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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民事侵权案件中被扶养人及其扶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界定
(一) 被扶养人的概念禾口特征
(二) 被扶养人的范围
(三) 扶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及依据
二、被扶养人确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
(一) 被扶养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和有无生活来源的判断
(二) 受害人父母作为被扶养人时,不应有所限制
(三) 夫妻一方遭受侵害时,另一方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判断
(四) 胎儿是否包括在被扶养人范围之内,是否应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问题及其处理
(一) 伤残等级是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前提
(二)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是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
(三) 以扶养人的赔偿标准为赔偿依据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一)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同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二) 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三) 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作为被扶养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四) 受害人父母的扶养费计算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