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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旅游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策略

来源:价值工程 作者:贺云
发布于:2014-07-26 共2358字
论文摘要

  0、 引言

  在旅游业给各县域旅游目的地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日益凸显的“井喷式”消费热潮给各县级旅游目的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本文试图分析我国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对策和建议。

  1、 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概述

  狭义的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指仅由县域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产品或信息,满足游客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系统。广义的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指在县域范围内,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共同提供的,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总称,它具有区域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

  2 我国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长远的整体规划。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旅游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部门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行统一的规划建设。绝大多数县区仅在旅游发展总规划中用了较小的篇幅提及旅游公共服务的部分项目,尚没有系统地进行规划。

  2.2 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 首先,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制约,规划在政府换届或领导调整时沦落到虎头蛇尾的尴尬境地;其次,由于没有资金保障,投入不足,建设往往滞后或被迫中止,造成项目零散、不成体系,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2.3 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

  2.3.1 市场机制不够健全 旅游业是一个投入很大的产业。目前,我国大部分县域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供给主体单一,缺乏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的参与,市场力量难以发挥。

  2.3.2 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我国的旅游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无章可循,监督管理不到位,缺少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公众的参与,致使供给主体有空可钻,造成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或质量低劣,甚至导致某些供给主体破坏环境、糟踏资源、扰乱旅游经营市场、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等严重后果。

  2.4 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2.4.1 以领导满意为中心,忽视公众的满意度 旅游公共服务产品或信息是满足广大公众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公共系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然而,相当部分的县域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主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某些领导的指示或经验判断,一味追求本任本届政府的绩效,忽略公众的客观需求,建设大而空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势必降低公众的满意度。

  2.4.2 以短期利益为目标,缺乏长效管理 由于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只关注投入,而忽视结果;只关注短期的局部经济效益,而忽略可持续发展。有的县域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肆意改造古建筑、古街区的格局,破坏了古建筑的原有风貌等。

  3、 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策略

  3.1 制定科学长远的发展规划 首先,各县级政府应成立由旅游、交通、规划等部门及旅游企业组成的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其次,应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思路。

  3.2 构建多元化的供给模式 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政府主导型供给模式往往造成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偏低、发展不均衡、效率低下等情况。因此,文章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治理模式,提出多元化的供给模式,即以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见图 1)。这种供给模式是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实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共服务购买、政府间协议、特许经营、凭单制、志愿服务等多种供给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第三部门、社会公众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开发、建设以及后期的监督管理等。

 论文摘要

  3.3 加强区域合作,整体联动建设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各县级政府应抓住国家发展“大旅游”的良好机遇,依托所在省、市旅游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强与周边地区及其他部门的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无缝对接,构筑多层面、多领域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协作。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4 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设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各县要建立由政府、旅游专家及广大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科学决策机制,保证政策的制定代表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根本利益。其次,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对各环节的责任方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质量和供给效果。最后,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可采取建设旅游政务网、举办听证会等措施,并通过政务公开及有效地反馈意见,加强政府与相关组织、供给部门与目标公众之间的沟通,有效地监督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使旅游公共服务最优化供给。

  3.5 设立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 有效的评估机制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首先,应确定由政府、社会公众、旅游专家、第三部门等多元化评估主体。

  评估的组织形式往往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评估机构或者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代表委员会等三种。他们通过向利益相关者搜集和解释信息,对建设及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进而为政府协调各方利益、制定相关政策或调整执行方案提供咨询建议,从而保证利益相关者多方满意,尤其要提高旅游消费者及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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