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经济的发展下,为更好提高和完善国有企业竞争能力,落实“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近年来,国家投资力度不断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陆续完善和出台,项目管理也日益规范。但我们看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作为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一个阶段,尽管倍受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目前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控制一直成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弊端,其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缺乏,不能科学有效的组织、协调、控制、指挥。综述工程项目建造过程中的造价控制问题,一直是企业(建设单位)关心的问题,本文针对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了探讨。
一、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及措施
设计质量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总费用、工程项目全过程费用及工程建设的周期,对建设项目造价确定与管控具有决定性意义。相关资料表明,设计费用一般占到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的 1%,正是因为这 1%的费用却使整个工程造价占到 75%以上。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由于现行设计费用计价方式是以项目总投资为基数收取,项目总投资越大,设计费用相应越高,因此普遍存在设计人员重技术或结构,不过多考虑投资的经济性,随意提高安全系数或设计标准的现象,设计单位不能有效遵循“经济、美观、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从根本上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的控制。为此,设计期间应该采取以下方法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
(一)通过公开招标或竞标的方式,选用设计单位。公开招标和竞标是优选设计单位的有效方法,其目的是提高效益、使设计单位采取技术、减少造价、减少工期以经济的方法,促进竞争。工程建设单位可采取多家竞标,聘请有关专家综合评比,对技术方案、技术经济、设计经验、设计人员技术程度、职业德行及单位信用等进行多方对照,从而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
(二)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因此,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结合本企业特点,掌握本企业常用、通用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其造价合理区间,熟悉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基价及费用定额,常用施工方法单位综合造价,主要工艺管线单位造价以及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同时利用同类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提高对单位工程造价职业敏感性,便于在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审查阶段提出恰当的要求和建议,将设计方案进一步的改良,促使专业技术与经济成本之间的搭配更加合理,同时,如果建设单位能在方案的设计阶段委派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设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将会得到很大的提升,相关的工程成本也会随之缩减,从而实现建设项目造价主动控制。
(三)采用合同措施控制造价。在合同上明确注明因设计单位工作失误而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的限制额度条款,也可以进一步实现对预算成本的有效控制。如针对工程进行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或设计修改的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可作如下规定“:凡因设计单位计量错误、漏项或扩大标准和规模而导致工程静态投资超支的,扣减设计费;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 2%~3%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 3%;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 3%~5%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 5%”,这些条款对促进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控制造价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二、招标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及方法
(一)项目招标过程中成本控制
当今社会各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公平竞争背景下最常见的择优方式之一,招投标获得了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工程招标投标主要包括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及施工招投标两方面,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可以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单位想要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实现成本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开、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的最基本原则。建设单位应成立招投标小组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过程中确保做到“三公”,严格审查投标企业资质,必要时对招标企业的信誉、财务状况、设施设备、企业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避免出现“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现象的发生。
2.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对符合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长期收集、积累、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数据、资料,对影响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便于前瞻性地把握项目各项要求,为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奠定基础。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招标项目的自身特点和需要作为参考依据,以此来进行招标文件的规划和撰写。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还应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反复斟酌,避免出现疏漏。
3.合理低价中标。不少单位只考虑眼前利益,片面地强调节省投资,采用低价中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对中标人的投标条件已经做出了如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而很多单位的做法与国家的相关规定背道而驰。
建设单位应该强调合理低价,杜绝一味寻求绝对低价中标,以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形成恶意竞争。而真正的合理低价,是要以质量、安全、工期这几个条件都能得到有效保证为前提的低价。此外,建设单位还应防止投标企业围标、串标或哄抬标价。
(二)运用合同主要条款实施控制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首先,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要明确合同的费用,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对材料价格的认定、变更程序,违约争议的处理等明确约定;其次,分析和预测施工过程中的哪些因素可能导致索赔,有效防止因不必要的突发事故而出现的过度索赔;其三,情况不同的项目应采取不同的合同方式,如,施工期短,图纸达到适当的深度,技术比较成熟,不是很大的投资项目都可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等等;其四,完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制定的越严格,成本的确定性就越高。合同中要尽量做到词语的正确表达,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造成不必要的结算损失。
