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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经济犯罪行为的治理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09 共6313字
论文摘要

  在电影主管部门和整个电影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电影经过十多年的艰苦探索,从旧体制蜕变到新体制,经历了艰难漫长的历程。来之不易的中国电影体制和机制,在转型过程中探索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

  其中,在正确道路上前行的城市电影业,全国年票房收入从几十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17亿多元。不论是票房收入,还是银幕块数、观众人数都达到两位数增长,增长速度高于其他行业。在国家对小城市电影的大力扶持下,小城市电影市场发展提速。今年初,我国中小城市电影票房增速高于一、二线城市影院票房增速,呈现出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态势。事物发展总具有两面性,在这光鲜的背后,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萦绕在电影主管部门、电影界和社会观众的心头。

  偷漏瞒报电影票房收入,是电影终端领域的一个毒瘤,一个黑洞。从新中国电影有始以来,这个毒瘤一直寄生在电影经营中。在逐渐成熟的电影市场中,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这颗毒瘤并没有随旧体制的消失而消失,而且越长越大,越演越烈。

  据相关人士估计,2013年城市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占公开票房收入的14%——23%,高达30亿元以上。在城市电影市场成功转型,新的机制体制运行已十多年的今天,电影票房偷漏瞒报还如此之严重和普遍,令人触目惊心。这已经到了必须严加遏制、治理、打击的地步。

  这一严重现象,引起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领导的严重关切和高度重视。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在2014年10月1日前,所有经营性质的院线内的影院要完成票务系统软件升级。用科学技术手段从源头上开始堵偷漏瞒报这个黑洞;同时还对偷漏瞒报行为的轻重作出警告、停业整顿、摘牌吊销电影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措施。这也是电影主管部门多少年来第一次重拳出击打击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行动。

  《通知》的出台,将对电影终端市场的经济犯罪给予严厉打击,将为电影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更加健康有序的前行,将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这些措施受到业界、电影观众以及社会的积极响应和热烈的支持。

  乱象丛生新中国电影业到现在已经历和正在经历三个阶段。不同时期,不同体制,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采取的手段不同,可谓挖空心思、机关算尽,使出浑身解数对电影票房进行偷漏瞒报。

  计划经济时期,电影院归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或电影主管部门管辖,管理上较为简单有效。那个时代,电影产品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主要作用是用来教育、启迪、鼔舞人的,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里上层建筑范畴,同时也是为数不多人们主要的文化精神消费产品。

  电影院一度发展到乡镇。县级影院的特点是:分散、偏僻、工作人员少、售票经营不规范,又无监管,票房收入偷漏瞒报现象十分普遍。偷漏瞒报的票房收入都进了几个人口袋,只是量较小。县以上电影院所放映的票房收入,以发行收入的方式由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逐级上交到上级公司,电影院有少量的比例留成。节目供应、影院发展全由政府大包大揽。在上交发行收入时,部分电影公司有隐瞒票房收入行为。百分之百干净全额上交的不多,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行为,在业内人士之间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但在那种以政治思想挂帅的年代里,胆不大,行为不能妄为,怕犯错误,表现得较为谨慎。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走向深入,原有的电影运行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在新旧体制的衔接过渡时期,电影业进如低谷,时间也长达十多年,经营电影终端产业的电影人日子不好过。实行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逐步活跃,被禁锢的思想逐步解放,人们对物质金钱的欲望十分强烈,电影业终端市场呈现无序状态。制片方、发行方对影院票房偷漏瞒报防不胜防。从九十年代开始的发行与放映实行分账制,为了遏制影院在票房收入偷漏瞒报,保证其制片、发行方的利益,不惜成本对重点影院派人跟片(首轮),在影院上映时间的前一刻将影片送入影院放映室,同时在影院当地发展线人,暗地监督。

  对于二、三轮放映的中小城市影院一律采用买断式。在规定的放映时间内影院向发行方交纳固定片租(事前已谈好数额),有的还是先交钱后放映。采取如此之手段,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尽管如此,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偷漏瞒报票房现象时有发生,发行与影院方为票房收入的多少经常纠纷不断。城市影院电影终端业实行院线制。这一新体制确立了电影业完全市场化。

  然而,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并未因旧体制被新体制更替而成为过去式,还在在新形势新体制下滋生漫延。实行了院线制,影院电影放映的准入必须加入一条院线公司,影院电影放映售票必须安装全国统一售票软件系统。契约式的市场经营体制,又是电脑售票,按理说对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起到了堵截作用,极大限制了这一违法违规行为。然而新体制下的新情况是:电影市场经营者多种成分并存,体制内体制外各路经营者交织,给监督管理带来难度。在人心浮躁,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影响下价值观多元的今天,偷漏瞒报手段花样翻新。

