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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管理问题及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1-15 共2729字
论文摘要

  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管理,有利于加强财政投资人防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有利于保证人防工程质量。它对平稳防护设备市场交易价格、有效控制人防工程建设的投资、保证人防工程发挥战备效益提供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因为多方原因,防护设备从最初的压价,打价格战到今天的抱团销售,哄抬价格,广东、四川、云南等多省出现抱团销售现象。

  江西省某工程防护设备 60 万元的招标控制价 180 万元中标。部分防护设备定点企业无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高报价,报团围价,严重扰乱了防护设备市场秩序的现象。

  1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防工程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市场的不断开放,竞争机制的引入,当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管理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防护设备价格信息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干扰。主要表现在: a. 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是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发布的; b. 部分省市在发布防护设备价格信息时,规定了市场交易价格围绕指导价变动的上下幅度范围,有悖市场竞争的原则; c. 存在多头管理。目前,部分省市已成立防护设备企业协会,防护设备企业通过行业自律,或抱团销售,抬高价格,或恶性竞争,低于成本销售,无形中影响了制定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基础数据来源; d. 财政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求使用人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2) 制定防护设备信息价格采集基础数据的渠道单一,时效滞后,缺乏预测。a. 目前,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主要是由相关管理人员通过每个季度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提供的上季度成交合同对市场进行价格采集,定期报价而产生的。这种简单地通过电话询问或查看书面合同价采集防护设备信息价格基础数据的方式,受人力、物力及地域等因素的限制,采集到的价格信息数量少、品种不全甚至虚假,难以满足人防工程造价确定的需要。b. 现有的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经过采集、整理、分析、审批环节到最终发布,几乎已到了每季度的尾声。甚至,有的地方几年才发布一次信息价格。防护设备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波动比较频繁,信息价格的滞后对人防工程造价的确定会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c. 目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测算是根据上一季度备案的合同价,综合本季度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制定本季度防护设备的信息价,实际操作中,只是简单的调整人工、钢材等价格,预测功能不全。3) 价格失真,其合理性遭到质疑。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从而压低价格甚至采取远低于成本价方式竞标以赢取市场份额。在中标后,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偷工减料降低成本,部分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降低产品质量。还有部分生产企业为了短期的市场占有率而盲目压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护设备市场的秩序。由于市场的无序竞争,造成鱼龙混杂,甚至出现了成品的报价低于其他厂家的主材购买价,打起了价格战。

  2 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管理现状产生的原因

  防护设备信息价格制定的不合理,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管理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和危害,应当引起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不完全市场竞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准入制规定之一各定点生产企业出现异地私设加工点的、委托他人或企业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等现象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禁止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跨省跨区域销售。此条规定导致了部分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各方面条件具备,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以未在本省备案为由拒绝投标,无形中增加了拒绝最佳中标人的可能性。一方面各省发布公告准入企业名单,使得只有有限的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能够进入市场,有些省市甚至只有一到两家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造成不充分竞争,继而造成价格很难反映产品的价值; 另一方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市场经济下的不完全的市场竞争,必须保证战时能发挥使用效益。充分的市场竞争,可能会使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呈现寡头竞争的现象,人防工程在漫长的使用年限内的维护工作难以得到保证。

  2) 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a. 设计标准依据不统一。对于使用人防建设专项资金建设的人防工程,其防护设备却未严格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定型的各类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图纸、标准和规范组织产品生产和安装。b. 验收过程中自由性大,规范性不强。某些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按照相关图集规规矩矩生产,因而制造成本高、报价高,相对偷工减料或按照其他图纸设计生产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依据的标准不统一,不论质量好坏,结果都能通过验收。使得防护设备价格竞争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3 对策研究

  3. 1 进一步放开市场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推进,应鼓励更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厂家进入市场,不再限定各地区防护设备生产厂家的数量,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产品才能优胜劣汰。

  3. 2 建立全国性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网络系统

  1) 建立统一的价格信息网。目前,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发布经过省级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批后在其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该说,信息比较散,不集中,各地使用较不方便。中国人民防空网提供了一个覆盖全国的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网络平台,各省应将防护设备价格信息汇总至中国人民防空网,可以同步了解各地的信息价水平,互相比较,改进工作。这样可以提高防护设备信息价的使用率,提高信息价在人防工程计价中的应用水平。

  2) 扩大防护设备价格信息的来源。目前各省的信息价格主要是通过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调查市场,被动地接受信息,使得防护设备价格信息来源渠道较窄。因此,可以不断地发展各省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及其他信息源单位成为价格信息网的成员,借助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高效地、主动地把握住市场的动态,不断地提高各省价格信息网对市场把握的能力,才能源源不断地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制定提供及时的、准确的、动态的基础数据。江苏省、浙江省与软件公司联合开发的防护设备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功能齐全,提高了工作效率。

  3. 3 加强质量监督

  以质量为准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挂靠生产、套牌销售、有严重质量问题或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的企业,一经查处,取消其定点生产企业的资格; 加强质量监督,提供统一的质检标准,保证信息价发布的意义。

  3. 4 制定和发布合理的防护设备信息价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制定应力争以成本核算为依据,加强科学论证,定期发布防护设备产品信息价,以价格信息公开促进市场竞争公平和稳定。信息价制定要尽可能的合理,尽可能地保证不低于企业成本价交易,以价格保证质量。

  4 结语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合理地制定出防护设备的信息价格,真正实现防护设备的动态有效管理,维护防护设备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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