三、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及方法
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现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控制、可以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建设项目经理只有密切配合,才能保证控制实施的有效性。项目管理人员在该阶段控制造价的主要工作有:
(一)严格管理、减少索赔和变更。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种常见现象,它是指合同在履行时,因对方工作失误,合约方可以要求工程承包方根据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由于施工条件,气象条件,施工进度,价格波动,合同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等影响因素的变化,会使承包方承担不可避免的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于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以合同作为基础,因此,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方法来控制索赔成本降低是不错的选择。
(二)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注意资料的积累。首先,针对可能涉及到索赔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研究技术问题、进度问题等重要问题,应做好记录,并争取获得会议参会者的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官方文件;二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日志,记录日常发生的、可能影响合同协议事件的具体情况;三是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档案。
(三)是加强索赔的前瞻性,主动监控。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针对预见的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承包商试图通过索赔的方式获得最大化利润的机会,防范施工单位的“低价中标,索赔赢利”。
(四)是严格审核工程变更。成本控制在施工阶段的另一个关键工作是保障严格的工程变更管理。施工单位应针对设计变更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系统,在设计变更之前,计算可能会发生的各种变化对总投资的影响,从功能使用、结构安全、经济美观的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成本,避免投资失控。
(五)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从完善制度入手,在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度、项目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则,如,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设计变更流程、工程进度款审核制度、图纸审查(会审)制度、预备费管理使用制度等等。另外,对于项目的自我监督或委托监理,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规定和监督细则要求,完善职责分工,检查和敦促监理人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和合同确定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对监理单位派往项目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从项目管理机制中建立健全的控制体系。
(六)运用技术措施实施造价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要在对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做好评审的基础上,考虑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想方设法在技术上实施项目投资的控制。据统计,直接工程费中的 70%通常为材料费,直接成本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间接成本,因此,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工期等技术措施,以有效控制投资。如长输油管线穿越湖泊时,可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临时土地占用费用、季节、鱼苗、青苗补偿费用等等,选择是围堰方法埋管施工,还是采用定向穿越的方法等等。
四、竣工决算阶段的成本控制及方法
该阶段是工程成本控制工作的最后阶段。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竣工决算开展分级审核与审计,此阶段工程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应根据合同、预算及费用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规定,逐一认真检查项目竣工决算,必要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使审核后的结算值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审核主要内容:
(一)量。工程量是结算、决算最基础的数据,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础,工程量不准,会导致工程造价不实。审计人员应认真研究和实地调查,熟悉工程图纸和合同及签证变更,逐项审查验证,针对单项金额大,很容易被重复计算或隐蔽工程部分,核定工程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作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多报、虚报问题,同时注意关注甲供材料定额消耗量和实际领用量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有差异时应进行盘存清理。
(二)价。在审查签证时,按照配额和相关工程数据进行复核,在审查定额套用时,要对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新的建设工程和改造工程是不同的,长输油管线安装与一般管线安装定额是不同的;其次,看定额编号与所对应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部位是否完全一致,该定额基价包括的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定额基价的换算是否完全正确,我们还必须通过固定时间、发文范围,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的准确提供保证。
(三)材差。根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材料消耗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要对材料差价进行审核。针对在定量和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与承发包双方进行对接。施工单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第一,确定计入价差的材料;第二,根据设计图纸加变更、签证核定施工的实际用量;第三,核定材料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规定计取的采保费和税金;第四,是否采取了跨期高套的定价方式;第五,要对大型设备、大宗材料、特种建筑材料采用现场审核确认程序。对于按照系数法计算的材差部分,注意材差系数的变化和材差计算基数规定,以地方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基准。
(四)费。按照工程类别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审核取费系数是否正确;其二是审查施工合同,审核施工企业有无提高取费标准;其三审核取费基数是否符合地方文件规定,费用内容是否多计;其四审核设计变更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成本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需要多方面管理人才协同配合。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仅从工程管理这一方面控制成本是不可行的。实践证明,工程管理程度越高,管理的关口越向前移,才能真正发挥管理的合力,才能实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真正体现管理出效益。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审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