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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小城镇建设对小城镇的产业结构的影响

来源: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作者:魏陈磊;许光中
发布于:2020-04-21 共4701字

  摘要:近年来,随着青海省农村的不断发展,农民的收入普遍提高,消费结构的不断完善,消费市场也不断地扩大,尽管目前农村从整体上看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在有的地区依然存在农民增收缓慢,购买力不足,农村消费市场落后,农民的消费观念缺乏合理性等诸多问题,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的扩大和改革。在城镇化盛行的当下,发现通过加快青海省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的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在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应从实际出发,合理的布局、科学合理的规划小城镇模式、调整当下小城镇的产业结构,加快小城镇的经济建设步伐,以促进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青海省; 小城镇建设; 农村消费;

  从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青海省呈现了经济下行的压力,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这一问题。目前,笔者认为,为了维持青海省的经济持续增长,应该刺激青海省居民的消费需求,通过消费的增长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青海省的消费市场分为城镇居民消费市场和农村居民消费市场,但农村居民消费市场的消费情况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消费市场的消费状况,所以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促进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

小城镇建设

  一、青海省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

  随着青海农村的政策不断地改善,农民实现了增产增收,经济不断地发展,农民越来越富裕,个人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消费水平不断地提高,消费结构也不断地转化升级。青海省各地区2015年至2017年之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其中海西州这三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最多,由2015年的10582元增长到2017年的12607元,增长了2025元,其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多的是海北州,从2015年9836元增长到2017年11714元,增长了1878元,青海省其他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地增加。例如西宁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865元增长到10548元增长了1683元,海东市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196元增长到9723元增长了1527元,黄海洲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819元增长到8164元增长了1345元,海南州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37元增长到10426元增长了1689元,果洛州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465元增长到6625元增长了1160元,玉树州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565元增长到6839元增长了1274元。由于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大大的提高。其中西宁市这三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最多,由2015年的8354元增长到2017年的9825元,增长了1471元,其次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多的是黄南州,从2015年5694元增长到2017年7192元,增长了1498元,青海省其它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也在不断地增加。例如海东市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7677元增长到8182元增长了505元,海北州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7938元增长到8934元增长了996元,海西州2015年到201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9000元增长到10253增长了1253元。在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消费结构也在不断优化,青海省农村居民在保障基本的生活消费支出时,开始逐渐迈向耐用品消费,在购买耐用消费品数量上逐渐增多,体现了农村居民对高质量生活的向往。

  二、青海农村消费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青海省省政府和全省的人民的共同努力,农村的状况不断地得到改善,农村的消费市场不断地扩大,尽管目前农村从整体上看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在有的地区依然存在农民增收缓慢,购买力不足,农村消费市场落后,农民的消费观念缺乏合理性等诸多问题,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的扩大和改革。

  (一)青海省农民增收缓慢,购买力不足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时,其消费也会越来越多。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他们的消费水平。根据《青海省2010-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收支情况》数据显示,虽然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与城镇居民相比就显得比较低了。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6287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4806元,两者相差了11481元;2012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8336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5594元,两者相差了1274元;201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0352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6462元,两者相差了13890元;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2307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7283元,两者相差了15024元;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4542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7933元,两者相差了16609元;2016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6757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8664元,两者相差了18093元;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9169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9462元,两者相差了19707元。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逐渐扩大到了2017年达到了最大。正是因为这种收入差距的不断地扩大,从而抑制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同时也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二)青海农村消费市场落后

  最近几年,青海农村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农村的消费市场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有的地区消费条件还不够健全。消费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硬件主要指农村商品销售网络的构建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软件主要指产品的售后服务等。虽然农村的基础设施在不断地改进,但是有的地区基础设施还是比较落后的,这成为了农村市场发展的又一障碍。如今,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手段来扩大农村消费,比如"家电下乡"、"以旧换新",通过这些来激发农村消费市场。但是,很多地区的供水、供电、网络以及交通都存在问题并且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对这些家用电器的消费。道路的不通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的运出,这就导致农民的收入大幅度下降。有些地区的网络信号不好,使得农民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农产品的价格上、资金的投入等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造成农村消费市场混乱。

