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财管工作的好坏,直接对国家及各地的财务活动构成一定的影响,同时,更关乎国家财产的安全。在新时期,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财管的新特点,不断地解决财管工作中所产生的新问题,并提出新方法和新思路,是当今深化财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管过程中所暴露的主要问题,并立足于单位财务活动的现实状况,给出一些可行性的解决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财务管理在制度层面上有待完善
首先,在过往款项的管理上,现今行政事业单位的账面剩余额度占据流动资产比例的一半以上,有很大一部分均属坏账,例如,购置物资时所提前支付的款项由于未能按时清算,或贷款承诺被强制回扣而产生坏账。单位采购设备及办公用品时,给厂家支付的资金较多,采购所开支的实际资金减少,由于未能按时结算,导致债务纠纷频繁出现,最终未能使呆账回收。
其次,管理专项资金上,在对资金进行分配时欠科学,主观随意性较大,在一定意义上阻碍分税制财务体制的执行,也给肆意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另外,对专项资金的供应面过于广泛,因财务部在核对拨付专项资金之前,均为对项目开展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直接致使资金及应办理的项目之间不挂钩,造成在财务预决算时,基本上全部的开支项目均有专项资金,给应用范围增添了较大的不明确性。
第三,在年末清理结算时,单位内部的财务未能按时清理结算,过往款项会因跨年度而出现责任不明晰的现象,最终造成坏账呆账的产生。
(二)单位预算执行时的强制约束力相对缺乏
伴随财政资金划拨的相对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需进行一定意义上的控制,以便于缓解单位内部的资金负担。然而,由于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为数不少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审批下级资金应用的过程中,所设定的门槛过于宽松,未能有效地依据制定规范,对下级的违规现象加以遏制。主要表现在下列三方面:
首先,一些单位在项目开支资金的管理中,基本开支及项目开支的界限较为模糊,借助于项目开支弥补基本开支资金的缺口,以满足公用性开支,未能体现专款专用;其次,个别单位在运用专项资金时,不注重经济效益的创造,片面地关注款项的划拨,轻视资金的控制,注重核准预算,而轻视使用效果;第三,一些事业单位在使用资金时,未能严把开支关,超额透支、浪费极为严重,奢侈性消费的行为猖獗,不利于政府树立公众形象。
(三)财管的职能履行受到削弱,资金使用效率过低
单位内部门预算的编制欠规范,资金挤占严重,资金在开支时往往缺乏细致严密的规划方案,出现随意性和无序化等不良局面。财务部门缺乏对资金的事前审核,忽略资金应用前的预估工作,对资金收支的考评仅停留于大致的均衡,也未能按时评估资金使用的效率。
(四)单位内控体制欠健全
近些年来,虽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体制在日益强化,但总的来看,依然面临诸多缺陷和问题,直接造成标准规范未能及时确定,也未能全方位凸显社会服务的控制目标,一些单位的职能开始朝着多重型变化,但仍有对外运营及公共服务等性质各异的经济体,不利于管理秩序的维持。另外,国家对于单位所楚天的指导性规范偏少,直接导致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制缺失,或仅对资金使用的要求及范围作了相应的规定,在资金运用的方向等诸方面依然未能有效地确保安全性。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新对策探讨
(一)强化单位的财务预算控制
随着国家财政预算体系的日臻完善,事业单位的财管正朝着管理的严密化及服务的科学化方面有力迈进。
在会计核算基础、核算目标等诸方面均兼顾了财管的基本需求,并体现了预算管理的信息需要。除此以外,事业单位还需将基建项目的开支归并到统一化的财务账目中加以核算,这样一来,不但完善了会计信息,更为会计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经验,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审计、财政监督,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性。
作为财管工作的关键性一环,资金开支及各类资金使用必须抓紧抓好。具体而言,强化财务开支要严格依据事业单位的财管制度,并出台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办理财务收支性业务,以高度负责、追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妥善规划好所有业务,与此同时,单位也要根据资金管理的各项漏洞,在实践中持续地完善财务资金的开支控制制度,切实做到与规可循,照章办事。
(二)提升从业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
全面提升财务从业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是提升财管能力的重要途径,从业员工在管理意识方面的欠缺,直接造成各项管理职能缺乏严格地履行。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受到管理范围的制约及影响,暂时没能彻底地保障每位财管员工的工作合格。为此,单位需对全部财务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员工的工作实践,引进竞争性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及业务本领。
另外,单位还要创设和谐、宽松的管理氛围不断地招徕合格的优秀人才,不断地激发内部员工的管理热情及工作的主动性,充分为员工搭建自主发展、高效管理的良好平台。
(三)完善国有资产系统内部高效的监督机制
首要的任务是创建有效的国有资产审批制度,对国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并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保障国有资产的区没有及时交接给社区居委会或相应的居委会(社区)没有及时配套建立,造成了已入住这些住宅区的人口出生信息无法上报。
三、对策和建议
从上述情况来看,计生出生人口统计误差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过去老的统计方式和手段不适应人口形势的变化和要求而产生的,这就需要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不断改进完善人口统计管理体制。
第一,明确和细化计生统计管理口径。公安部门将逐步实现实有人口管理,为计生部门现居住地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计生部门应当探索建立以现住地属地化管理为方向的实有人口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管理责任,赋于现居住地统计和管理服务的权限,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为依托,在服务中掌握动态人口信息,在社区建立一种没有户籍身份限制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第二,强化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计生人口统计离开了部门的协作是无法取得成功的。要将人口统计工作职责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如卫生部门积极推行分娩登记实名制,公安部门按照《户口登记条例》落实人走户迁的政策,在办理落户,迁移时协助审验计生证明等;人口计生部门更要发挥工作主动性,对人户分离人口进行摸底登记,落实人户分离人口的迁移交接,做到服务不减,工作不断。
第三,搭建人口信息共享平台。针对多个部门各掌握部分人口信息的特点,建议在信息管理上,由一个部门统筹搭建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多个部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政务信息互通有无,分级分类使用,逐步建立人口信息安全预警和辅助决策机制。
第四,改革和创新人口统计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统计管理制度。针对拆迁过渡期人口、新建小区人口的统计管理问题加强调研,出台相应的工作意见,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加强人口统计的考核。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质量。三是落实基层减负工作。删减一些基层计划生育的表、卡、册、档等台账,减轻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压力,让统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用更大的精力去干务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