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的一个新课题,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是全面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提高部队法治化水平的新举措。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基础,是培养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的根本前提。因此,在武警部队建设中应确立法治理念。
一、深刻理解武警部队确立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其职能是扞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扞卫社会主义制度。基本使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稳定,保卫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武警部队确立法治理念尤为重要。
(一)在法治理念下提高武警部队遂行任务能力
武警部队为改革护航是通过其执法行动实现的。武警部队与社会接触广泛,部队执法行动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在社会大众日益增强的法律意识面前,在日渐完善的国家法律制度面前,部队的一举一动均受到密切关注。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成为人们审视武警部队执法行为的重要标准。只有确立法治理念,提高部队依法履职能力,才能做到行动有据、裁量合理,最终实现执法行动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在法治理念下完善武警法规制度建设
在改革的攻坚阶段,武警部队担负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武警部队是改革的护航者。为了适应改革形势,部队必须构建完善的武警法规体系。完善武警法规制度体系是以武警法为龙头,以武警部队任务范围规定等法规为主干,由国家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法规、解放军四总部和武警部队军事规章组成的,内容协调、范围确定、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门类齐全的武警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武警法规制度体系要在确立法治理念前提下实现。
(三)在法治理念下推进武警法治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改革。其中专门指出:“优化武警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为武警部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武警部队既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武警部队提出的最高要求,也是武警部队的强军之梦。强军梦与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确立的法治理念下,武警部队法治建设可以保障部队安全稳定发展,促进部队优良作风养成,提高部队依法治理水平,提升部队遂行任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