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经济学解释到社会学解释
乡镇集体企业,原名社队企业,在传统中国农村副业的基础上,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起步,经过长期曲折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没有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而消失,在一些地方,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与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伟大创举。但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开始,其发展速度开始放慢,增幅开始回落,亏损面日渐扩大,一些企业破产,另一些企业改制。经过以产权为核心的民营化改制后,许多集体企业的产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截止 2000 年底,苏南地区 85 000 家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了 93. 2%,已经摘掉了“集体经济”的帽子。到 2002 年,全国范围内 90% 以上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
20 世纪 90 年代末乡镇集体企业迅速走向消亡,从两个方面看: 宏观上,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企业平均利润下降,企业分化加剧,生产和效益朝少数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国有企业经过改革,重新焕发了活力,私营企业异军突起和“三资”企业大量涌入,使乡镇集体企业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一些管理质量差和效益不好的企业必然被淘汰出局。
微观上,政企不分和政府过度干预,一定时期内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情况下,政府过度干预不仅束缚了企业进一步适应市场的能力,政企不分还使企业承担了太多社会责任,甚至为满足政府官员的政绩需求,在市场疲软情况下,依然盲目扩张。并带来官员腐败问题,集体企业成为基层政府的提款机。
宏观和微观因素共同导致企业效益不好,一些企业破产,一些企业改制。但这种解释不能说明所有现象,因为被改制企业中,一些企业在效益不好情况下,被改制后起死回生,一些企业在效益尚好情况下,被改制后继续发展壮大。
那些还能继续生存的集体企业为什么演变为民营企业? 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是上下互动的结果,[5]企业经营者和基层政府是改制的主要动力。与国有集体企业比较,私有企业产权明确,企业主具有更强的责任心,更加谨慎的决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更大的自主权,更加灵活的经营机制,更少的社区负担。
杜志雄认为,乡村政府和经营者之间日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了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强度; 经营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壮大积累了自己的人力资本。
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者希望把集体企业变成自己所有,不仅因为人力资本优势,还因为这种优势曾经促进集体企业的兴起和发展,后来又成为促使集体企业消亡的重要因素,就是说,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和使用这种人力资本。乡镇集体企业演变为民营企业不仅是企业制度的变迁,而且折射出价值观、道德风尚、精神文化以及世道人心的变化。
本文主要通过对两篇硕士论文的介绍,揭示乡镇集体企业变迁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如何从内部瓦解集体企业的,以期更深入地理解乡镇集体企业衰败和演化现象。
二、社会资本与村级集体企业的兴衰
刘东辉等用社会资本的理论来解释乡镇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刚创办时,既缺乏机器设备和资金等物质资本,也缺乏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力资本,常常用社会关系资源来解决资金、技术以及企业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问题。程鹏立以安徽毕村水泥厂为个案,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分析了乡村社区社会资本的存在和消亡对乡村集体企业兴衰的影响。
改革开放前,毕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区,地理环境相对封闭,几个自然村多是单姓村,族谱保存完好,每年都要举行祭祀活动。血缘、地缘和亲缘关系是村民之间信任的基础。改革开放后,人们依然有很深的集体主义情结,村干部愿意为集体奉献,对村民有很强的动员能力,村民对村干部有较高的信任感。
水泥厂创办于 1983 年,直到 1995 年都处于高速发展期。村班子通过对信任、规范和互惠合作的网络等社会资本的有效运用,方便而廉价地获得了集体企业所需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1995 年,水泥厂开始由兴而衰。2000年,该厂停产。2002 年,机器、厂房等固定资产遭受了大规模的公开洗劫,使该厂彻底成为一个历史记忆。
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毕村集体企业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就业需要,一些村民开始外出打工或经商,熟人社会逐渐变成半熟人或陌生人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互助合作逐渐被商业化的社会服务所代替,人们越来越成为理性经济人,这些都给传统社区的信任和规范带来巨大冲击。几个主要行为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开始破裂。
1991 年初,第三任厂长徐为民走马上任后,各项效益和工人收入都有较大增长,通过集资和借款,准备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他要求村组织不要干涉水泥厂的具体业务,村组织感到厂子有失控的危险。趁徐为民出差之机,村支部书记方培天召开支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罢免了徐为民的厂长职务。这一夺权事件破坏了干部之间那种无私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并使干部职工之间呈现不同的派别,干部开始更多考虑自身利益,提拔忠于自己的人,防范和打压其他派别的人。对厂长来说,首要的不是企业发展,而是职权稳固。
1997 年的集资更是破坏了干部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水泥厂已经资不抵债,上级要求对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在毕村却变成了强行集资,要求每位职工必须成为股东,否则便被辞退。共筹集资金 70 多万元,但没有改变企业倒闭的命运。除了几个“狠角色”拿回本金外,绝大多数职工连本金都没有拿到,甚至不知道找谁讨要集资款。村民被骗之后,对村集体逐渐失去了信心,村干部再也没有一呼百应的权威了。
笔者认为,90 年代后,毕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熟人社会变成半熟人社会,互惠与合作开始瓦解,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发生破裂,村民开始不相信集体领导“一心为公”,而是认为他们都在为自己打算,村民对集体事业也开始持旁观甚至反对态度。正是这种传统社会资本的消亡导致了集体企业的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