年仁宗诏:“陕西都总管司经置营田以助边计”.随着宋夏战争形势的发展,屯田开始与堡寨结合。在范仲淹等人的带领下,沿边地区的屯田开始快速发展,沿边各路均募人屯田。“麟府二州,山川回环五六百里,皆蕃汉人旧耕耘之地……今二州之人皆愿修起城寨……招辑蕃汉人户,从而安居”.[18]北宋招募的弓箭手战时出征,闲时从事农业生产,弓箭手、堡寨、屯田有力结合,范仲淹曾上言:“臣观今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土兵以守之,因置营田,据亩定课,兵获羡余,中籴入官,人乐其劝,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宋仁宗皇佑四年,鄜延经略使狄青上言:“延州、保安军弓箭手押官以上,皆给身分田。欲自十将至指挥使,量其家口数,更第益以闲田”.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堡寨的功能更多的倾向于屯田,“沿边无税之地所招弓箭手,必使聚居险要,每一两指挥,共修一堡,以完其家,与城寨相应”.屯田一方面减轻了北宋政府向边地运输粮草的负担。另一方面,屯田使兵士与土地结合,闲时从事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发展,同时也使兵士为保护家园而更加勇猛作战,增强了宋的战斗力。此外,战事结束后,兵士们在屯田区从事农业生产,社会闲散兵员减少,稳定了社会秩序,也进一步稳定了北宋的统治。
四、北宋政府救助举措的评述
( 一) 政府救助措施的积极意义宋代对战后的优抚保障政策,是两宋特定历史时期的需要,体现了宋朝政府对社会经济秩序,及战争突发后及时救助社会的重视,而这一切,又可为现代灾后救助组织的良性运作提供借鉴。北宋的战后救助措施或许并没有多少技术上的复制意义,但应付突发战况的应急反应和救助精神的传承作用却不容忽视。
当今社会灾后重建和救助机构一方面要坚持信息公开,事无巨细地公开善款流向,对行善者负责;另一方面要坚持规范运作,细致入微地提供优质服务,对受助者负责。这,或许就是北宋战后救助措施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 二) 政府救助措施的不足之处虽然政府对于战后的社会经济及军队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抚保障措施,但是,由于宋代吏治腐败,监督制度不完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与监督,或由于官员贪污腐败,一些救助物资没有及时发放到战区,降低了军队战斗力,使得北宋在与辽和西夏的战争中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也加深了阶级矛盾,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统治。制度上的腐败影响了救助措施的有效实行,北宋历史的教训留给我们的深刻反思就是:仅仅有制度的完善与制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切实做好反腐败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从源头上切实有力进行灾后救助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本文笔者以宋夏战争为例,从战争对经济的破坏及政府实施的恢复经济的措施、对农民的安抚救助方面进行了论述。宋代对于战后的优抚保障政策,在中国古代社会优抚保障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从战后的救助安抚措施方面来研究宋朝的救助制度,对宋代政治制度研究作出认识和解读,由此引发对当今社会灾后救助的一点思考。
注释:
[1] (清)戴锡章。西夏纪[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年,第 90 页。
[2] 赵继颜。北宋仁宗时的宋夏陕西之战[J].齐鲁学刊,1980 年,第 4 期 38页。
[3](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年,第 1050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