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消费者在选购纺织品与服装时,除了关注其质量外,也会关注产品的保养问题。这是因为纺织品与服装的保养,不仅关涉其实用性,也关系到其是否经久耐穿。通常,纺织品与服装一般都会附有规范的护理标签。不规范的护理标签,一是会误导消费者,缩短产品的寿命,甚至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二是诱发不公平或欺诈行为;三是导致销售受阻。
WTO/TBT协议对包装和标签的规定和要求,成为各国规范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的重要指针。
入世以来,中国输往美、日、欧盟、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的纺织品与服装常常由于护理标签的问题而被设限,销售受阻。目前,护理标签不合格成为中国纺织品与服装出口的主要壁垒之一。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与服装中,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中有大部分的产品是因为标签不合格造成的,其中,护理标签不合格的为数不少。所以,不论是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还是与国际标准接轨,我们都有必要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主要国家的护理标签法规进行系统研究。
为此,本文将从WTO/TBT协议的解读、国内外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立法的发展历史、立法内容、功能作用等方面进行基础性研究,希望能对完善我国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标准起到有益的作用。
二、WTO/TBT协议与纺织品与服装有关的护理标签壁垒
WTO/TBT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 议》(World Trade Organization/Agreement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的简称,1994年在“乌拉圭回合”中签署。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Trade,GATT/TBT)。目前,WTO/TBT协议已成为WTO的各项协议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
为了减少和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以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WTO/TBT协议规范了各成员的贸易行为和必须履行的义务;鼓励各成员采用国际通用技术标准作为本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基础。
WTO/TBT协议共分6大部分、15条和3个附件。主要规范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问题。
这些复杂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一方面对保证产品质量,保护动植物安全与健康等目标起着不可缺少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不免会被滥用,成为合法合理外衣掩盖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20世纪90年代以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世界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进入21世纪后,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频繁使用的贸易保护新手段和国际贸易最主要的障碍。
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壁垒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纺织品与服装业的特殊性,合乎规范的护理标签能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清洁和洗涤方式,提供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提供质量纠纷时界定相关各方责任的依据。但这方面的规定也可能成为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障碍。
纺织品与服装标签法规、标准,好似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它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从实践来看,它客观上的确影响了国际贸易,成为一些国家保护国内产业的工具。
三、域外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制定及内容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3758《纺织品:使用符号的护理标签编码》。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技术委员会(TC)中,主管纺织服装的是纺织品技术委员会ISO/TC38。
ISO/TC 38通过制定相关的纺织品国际标准,来规范纺织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消除纺织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前,ISO拥有28个参与国和49个观察国,我国是参与国之一[1]
。
ISO/TC 38纺织品技术委员会的“清洗、整理和耐水性测试”第2分技术委员会的第12工作组负责制定护理标签标准[2]。
为了帮助消费者、洗涤者、专业干洗者对纺织品与服装选择适当的清洗和维护方法,199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ISO3758《纺织品:使用符号的护理标签编码》,建立纺织品耐久性标志上维护方法信息的符号体系,对符号的类型和数量进行了限制,适用于全球范围。之后,ISO3758标准不断更新。
2012年3月29日,ISO发布和实施新的标准ISO3758:2012《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新标准为第三版,代替了ISO 3758-2005。内容包括新的漂洗系统、更方便的水洗系统的干洗方式、必要的警示语句等。如,标签上必须写出不论任何护理方式的步骤(清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织物护理),或与其他东西一起清洗时,都有可能损坏衣物[3]。
