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从1987年我国开始使用亚行贷款,目前已是亚行贷款累计第二大借款国。在多年利用亚行贷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计划和管理体系。
国内对亚行项目前期管理分为贷款规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贷款谈判及批准三个阶段,分别对应亚行国别规划、项目准备和贷款谈判及批准。
一、贷款规划阶段
贷款规划阶段主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亚行、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四方参与。首先由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在每年八月底前申报拟使用亚行贷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申报项目汇总后经研究提出规划方案,提出新补充项目,财政部对新补充项目提出意见,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方案拟定后,由国家财政部组团,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年底在亚行总部马尼拉召开中国国别规划磋商;磋商意见达成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将与亚行讨论的三年滚动贷款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完成审批后,两家联合予以印发;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三年滚动规划通知后,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正式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于此同时,亚行确定项目经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召开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会,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参加会议,安排前期工作。
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项目前期准备,对于国内项目而言,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批复,对于亚行项目而言,不仅需要完成国内程序前期准备,同时还要完成亚行项目前期准备,亚行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概念书及PPTA准备阶段、PPTA实施及贷款评估阶段,分别对应国内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项目前期正式启动后,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根据规划编制新项目建议书,同时,亚行项目经理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准备项目概念书初稿;项目建议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与亚行沟通,提供有关资料,确定项目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初步投资估算;亚行项目经理就项目技术援助(PPTA)第一次实地考察,准备PPTA大纲,完善项目概念书等,就项目建设框架形成一致;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将编制好的项目建议书报发改委批准;召开项目概念书评审会并确定项目风险类别,由副行长批准项目概念书和相关的技术援助,亚行将批准情况通知财政部等国内有关部门;国家财政部、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出具对项目技术援助的不反对意见(通常默认);按计划开展下一步工作。对比亚行和国内项目管理,亚行多了一个项目经理实地考察环节。
三、PPTA实施及贷款评估阶段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亚行同步实施技术援助,亚行聘请项目技术援助(PPTA)咨询专家团队,帮助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贷款评估。
PPTA分为启动、中期、终期三个阶段,技术援助公司每个阶段提交一份报告报亚行、自治区项目、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审定后,亚行进行技术援助启动、中期、终期检查,并签署备忘录。技术援助公司按照备忘录要求开展技术援助工作,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在技术援助期间完成亚行三大保障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少数民族保障计划、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终期报告初稿完成后同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征用计划、水土保持计划、节能评估报告、配套资金贷款承诺等国内可研批复附件的准备工作。
技术援助终期初稿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亚行联合召开三方会谈,审议项目技援最终报告初稿以及项目贷款考察报告,亚行准备行长建议报告和相关文件,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着手初步设计和编制招标文件,提交亚行要求的保障报告并按亚行要求公开保障文件报告,亚行批准保障文件报告并对外公示,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公布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意见,亚行根据项目风险划分等级,由行长或局长召开审查会议。最终报告终稿提交后,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获得国内环评、土地等前置审批文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外资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土建设备招标采购文件等,编制项目土建设备招标采购文件等;国家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方财政厅准备项目还款能力评估报告并报财政部批准,财政部审查同意地方财厅提交的还款能力评估报告;亚行审查项目招标文件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国家发改委批复后,启动贷款谈判。
四、贷款谈判及批准阶段
亚行申请贷款谈判授权,同时财政部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会签报国务院的贷款谈判请示,财政部接国务院批准贷款谈判请示通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亚行四方确定具体谈判安排,由国家财政部组团进行贷款协定谈判,完成谈判后,亚行董事会审批,通知中国政府贷款批准,国家财政部、地方政府(项目执行单位)准备贷款签署文件,由国家财政部与亚行签署贷款协议。文件签署后90天贷款自动生效,项目即进入实施阶段。
在贷款谈判及批准阶段,亚行贷款协议和项目协议相关联,并对项目中尽职尽责部分设立启动条款,即达到条件,协议才启动,和国内项目管理,国内项目管理中一般不设立条件条款,从项目管理角度而言,条件条款的设立,对督促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履行职责,发挥项目效益是有力保障。
通过实际参与,我们发现亚行项目具有更加注重调研和公众参与,并通过技术援助的实施,对项目前期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就建设方案进行优化比选,在项目实施单位、亚行、国内行业管理部门多番沟通下,最终扎实项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