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祥雍先生的《洛阳伽蓝记校注》(以下简称《校注》)是当前研究《洛阳伽蓝记》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版本,对研究魏晋佛教有很大的帮助,但通过阅读范先生的《校注》,我们发现有些句子的句读值得商榷。现举例如下:
一、因文脱而误读
(一)北门一道不施屋
《校注》于本句不读,周祖谟先生的《洛阳伽蓝记校释》(以下简称《校释》)据《内典录》于“不”上补“上”字,并于“道”下读。按:当以《校释》所读为是,读开后本句的句式与上下文的结构更加谐调。
(二)造灵觉寺成即弃官入道
《校注》断此句为“造灵觉寺成,即弃官入道”语意不通。此句《校释》云:“《珠林》作:‘寺成,舍官入道。’今本无寺字,据《珠林》补。”4(P77)按:当以《校释》所说为是,补“寺”字语意方足,今各本“寺”字当脱,《校注》据脱本而误读。
(三)斩于都市讫目不瞑
《校注》于“讫”下读,校云:“《说郛》‘讫’上有‘斩’字”。按此读不当,“斩于都市讫”亦不成句,若依《说郛》所云,本句当指:(刘宣明)于都市被斩,斩首后,眼睛仍然张开着。当于“市”下为读,“讫”下再读。方合乎文意。
二、因文省而误读
(一)埒美永宁讲殿尼房五百余间
《校注》于“殿”下读句,以“永宁讲殿”为一词。今按:“埒”是矮墙,“永宁”指“永宁寺”,其建造载《魏书》,《魏书·纪七》云:“肃宗熙平中,于城内太社西,起永宁寺,灵太后亲率百寮,表基立刹,浮图九层,高四十余丈,其诸资费不可胜计,景明寺浮图亦其亚也。”3(p521)《伽蓝记·景明寺》杨衒之云:“殚土木之功,穷造形之极巧。佛事精妙,不可思议,绣柱金铺,骇人心目,至于风高夜永,宝铎和鸣。铿锵之声,闻及十余里。”1(P2)由此可见其确实是奢华之极;“讲殿”指僧侣讲经说法之处,“矮墙”与永宁之“讲殿”自不可比较,《校注》实误。此处当有省略,“埒美永宁”即为“美于永宁之埒”之省略,注者没有注意这一点,以至于误读。周祖谟先生《洛阳伽蓝记校释》于“宁”“房”后读,以“埒美永宁”属上句,当确。再从句式看,本段为描写瑶光寺的景色,全段皆为四字一句,唯此处不合,亦可证《校注》此处的句读失误。
(二)出建春门外一里余至东石桥南北而行
按:此为两层意思,即:其一、石桥在建春门外一里余,其二、谓石桥通向南北。中间应当断开,《校注》此句不断,当误。本句当在“东石桥”下读,下文南北而行的主语“桥”因上文而省。因而造成误读。这样的例子很多,如:《史记·天官书》:“西宫咸池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车舍火入旱金兵水水中有三柱”《索隐》:“谓火金水入五潢,则各致此灾也。”4(P1304)谓“金兵水”为一句,“水中有三柱”为一句。杨树达云:“此本当云‘金入兵,水入水’,因上文火下有入字,金下水下承上文各省去一入字,遂致误读也。”5(p60)
三、因不明语法而误读
(一)服有铁鏁四道引刹向浮图四角鏁上亦有金铎
《校注》作“服有铁鏁四道,引刹向浮图,四角鏁上亦有金铎。”以“四角”属下读。按:属下字与文意不通,“鏁”即“锁”,《字汇·金部》:“鏁,同锁。”《集韵·果韵》:“锁,锒铛也,或作鏁。”鏁并无四角。“四角鏁上”语意不通,当误。“四角”应属上读。作“服有铁鏁四道,引刹向浮图四角,鏁上亦有金铎。”属于当属上而误属下。
(二)是以常景碑云须弥宝殿兜率净宫莫上于斯也
《校注》把“也”当作常景碑文内容,按:古代文献中,“是以……也”为固定格式,如《论语·公冶长》:“是以谓之文也。”“也”不当入引文中。
(三)所谓延年里刘腾宅东有太仆寺
《校注》于“刘腾宅”后读,是《校注》以刘腾归上句。按:上述几句为对刘腾宅之宅居的介绍,句中的“西阳门外御道北”,当指“延年里”。而非指“刘腾宅”。再通观全书的体例,本书在介绍建筑物的方位时,必承接前面的建筑物。如本句下面为:“寺东乘黄署,署东有武库署。”1(P39)“正始寺……在东阳门外御道西,所谓敬义里也,里内有典虞曹。”等可证。
四、因句义不明而误
(一)南有国子学堂内有孔子像
《校注》作“南有国子学堂,内有孔子像。”是把“国子学堂”作为一个词,然“国子学”是一个机构名称,与上句“司徒府”“司马府”,下句“宗正寺”“太庙”同;典籍中也不见“国子学堂”之说,只有“国子学”如:《魏书·肃宗纪·正光二年》:“二月……癸亥,车驾幸国子学,讲《孝经》。三月庚午,帝幸国子学,祠孔子,以颜渊配。”3(P231—232)《魏书·刘芳传》:“洛阳记云:国子学宫与天子宫对……由斯言之,国学在内,太学在外,明矣。”3(P1221)周祖谟先生此句读为“南有国子学,堂内有孔子像。”4(P8)比较恰当。
(二)为社民斩其首传送京师
《校注》于“首”下读句,以其首属上句。按:“其首”应属下句,此事于《魏书》有载,《魏书·孝庄纪》:“(永安二年七月)癸酉,临颍县卒江丰斩元颢,传首京师。”3(P263)明确指出送往京师的为元颢的尸首,而若按《校注》所读,则送往京师的为元颢的整个尸体,与原文文意不合。文献亦无杀后送全尸之记载,而多为送首.《魏书·前废帝》:“(元年)五月丙子,荆州城民斩修延,送首,还,推琰之为刺史。”3(P277)
(三)封四百户供洒扫户人有患以金箔贴像所患处
《校注》于第二个“户”字后断句,以“供洒扫户”为一句。并云此“户”当衍,按:《吴管本》《汉魏本》引作“人户”,当为“户人”之倒,由此也可证明“洒扫户”之“户”并非是涉上而衍,而当归入下句。作“户人有患”,即上文所说所为供洒扫所封的四百户之人。古代皇帝封权臣、国戚田地与农户很常见,《汉书·杨敞传》:“以敞定策安宗庙,益封三千五百户。”6这些户人的工作就是在封地上劳动,为封地的主人服务。
(四)直言门下
《校注》于“言”下为句,谓“门下”为广陵王所言,并引《资治通鉴·一百五十五》胡三省注:“魏晋以来,出命皆由门下省,故发端必曰勑门下”以为证。按:“勑”为一种文体,指皇帝的命令或诏书,“勑门下”是指此令为皇帝勒命门下省所发。“门下”不当为广陵王所言的内容,而应为所言及对象,“门下”即为门下省中所起草诏书者。即上文之“左右”。
(五)乡土不识文字礼教俱缺
《校注》于“字”下为句,是以为文字归上句。按:以“乡土不识文字”为句,则语意不通,“乡土”指故乡,自然不可“识文字”,不可作“不识”的主语。又,“礼教”为一词,表示礼仪教化,亦与“俱”不合,观其原意,当为此地之人久迁于此,不晓故土何在;远离教化,不识文字与礼仪。因此,当于“不识”下断句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