在ISO的规范下,为适应生态纺织品发展的现实需要,用统一的符号来代替文字,这是国际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发展的大趋势。
(二)美、日、欧盟、澳大利亚等国护理标签立法及内容比较
美国、欧盟、日本和澳大利亚是我国纺织品与服装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其感到中国对其纺织服装产业的威胁很大,结合其它政治、经济与环保等种种原因,制订了种类繁多的甚至专门针对中国的纺织品与服装的技术性与绿色贸易壁垒,护理标签壁垒就是其中的一种。
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立法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有的是以技术法规形式出现,有的是以国家强制标准的形式出现,还有的是以行业标准的形式出现。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对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都做了强制性规定。
1.美国
1971年,为了让消费者了解清洗与护理衣物的知识,美国国会制定与颁布了《服装和布匹类护理标签法》(Care Labeling Textile WearingApparel And Certain Piece Goods,16CFR 423)。
1972年,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实施之。该法适用于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包括管理或控制相关产品制造或进口的组织和个人。在销售中,规定使用护理标签及提供维护说明;并要求标注洗涤、漂白、干燥、熨烫方式以及要求的警示语句[4]。在护理信息表达方面:术语可参考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的标准ASTM D 3136《服装、纺织品、家具织物和皮革制品护理说明标签的标准术语》;符号可参考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的标准ASTM D 5489《纺织产品护理说明的符号指南》。
2000年9月1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更新的护理标签规定加工商和进口商必须在衣服上附着护理标签说明。定义“热水(hot)”,“温水(warm)”,和“冷水 (cold)”,采用美国化学家和染色家协会(AATCC)的标准。若与织物燃烧性法案要求发生冲突,应遵守易燃性织物法规。违反与处罚:诺违反,FTC会采用强制性行动,每次罚款最多11000美元。
2012年9月,美联邦贸易委员会提议修订《服装和布匹类护理标签法》。修订的主要意见有四:一是允许制造商和进口商在标签中附加专业湿洗说明;二是准许制造商在标签上使用最新的ATSM(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或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符号;三是对构成护理指示的合理基础予以明确;四是更新和扩大“干洗”的定义,并考虑新溶剂的出现[5]。
在护理图形符号立法方面,1996年l2月,美国联邦贸易委 员会批准了美国测试与材料委员会(ASTM)开发的护理图形符号体系 (ASTM D5489)。规定,护理图形符号体系 (ASTM D 5489)自1998年1月生效。在标签中,允许符号和文字说明并存[6]。
2001年、2007年,护理图形符号体系 (ASTMD 5489)都有修订版。都强调,如果标准中的符号符合《服装和布匹类护理标签法》(16CFR 423)的规定,可以代替术语来描述。
2014年修订版为纺织品与服装制定了统一的符号及护理标识系统,以减少语言形式的护理指南[7]。
2.日本。日本的洗涤及护理标签法规规定,所有纺织品与服装都必须按照洗涤、漂洗、熨烫、干洗、拧干和干法的顺序排列。根据1962年制定的日本《家庭用品品质标签法》(Household Goods Quality Labeling Law)的规定,所有纺织制品必须附有标签,必须标明纤维成分和制造商名称、缩水性、燃烧性、洗涤及其他护理方法、大小尺寸、耐潮性等资料。
1995年,日本工业标准 (JIS L 0217-1995)《纺织品处理用标签标志和其它标记方法》规定了纺织品相关的护理图形符号及其应用方法。内容包含:护理图形符号顺序、图形符号的应用方法及要求,以及防水性、警告用语、规格尺码、组成表示和原产地等。
3.欧盟及其成员国。欧盟没有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的技术法规,但有非强制性的技术标准———纺织品护理标签的标准EN 23758:1994,该标准适用欧洲范围,内容多采用国际标准ISO3758:1991的规定[4]。
欧洲标准EN ISO 3758:2005《纺织品-保养标签的图形符号规则》(Textiles-Care labeling codeusing symbols)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该标准对保养这一部分的洗、漂、熨、专业保养等各类图形符号,包括带保养强度、处理温度的图形符号,以及它们的排列顺序、附加文字措词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和示范。国际标准给出的保养指引的图形符号顺序是:洗、漂、熨、专业保养[10]。
许多欧盟国家也是纺织护理标签国际协会GINTEX(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extileCare Labelling)的主要成员,采用GINTEX保养标签标识体系。2012年6月4日,欧洲颁布EN ISO3758:2012取代之前的版本。其主要变化是修改了“不可漂白”符号的图形。(见图3)[6]。
4.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立法分联邦和州两级,如有冲突时,联邦法律法规优先。标签中必须标注联邦和州法律法规、原产地、制造商和进口商(自愿性)等内容。
关于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贸易惯例法案1974》(Common-wealth TradePractices Act 1974)、《公平贸易法 案1987》(Fairtrading Act 1987),以及根据此法案制定的《公平贸易(产品信息标准)条例2005》[Fair Trading(Prod-uct Information Standard)Regulations 2005]。