  篡改电脑系统输出端数据、手签票、自制票、团体票、会员票、套票等,这些都成为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手段;在院线公司方面,有的院线公司本身就持有旗下影院的股份,不排除参与其中。有的院线公司为了增加票房总额,收取更多的管理服务费,大打公关揽客牌,让更多的影院加入院线,为保持长期性对旗下影院的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形中助长了这一行为的漫延。看来,在什么阶段、什么体制下电影票房偷漏瞒报成为部分经营者惯例,成为心知肚明的事实。

  如果偷漏瞒报至少在30亿—50亿范围,全国近40家院线公司,平均每个院线公司达到一亿到一亿多,多么大的漏洞,多么惊人的数字。虽然并不是每家影院都有此行为,但事实存在的普遍性是可想而知的。而且,地(市)级以下的县城影院还在发展之中家数并不多,即便每一家县城影院都有此行为,因票房收入的绝对值小,所占比例就小。那么如此大的偷漏瞒报票房收入额,就只有可能是地(市)级以上的大中城市影院所为了。经济犯罪是不分级别,不分地域,只分人的。

  屡禁不止我国电影业的经营体制变化是随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的。但体制的变化改变不了电影是商品这一基本属性,不论是计划经济市场还是市场经济市场,影片(拷贝)只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就构成了电影制片、拷贝发行、电影放映(影院)三方利益共同体。在利益的博弈中,谁都想使自己一方利益最大化。然而在三方利益博弈中,影院在获取契约规定的利益外,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有的影院主动进行不当得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还不十分成熟的环境里,加之监管乏力,作为电影业终端的影院就会发生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行为。

  一切经济犯罪行为都是为了一个“利”字。在市场经济中,采取世俗的经济策略,是非常理性的表现。因为任何有理性的人,在市场经营中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总体利益格局下每个利益集团都会千方百计分割现有更大份额,他们关注的不是做大做强电影市场这块大的蛋糕,而是通过不当得利使自己的蛋糕实现最大化。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没有错,关键是怎样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它的前提是什么?只有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诚信经济,只有在法规行规的游戏规则内合法诚信经营,才能真正可能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影院经营者一般都在十五年或更长的时段,并不是入行的匆匆过客,捞一把就走。决不能为一时一己之利去巧取豪夺,以损害国家、他人利益为前提。

  对于影院偷漏瞒报不正当得利行为,除国家层面出台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法规外,在城市电影全面进入市场后,国家广电总局在2010年底表示要出台严厉措施打击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行为,实质上这是在给电影市场经营者打招呼;2011年9月,以中影联合华谊等院线公司联合成立市场监察公司,实现了电影票房数据公开,想通过经营者自律来使偷漏瞒报票房有所收敛;2012年国家电影总局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想通过行业协会的职能对电影市场的经营者实行监督管理。实践证明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里,想通过经营者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堵住漏洞,这是不现实的,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西方发达国家有几百年的市场经济历史,有较为成熟的市场监督法律法规,有行协的监管,有市场经营者的自律与诚信,发生的市场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较少。在美国就没有主管电影的政府部门,电影业的一切问题都是通过行业协会解决。在我国还为时尚早,所以实际成效较小,但已显示了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很重视电影票房被偷漏瞒报的违法违规行治理的信心与决心。2014年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更新电脑售票软件,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打击偷漏瞒报票房收入进入实质性阶段。

  危害性大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发起的打击影院偷漏瞒报票房行动,实质上是打击电影放映行业中的经济犯罪行动,是在践行国家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惩治腐败法律法规行为。虽然电影票房收入部分被偷漏瞒报,对电影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不至于“千里之提,溃于蚁穴”,但对市场的健康运行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是严重的。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我国电影业正处在新体制下发展壮大阶段,其发展空间之大(县城),要走的路之长,任务之艰巨,这是现实的客观存在。要在发展中治理,在经营中杜绝偷漏瞒报行为。

  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诚信经营,给同行经营者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一个竞争平台。电影票房的偷漏瞒报,严重破坏了这个竞争平台。不当得利逃税违法、不当得利违反了合同法、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国家、行业、他人利益,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不利于市场做大做强。严重伤害电影观众的感情。

  城市电影是产业。在市场经营中,票房收入要按比例给国家纳税。国家为了支持文化产业赋税率一直很低,但只要是偷漏瞒报票房不论是主客观都是故意偷逃税款,踩了法律的红线。如按去年偷漏瞒报票房30—50亿元计算偷税近一亿至1.65亿元。作为电影行业这个数字还小吗!更重要的是其性质严重触犯法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同时,国家税款是用于公共公益事业支出的,对于电影事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大力扶持,农村公益电影场次补贴,城市电影特别是对县城电影的发展扶持,国家扶持的力度前所未有。同时,由于电影票房的偷漏瞒报,按去年的数字使国家用于电影事业发展的基金少收入1.5——2.5亿元,如用这些钱去扶持县城影院的发展,每家县城改建或新建影院按120万计算,可以扶持125——208个县(市),全国也就三千多个县(市),分别占到4%——7%。这是个什么慨念?如果偷漏瞒报票房真是如此之大对电影事业的发展不是阻碍、而是破坏性的。然而这个数字的大小及真实性天知道,干的人知道。

