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部署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加强对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等主要目标的统筹平衡。这里,着重对两个目标加以说明。
关于经济增长。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经过认真比较、反复权衡,把增长预期目标定在7.5%左右,兼顾了需要和可能。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有利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稳增长更是为了保就业,既要满足城镇新增就业的需要,又要为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出空间,根本上是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有不少积极因素,但必须付出艰辛努力。
关于价格水平。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考虑了去年涨价翘尾影响和今年新涨价因素,也表明我们抑制通胀、保障民生的决心和信心。我国农业连年增产,工业品总体上供大于求,粮食等物资储备充裕,进出口调节能力较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但今年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不少,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做好物价调控,切实防止对群众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2014年重点工作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止和化解债务风险。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信心城镇化道路,遵循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提升质量。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提高产业发展和集聚人口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从业。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和城镇发展后劲。优化东部地区城镇结构,进一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加强城镇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建设。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指导,做好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
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避免千城一面。加强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管理。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多元化城镇建设投融资登记制。通过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让我们的城镇各具特色、宜业宜居,更加充满活力。
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新开工7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公平分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年内基本建成保障房480万套,让翘首以盼的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迁入新居。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