《贸易惯例法案1974》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纺织品和服装上附贴永久护理标签,标注保养方法及其他资料、信息。《公平贸易(产品信息标准)条例2005》规定纺织产品的护理标签须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1957:1998《纺织品护理标签》[11]。
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其掌握更大的保养、护理衣物的知识,也为了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欧、美、日、澳等国(地区)都与时俱进地更新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的立法活动。内容各有特色,对我们启示良多。
四、我国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的制定现状及问题
在我国,并不存在WTO/TBT协议所定义的技术法规,却是以强制性标准充当技术法规。
198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是佐证:“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我国的这一做法也曾多遭质疑与非议,但却一直没改。
我国纺织品与服装强制性标准包括国家标准GB和纺织服装行业标准FZ。作为纺织品标识类标准的一种———护理标签,其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有3个重要的标准值得研究:
(一)GB/T8685-198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 早在1988年,我国就颁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GB/T8685-198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该标准建立了用于标注纺织制品的符号体系,规定了各种符号在维护标签中的使用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该标准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ISO/DP 3758/5《对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图形符号的建议》,因此与1991版ISO标准差异不大[13]。
(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标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范围、引用标准、定义、基本原则、内容、形式和安放位置以及基本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凡是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纺织品与服装,其使用说明都应符合这个标准。该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规定基本一致[14]。
(三)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2008年6月18日我国颁布了纺织品维护标签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这是我国纺织品保养立法史上的一大进步。该标准已于2009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特点有:一是采用了ISO3758:2005,并对之进行了改动和创新,主要体现在水洗后干燥符号的表达和设计上;二是规定了测试方法,具有更好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反映了当前纺织品维护、清洗技术的发展;四是对纺织品维护符号的排列顺序进行了调整,顺序为: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纺织品维护,更加符合人的思维习惯。五是对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中的“规范”二字体现了其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15]。
但GB/T8685-2008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规定较为简单,只是对一些洗涤符号进行了相应的界定;没有用文字对洗涤方法分类;对救济措施和法律后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总之,与国外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比,我国的纺织品护理标签无论是从制定还是从内容来看,差距还很大,我们只有不断创新体制与机制,才可能与国际接轨。
五、我国应对国外纺织品护理标签壁垒之法律思考
1.提高国内纺织品与服装行业应对国外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壁垒的能力。国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会同企业研究国外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壁垒,并关注国外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立法的动向,聘请专业律师,精心做好准备,参加应诉等等。
2.纺织品与服装出口企业要增强“预防意识”。追踪研究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尽快完善预警监控体系。
3.积极推动我国与纺织品服装护理标签有关的技术标准的制定。要移植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方法。首先,明确纺织品与服装护理标签的形式、制定的权限;其次,在制定中,将涉及安全健康、生命和环境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问题,作为建设的重点。第三,引入有关配套标准,使其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地位,第四,强化执行护理标签标准的力度。
4.加强与进口商的联系,争取其支持,化解贸易风险。
5.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WTO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来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为发展中的中小弱国提供了较大保障。我们应研究规则、熟悉规则,最后利用规则,跨越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