  电影观众是电影经营者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电影经营者的上帝。观众理应得到尊重和良好的服务,售其行规合法票据,不给观众售全国联网电脑打印票,是对观众一种欺骗行为。如一观众购买50元一张电影票,观众就成为纳税人,给国家缴纳1.65元税款;支持电影事业发展2.5元的基金。影院如独吞了观众50元的消费,严重伤害了电影观众的感情。许多电影观众对影院不按规矩出牌,把不规范的电影票根晒在网上,示以强烈不满。在观众明白自己看电影受到欺骗和不尊重,有一定素质的观众还会到不讲诚信经营的影院看电影吗!

  聪明反被聪明误,大利与小利的关系,人人都明白。影院偷漏瞒报票房收入,严重损害了制片、发行方的利益。制片方要收回制片成本及利润,是通过发行、放映方才能获取的。收回成本、获取利润进行再生产,形成良性循环链促进电影事业的发展。一年损失十几亿元到二十亿元的制片收入,严重损害了电影产业链在正常轨道上运行。影院票房收入靠什么?靠节目、靠好节目、靠上座率高的节目。节目是影院的粮食,没有一定数量、质量的节目供影院放映,供消费者消费,影院的收入利润哪里来!损人不利己,损人又损己的事,你还能做吗!

  打击偷漏瞒报笔者认为:打击偷漏瞒报违法违规行为仅靠电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监管治理的打击力度显然不够,必须出击组合拳,全方位出击。电影票房偷漏瞒报行为不能捂在行业内,要公布于社会晒在阳光下。借用社会、职能部门的力量,使这一行业内的丑陋行为无时不在360度的监督之下。

  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由于几十年都从未认真监督、严厉打击过,成为行业内的一种潜规则。从业者不偷漏瞒报票房,反而视为不正常,不可理喻。所以它的顽固性、生命力就像烧不尽的野草,一有适应气候就死恢复燃。打击偷漏瞒报的任务是复杂的、艰巨的、时效是需要常态的。所以要做到真正有力的打击,堵住偷漏瞒报这个黑洞:一是各级电影主管部门都要重视对城市影院的监管,充分认识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偷漏瞒报票房的危害性。监管要分级负责,不能一头热,上动下不动。二是要做人的工作。尽管前期做了打招呼,行业经营者自律,行业协会监管一系列工作,但做人的工作方面不够。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对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影院负责人的法制、诚信、道德诸方面的教育,要影院经营者明白偷漏瞒报票房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并不是合法合规的行业潜规则,而是要受到严厉打击和查处的。三是要加强舆论监督。电影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平面、影视媒体宣传抨击偷漏瞒报票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国或省印制统一的电脑票样粘贴公示在影院售票大厅,提示观众看电影时要购买电脑售票房软件市场准入和市场应用的管理,加强了行业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作为电影市场的销售终端,院线公司要加强对影院的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电影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制度和通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于违法违规的影院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对一般性的违规行为,除合同利益方依据合同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外,视违规程度不同采取警告、行业内部进行通报、媒体曝光、暂停供片、取消各项资金资助和奖励资格、取消参加星级影院评定的资格、进行星级影院摘牌等处理方式;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暂停或吊销影院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票务软件商销售未经备案的软件产品,或配合影院篡改票务数据、同时使用两套以上的票务软件系统,电影资金办将取消该软件商产品备案证并予以公示,永久取消软件商的准入资格;电影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涉嫌触犯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各级电影主管部门须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由其依法查处。

  此外,《通知》规定了新标准、新规范贯彻执行的具体时间表。2014年5月1日之前,各票务软件商要按新的规范完成新软件的升级开发、检测和备案。5月1日后,不符合新标准的票务软件不得销售进入市场。而在5月1日前,电影资金办的国家计算机售票系统数据接受平台也要完成升级,要能接受新软件报送的数据。2014年10月1日前,所有经营性质的院线内影院要完成票务软件升级,否则将不得从事电影放映经营。

  在国家主管部门大力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的风头浪尖,2014年春节期间,仍有观众与制片方反映,中国电影市场依然存在偷漏瞒报票房现象。2014年2月26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和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联合发布通报,宣布对山东莱州影剧院、山西临汾时代华纳国际影城、海南万宁华影电影城等15家存在不同程度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的影院进行惩处,有些违规影院遭停片一个月的处罚,有些则“无限期停片”,恢复供片时间视整改情况而定。

  中国电影市场发展到今天来之不易,不仅是中国电影人奋战多年的回报,还是国家经济改革的重大成果。然而,毁我教者乃穿我衣者,偷漏瞒报已然成为中国电影市场之殇。如果无法根治,中国电影市场不仅失信于中国电影观众,且无法晋升成为全球最大电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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