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夫妻关系和谐程度的内外因素研究
来源: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作者:周秀芹
发布于:2017-06-30 共6828字
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中夫妻的道德本性、人格魅力、处事之道、经济实力等因素共同决定着夫妻关系的和谐程度,并直接或间接地关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走向。在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的诸要素中,道德素养占据首要位置。夫妻的性格、人格自律以及彼此尊重与忠贞程度、法律法规、经济条件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夫妻关系的和谐。
关键词: 夫妻关系; 和谐; 因素。
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综合性的、永恒的话题。无论制度如何,无论个人地位如何,只要步入婚姻殿堂,夫妻关系就要面临各种因素的考量。
一、夫妻关系走向和谐的外部因素分析。
( 一) 规范婚姻的法律法规是夫妻关系走向和谐的外在约束力。
婚姻家庭是人类普遍认可的存在形式,家庭中夫妻之间也往往是最信任、最亲密的关系。一个亲善的家庭因为其美好而令人羡慕。但同时,对夫妻的外在约束也是必要的。
1. 婚姻家庭中夫妻关系的规范,先见于礼,后见于法。靠礼制维系的夫妻关系始见于奴隶社会。家庭规范是封建时代出现的,也有了统一法典。规范与礼制对婚姻的制约从根本上解决了婚姻的变数,因为它是群体的外在监督与内在克制的统一,能有效保全夫妻双方的情感安全。法律与附加条款的婚姻法虽然从财产的角度或能约束夫妻不敢嚣张妄为,但很难保持长久的行为检点,有真正责任意识的婚姻根本没必要法律约束。当然,婚姻法也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夫妻双方权益的一种保护。婚姻是种契约关系,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轨、恶意违背契约精神,既是对婚姻法的一种侵犯,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也将构成误导。在法律框架下,受害一方能够得到正义的伸张,背叛者将为自己的行为支付沉重的代价。
2.《婚姻法》的颁布是规范夫妻关系的有效形式。我国《婚姻法》1950 年颁布,1980 年新的《婚姻法》颁行,200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婚姻法》对1980 年制定的《婚姻法》进行较大修改。我国现行有效的婚姻家庭法律法规主要有: 2001 年新修改的《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解释二; 《继承法》; 《收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这些法律法规和条款构成我国目前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依据。《婚姻法》需要及时的修改,如果《婚姻法》有严重缺陷,会给那些只要个人“解放”没有半点理智和责任的人予法律支撑。一夫一妻制是我国 1953 年《婚姻法》定下的基本原则,是对国人幸福生活的保障。而今社会生活的演变,无论政府或媒体,都应更加积极地宣传国家的这项基本政策,使法律最为有效地保障夫妻婚姻关系的牢固。
( 二) 经济状况是影响夫妻和谐关系的外部条件。
从大量的婚姻案例观察家庭幸福与不幸福、和谐与不和谐,有相当一部分婚姻受其经济状况影响,其中,包括收入高低和财产管理方式等。
1. 个人是否有收入影响夫妻和谐关系。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委托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完成的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研究报告显示,未婚女性幸福指数最高,离异女性幸福指数最低。经济独立给女性较高的幸福感受,经济独立和生活自助能减少家庭矛盾。
调查中还发现,女性幸福感与年龄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幸福指数有增长的趋势。因为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心灵也在成长,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在增强,经济积累的丰厚也使夫妻的踏实心理增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经济独立,可以规避因为一方扶养另一方而造成经济压力和家庭地位的差异。家庭中夫妻经济地位的不同造成的心理落差容易使夫妻关系不和谐甚至失衡。
2. 家庭经济一体化的理财模式易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男人赚钱后把钱交给女人,或反之,然后由夫妻两人共同决定家庭计划和开销,这种模式最易创造和谐的夫妻关系。
30 年前,人们大都质朴单纯,对友谊爱情抱有忠贞之心,简约、质朴、纯洁不带任何功利之心的爱情或者婚姻比比皆是。当代,许多人道德观变得漠然,诱惑太多,坚守太少。离婚率很高的原因也不都是感情问题,很多和经济有关。如今,希望找高富帅的姑娘比例颇高。同样,愿意将工资卡交给妻子的男人也微乎其微。这就形成一个怪圈,一方面女人极力想找一个经济上较为阔绰,将来自己可以少奋斗几年的依靠; 另一方面,男人又在极力掌控自己的经济。曾经丈夫主外,一门心思只管挣钱养家糊口,后院有妻子全权打理,只要能保证自己上班干净、利索,不影响上厅堂的时代早已成为记忆。曾经嫁汉只为穿衣吃饭的理念被时代的变迁日渐辗压,取而代之的是“你也有工作,大家都有收入,凭什么我得养你”.中华几千年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的优良传承受到冲击。之所以会出现功利心态和婚姻的纯金钱性,也与当今人们各项生活要求和支出费用高昂有关。由于当下的婚姻出现了人们始料不及的功利与危机性,所以择偶观念的异端以及离婚率增高也就在所难免。当金钱成为束缚人自由的不善者,人心就愈加不古。
华夏民族的祖先,是非常智慧的。他们根据自然的运行规律,体悟到在人类的家庭生活中应当做到: 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夫义妇听( 温柔合顺) 、兄友弟恭、朋友有信。一个人的一生,担当多种角色,如果真能做到为父慈爱、为子孝顺、为官仁厚、为下忠诚,当丈夫的做到三义: 道义( 承担起家庭的主要责任) 、情义( 对妻子感情始终如一) 、恩义( 上敬老人、下爱子孙) ; 当妻子的温柔合顺,做到四德: 妇德( 始终爱护自己的丈夫、子女) 、妇言( 言语柔和得体) 、妇容( 仪态端庄大方) 、妇功( 善于操持家务及抚养、教育孩子) ; 兄弟之间友爱恭谨、朋友之间讲究信用,来往合乎礼度,如此,诸多延续了优良传统的家庭,就不会被金钱奴役,夫妻若能做到经济统一管理,有计划地花销,就会演绎一个又一个值得现代人学习和效仿的和谐夫妻关系的佳话。
原文出处:周秀芹. 夫妻关系走向和谐的主要因素分析[J].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7,(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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