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客观上要求配置好、使用好高校的资金,达到资金利用的高效率和高质量应用。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变革与特点”的财务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浅议新高校会计制度的突破和创新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客观上要求配置好、使用好高校的资金,达到资金利用的高效率和高质量应用。随着公共财政的不断细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于高校的财务管理以及对应的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的财务管理者要提供更加完整和真实的会计信息,以满足社会各界对于信息的公开要求。新的高校会计制度通过长达五万余字来详细规定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同时,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全面的规范了高校经济事项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与原制度相比较,新高校会计制度实现了突破和创新。
关键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权责发生制
一、高校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89年国家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也没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89年至1997年国家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初步建立。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财政部2号令)。1997年1月1日《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第280号)开始实施。我国的法规体系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发;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发;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部长以部长令签发。例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属于部门规章,财政部于2012年2月7日以第68号部长令签发的,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又如《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属于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教育部于2012年12月19日以财教〔2012〕488号文件印发的,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的突破
(一)进一步反映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
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陆续实施,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改革要求和内容,已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得以体现,相应的也需要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中加以规定。这既是满足公共改革的需要,又是满足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和规范高校财务管理的需要
随着财政部大力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在细化预算编制、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推进绩效考评等,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当今高校的财务工作者来说,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校财务工作的重中之中。旧制度的一些规定已与当前的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相应修订。新高校会计制度全面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体系,更好的指导高校会计实务操作。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新增16个一级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由以前的38个增加到54个。会计核算科目的增加并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完全取决于改革的目的和管理的需要。
1、新增与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增设了应缴国库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结转、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结转7个会计核算科目。
2、新高校会计制度将以前的事业支出科目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5个一级会计科目。
3、新高校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加了在建工程、待处置资产损溢、预付账款3个科目。
4、新高校会计制度通过“累计折旧”、“累计待摊”等科目的核算,提高反映了高校相关的资产的真实价值。
5、负债的核算增加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
(三)促进高校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公共财政的不断细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高校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高校的财务管理也日趋复杂。例如高校要发展要改善办学条件需要银行贷款,而相关的风险如何防范。又如部分高校通过院校合并等改革,变成超级大学,资产规模不断增长,超大的资产规模如何管理。再如随着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社会各方面对于高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分外关心,相关财务信息的公示与公开要求越来越高,高校必须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因此,旧的制度很难适应这些变化。新高校会计制度根据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对于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后,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例如进一步规范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会计核算,优化了资产的入账管理。这些规定的实施提升了高校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化、完整化,优化了财务报表结构,完善了财务报表体系,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通用化和有用化。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创新
(一)遵循《规则》的基本框架和规定
《规则》属于部门规章,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制度》属于规范性文件,需要在《规则》的框架和规定下进行突破。新高校会计制度总的原则可以概括为: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高校财务报表反映,确定了将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额并入学校资产负债表(抵销内部事项)、将后勤保障单位的收支净额(扣除校级财力补贴收支)纳入学校收入支出表、将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支总额并入收入支出表(抵销内部事项)的并表原则。例如详细规定了基建业务要并入高校“大账”,保证了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基建数据定期计入大账后,增设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取消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又如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全部并入,统一在年度财务报表中予以列示。比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食堂、医院、水电中心、宾馆、物业公司等等。从高校一个会计主体角度考虑,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在年度财务报表统一反映。
(二)满足高校的财务管理要求
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得到了高校会计等相关人员的热烈期盼,对此寄予厚望。一是希望可以满足高校日益复杂的财务管理要求,二是希望有所创新和突破。新高校会计制度既反映了财政改革的成果,又吸收了高校财务管理的经验。同时,新高校会计制度符合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支出的分类,能够清晰地反映高校的支出类型,为高校进一步细致的成本和费用核算提供支持。为了更清晰地反映高等学校事业支出的结构,满足高校成本以及费用的核算,将原先的“事业支出”科目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五个一级会计科目,从而分别进行核算和归集。同时,为了增强各类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会计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在收入支出表中,不仅要分别列示各类事业支出的金额,还要求列示事业支出的总额。
(三)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
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引入权责发生制。所以,新《制度》在费用确认、资产管理等方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随着公共财政的不断细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内部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校具有公益性质,但同时又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具有收入来源渠道多,业务活动复杂,核算要求高等特点,收付实现制下的收支信息已不能满足多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引入权责发生制具体原因如下:
1、能够更全面、合理反映高校的整体财务状况。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就能确认相关收支,不用等到实际发生现金收支行为,便于准确反映高校的整体财务状况。
2、能够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在收付实现制下因为高校对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提取,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是按原值列支。这种做法不能真正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引入权责发生制后,通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总量、存量与使用效果等信息,有利于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3、进行成本核算,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成本核算是指将高校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核算对象例如教育、科研、行政等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的方法。由于在收付实现制下,高校不进行成本核算,因此取得的各项收入无法与相应的成本进行匹配。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将更多的获得教育、科研以及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成本信息,投入政策制定有据可依。
4、与国际通行做法逐步接轨。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西方国家的一些高校逐步开始在财务管理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截至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西班牙、法国在内的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在会计标准和实务做法中都已经引入了权责发生制。
高校面临的财务环境已发生变化,这既是《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后的要求,也是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又要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通过真实而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来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风险,适应高校进一步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