  (三)青海部分农民的消费观念缺乏合理性

  部分农民的消费观念比较陈旧,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大多集中在食品等生活基本必须品的消费上。由于大多集中在食品支出上,这就使得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变得越来越大,所谓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重,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在20%-30%为富足标准,如果一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大,说明该家庭的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越大,并且说明该家庭的消费水平比较低,消费结构不是太合理。根据调查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在20%-40%之间,在2011-2013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在30%以上,不在富足标准之内。2011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37.8%,2012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37.8%,2013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30.9%,但是到了2014-2015年时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都在20%-30%之间,达到了富足的标准,2014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29.7%,2015年青海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27.8%,到了2016年恩格尔系数又有所上升,但是到了2017年开始下降,说农民的消费水平开始提升。由于青海本地常年干旱,自然条件不是特别有优势,而农民的收入恰恰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比较大,使得农民朋友们的收入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尽管农民的收入有很多,他们是不会将所有的收入消费掉的,而是选择将绝大部分收入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为以后消费做准备。从现实来看,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对收入缺乏一定的保障,必须为以后的生活开支做出预留。但是农民的这种做法,却阻碍了农村消费市场的不断壮大。

  三、青海省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

  小城镇是农村与城市的综合体,它介于城乡之间,地位特殊。归纳起来,不同的学科对小城镇概念的理解可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我国狭义上的小城镇是指除设市以外的建制镇,包括县城。建制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的中心。我国广义上的小城镇,除了狭义概念中所指的县城和建制镇外,还包括了集镇的概念。在级别的大小上,小城镇比城市低一级,与农村相比但又比农村高一级,小城镇是农村的城市化过程,但又没有完成城市化过程。小城镇的建设是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由于当前我国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还是非常大,并且在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所以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立刻实现城市化,城市化需要一个过程。此时小城镇的建设可以为城市化进程起到一个过渡作用,由于小城镇建设可以在相对较短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促进农村消费,搭建城市与乡村链接的桥梁,为未来城市化发展铺平道路。通过加快小城镇建设来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从而扩大农民的消费水平。

  四、青海省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策略

  青海省的消费市场分为农村消费市场和城市消费市场,由于农村的消费市场存在着较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大力的鼓舞农村居民消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可以有效的扩大青海省的内需,因此进一步加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增长,可以促进青海省的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青海省农村消费水平的路径中,通过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是一个有效途径。

  (一)实际出发,合理布局

  在建设小城镇时不能一蹴而就,要做好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政府部门也要做好适当的政策调整,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照顾到小城镇在当地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城乡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打通城市和乡村贸易渠道。在农村周边小城镇处于核心位置,应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在建设小城镇时不能只是盲目的追求规模大,数量多,要更加看重建设的小城镇的质量和实效性。我们在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水平时,要集中所在地区的优势产业,通过合理的规划,发展成为当地的特色小城镇,同时也要健全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打造成为一套合理完善的城镇体系。对于发展相对缓慢的小城镇,要不断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当地的优势产业,为建设下一个特色小城镇做准备。

  (二)科学合理的建设小城镇

  小城镇作为周围地区的核心对周围的经济发展有辐射作用,因此在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要考虑该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相适应,由于青海省各个地区的农村之间发展存在着较大差距,所以不要用一种模式去建设,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实事求是,将自然条件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技术层次因素等充分有机的结合起来,合理的发展小城镇。小城镇的建设没有固定僵化的建设构架,由于青海省各地区小城镇各具特点,所以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地区将农业作为发展重点,充分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有地区将旅游业作为开发核心,充分发挥该地区的特色景区。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特色产业以及经济发展重点,因此在建设小城镇时,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现状选择适合本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模式,科学合理的建设好小城镇。

  (三)调整小城镇产业结构模式,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在提升农村消费水平的路径中,建设小城镇是一个合理而又可行的路径,在小城镇建设的越来越好的过程中,会吸引大量农民和工厂集聚到该小城镇,和促使小城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小城镇作为城市化的枢纽,在发展过程中调整小城镇的产业结构,使第三产业快速活跃起来,让那些转移到小城镇中的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自己合适的就业岗位,增加他们的收入,扩大他们的消费需求。在产业的调整过程中,对第一、第二产业的调整过程中要发挥农民的优势,在保持粮食产量的同时,要加大种植业以及养殖业等相应产业的发展,从全方位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在第二产业的调整中,要注重对第一产业提供的农产品原材料进行加工和制造,同时也要带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要更加注重第三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岗位给农民,让农民的增收途径更加宽广。

  参考文献
  [1]张桂芳,苏继俊。河北省农村消费市场开发对策分析[J].特区经济,2010(10):63-64.
  [2]王旎,陈怡瑾。云南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9(03):25-26

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魏陈磊,许光中.小城镇建设对提升青海农民消费能力的作用分析[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11):233-234.
相关标签:小城镇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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