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之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然而,我国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巨大挑战,比如基层公共服务薄弱、工作作风不佳、居民参与感不强等。只有深刻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和挑战,并且积极探索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才能推动社区的平稳发展,促进社会的良好运行。
关键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现代化; 路径;
作者简介: 牛振英,东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展开,做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伟大构想,开启了“中国之治”的新局面,由此“基层社会治理”一词越来越热门。党和国家十分关注“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是党和国家拉近与人民的距离、致力于为民服务、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的关键所在。基层作为社会治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在治理方面能否实现现代化,会直接影响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治理现代化及治理效能。
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含义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方面。基层治理越能达到现代化的水平,对社会进步、国家发展越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即要在治理理念上凸显以人为本的创新思想,社会治理的主体范围不再单一化,治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体现现代化的特征。
1. 治理理念凸显人民性
十九大以来,我们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对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加快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彰显我国在制度方面的创新和优势,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治理效能,为民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我们就要转变治理理念。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把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立足点,致力于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一方面,拉近了城市社区居民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更好地检验出基层治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带有行政化色彩的“社会管理”观念,实现了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理念。治理理念的转变,既凸显了人民性的特征,又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 治理主体不再单一化
过去,我国都是以带有行政化色彩的、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观念去管理基层事务。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推动社区发展和建设的任务基本都是由其来承担,因此治理主体呈现出单一化的特点。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突破了以往社会治理的主体范围,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地方政府机构、基层党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等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社区的民主化治理,提升社区的服务质量,推动社区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最大化。
3. 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社会的转型而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逐步经历了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的演变过程。过去的“单位制”和“街居制”其治理主体单一,并且管理不能很好地体现民主特点,广大人民群众难以参与其中。要实现现代化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要求治理的体制机制必须创新,建立起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地方政府机构、各个社会力量、人民群众等通过协商、共治、依法的形式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这一创新,一方面有助于推动我国治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快了我国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步伐。
4. 治理方式和手段现代化
“社区治理的方式、手段,是在社区治理活动中为实现治理目标、保证治理活动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1]我国的城市基层最终要实现治理的现代化,那么其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的现代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的现代化主要包括:一是在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化的治理方式和手段。通过法治的形式使得社区治理工作更加具有规范性、秩序性,在调节社区居民矛盾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解决,也进一步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在治理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智能”的推广和应用。将“智能”融入治理的全过程,利用云服务、大数据等智能化的手段,推动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提高其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
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既提升了基层的治理效能和工作效率,又逐步暴露出问题和巨大挑战。只有勇于直面问题,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才能使社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1. 城市基层公共服务依然薄弱
公共服务的体系和体制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的显着标志。基层公共服务包括基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事业,旨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生存和发展。但是实际上社区首先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能够投入的资金有限,无法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和娱乐活动;其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的完善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导致社区在应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力不足、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最后,社区自身可行使的各项权力有限、其配套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不足,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公共服务暴露出短板。
2. 治理过程中工作作风不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2]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对自身职责定位的认识和国家在治理方面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准确,认为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即把与人民群众有关的事务都列入基层,由基层来完成。因此造成基层社区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临重重困难:既要为人民群众做事,又要应对各种繁杂的报表、会议,而上级部门只负责发放各类通知、工作考核,这不可避免地分散了社区的实际工作精力。这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增加了基层社区工作的负担,难以发挥其真正的治理效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3. 社区居民对自身的定位认识不足
社区居民既是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又是治理成果的享用者,他们的参与充分地表现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人民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但是多数的社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社区建设中所起的作用;社区举办的一些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其参加的人员也偏向于老年群体,年轻人寥寥无几,使得社区在治理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情况都显露出我们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社区动员范围比较小,大部分人都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社区居民的参与感不强,对自身的定位认识不足;因此,社区难以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推动社区的稳定运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性路径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治理重心逐步向基层下移,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需要的资源越来越丰富,其治理的能力日益提高。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将“自治、法治和德治”融入治理的全过程,扩大社会治理的主体范围,增强其专业性,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1.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基层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立足之处。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首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并且要将这一坚持落实到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基层党组织在治理过程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能否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关系着能否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并且影响着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因此,只有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才能为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障,加快社区建设和稳定发展的步伐。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3]社会历史能够向前不断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支持。因此,治理工作中必须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主体,发动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地融入治理过程中,并且使其能够真正享用治理成果,才可以不断地增加人民对于社区的归属感,提高自身的幸福感,有利于加快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增加人民的福祉才是其工作的根本目标。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回归到人民中去、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协调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矛盾和问题。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治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利,才能为现代化治理探索前进的方向。
3. 完善城市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聚焦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等主责主业,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面向区域内群众开展服务。”[4]同时,“要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4].推动城市基层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使其在公共服务方面达到高水平和高质量。加快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的成熟、稳定和创新,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最基础的、基本的服务,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4. 促进“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要加快完善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通过自治的形式,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与社区的建设、发展之间是密切联系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他们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感和社会责任感。法治则是引导基层政府、社会自治组织和群众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去协调各方利益、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基层治理的秩序性。同时,“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重要作用。德治强调在基层社会治理时要高度重视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并且规范他们的行为。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是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快城市现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5. 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专业化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和专业化,一方面意味着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实现共同协商、民主治理;另一方面主张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化水平、基本工资待遇,并且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基层干部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中坚力量的作用,直接对治理效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素质教育和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政策的普及,选举优秀的基层民众参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6.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自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要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使每一个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应尽的责任以及应该享受的治理成果,积极主动地参与这一过程,使治理工作可以充分地表达人民的意愿、为人民服务,从而更好地协调和解决社区中存在的矛盾,推动社区事务的发展。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利于提高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活力,构建良好的治理环境,逐步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并且进一步加快其现代化的速度。
四、结语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的不断增加,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才能更好地把握治理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找准方向。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能够彰显出我国在制度方面的显着优势,也是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1] 张海冰,蔡小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创新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54.
[2] 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4-03-06.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6-287.
[4] 习近平在上海考察[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