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法律逻辑思维是法律人思考事情的特定思维方式, 是经过认真思考推算出来的可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思维模式。现如今, 我国法学界对此研究还确有不足, 一般逻辑就是主观的, 是抽象虚幻的, 使得我国对此研究非常缓慢。本文旨在通过笔者对法律逻辑概念的简要描述, 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逻辑思维, 并将法律逻辑思维运用到相关工作中。
关键词: 法律逻辑; 思维方式; 思考模式;
1、 法律逻辑概述
法律逻辑是法律人思考事情的思维方式, 广泛存在于立法、司法之中。法律逻辑又是一门学科, 它可以看作是法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学科, 就好像法社会学、法经济学那样, 法律逻辑思维包含着法学思维和逻辑思维。法律逻辑是经过一系列的演进后形成的, 是人们大脑思考后的体现, 是智慧的结晶。由于思想本就是变化多端, 毫无规矩可言的。所以, 我们就应该从多方面去理解这种形式和规律, 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法律逻辑。法律逻辑的研究从古至今总体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是人们以具体应用形式逻辑去理解案例;第二个阶段是法律逻辑萌芽露出, 人们开始以法律思维来论证法律;第三个阶段是法律逻辑走向多元化, 非形式逻辑逐渐走向主流。
1.1、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有人可能会问到法律逻辑到底是什么?需要我们从不同方向探讨。法律逻辑不能简简单单与普通逻辑相对立, 法律逻辑所研究的东西属于逻辑学和法学的结合, 所以法律逻辑应包括形式逻辑。逻辑形式多种多样, 但它到底要如何纳入法律的领域, 这就需要我们怎么去理解它。法律逻辑包含在法律论证当中, 要重点在法的证立层面而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发现法律。规范理论不同于法律理论, 规范理论更注重规范的类型学说以及规范体系的构造, 而法律理论更注重法律论证的基本模式。
1.2、 法律逻辑的研究意义
曾想起之前看到过一句话, 如果你连法律逻辑都不清楚是什么的话, 那你要怎么去理解立法以及立法的原因和内涵。相应的也会影响到司法上, 办案无逻辑的岂不是要办冤假错案。这说明法律逻辑存在于立法、司法之中, 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去办事, 去解决问题。
法治社会是新中国的目标, 是我国践行依法治国道路的最终目的, 是一种中国发展的治国的最好的方法。法律逻辑思维能够加强大家对法治的理解, 这对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办事很有必要, 是我国为实现法治目标所要走的坚定不移的道路。
法律逻辑是经过科学推理后演变形成的, 这样推理的结果能更使人信服。通过事物相互之间逻辑推理出来, 法律推理和法律证立都是要通过逻辑分析的。法律的定制与创立必然是要维护社会公正的, 可以保证人们的言之成理, 言之有据。
培养法律思维, 提高人们对道德和法律的分辨能力。遇到问题时, 首先用法律逻辑来办事, 而不是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来绑架他人, 提高了办事效率。培养法律思维, 人人按照法律做事情就是提高法律的公信力, 在法律适用中, 法律为大家树立起标杆, 符合我国法治的方针策略。
1.3、 法律逻辑的特征
法律逻辑的特征很多, 典型的有严谨性、正当性、公正性等。它是规则治理的基本概念, 法律逻辑就是要求人们用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想事情, 法律逻辑包含了事实与证据。在司法中, 人们更加倾向于常规的三段论模式。把常规的三段论合理合法地串联起来, 这就是法律逻辑的特征。
2、 存在的争议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任大法官霍姆斯提到过:“法律应更加注重生活经验的作用。”人们以此说法作为反逻辑主义主要观点。反逻辑主义与反形式主义是一直都存在着的, 霍姆斯并不是彻彻底底反对法律科学的作用, 他只是更加强调了要推陈出新。要以法律的科学和生活中经验相结合, 以严整的法律和新鲜的法律相结合。科学是具有严密性的, 人们如果过度注意法律科学的严密性, 就会导致法律更加理性, 甚至可能会一成不变, 止步不前。世界是在变化的, 法律也是要一直变化发展的, 这才能够创立更适合社会的法律。因此霍姆斯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 我们不能全盘加以否定。霍姆斯的观点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就显得很重要了, 但并不是说这一观点是在否定逻辑的作用。
法律逻辑体系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就像克卢格的《法律逻辑》中认为法律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吴家麟先生的《法律逻辑学》也认为“形式逻辑体系加法律例证”认为是法律逻辑研究的框架和内容。逻辑和经验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 他们是可以互相吸收的, 法律既要有逻辑的作用, 也必须要有经验的作用, 两者缺一不可。
3 、如何培养法律逻辑思维
法律逻辑一定要充分运用到法律实务中, 要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 要让法律逻辑为提高我国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素质服务。法律逻辑要面向所有法律人, 法律逻辑要时刻被法律人铭记于心, 要充分运用到立法、司法当中。
由于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并没有统一的官方认定, 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争议与问题。面对问题, 我们鼓励积极探讨, 这些不同的学术群体之间也要互相尊重, 相互借鉴。只有这样, 才会对我国法律逻辑发展有所促进, 才能产生各种各样的学术成果, 才能使法律逻辑思维深入人心。
要积极向西方学习先进理论知识, 明白自己的不足。我国研究法律逻辑的人相对较少, 这是因为我国对法律逻辑研究完全是在初步摸索阶段, 这自然不能和西方先进理论知识相比。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不足, 引进西方先进书籍, 借鉴经验。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学习, 开阔我国学者的视野。
4 、总结
中国法律逻辑研究起步晚, 从无到有发展起来很不容易。由于人们交流不够, 相互之间影响也很小, 法律创立, 运用不到位, 使得法律逻辑建设走了很多弯路。法律逻辑更多地体现了法律思维的一种, 法律人理应用法律逻辑去思考, 用法律思维去办事, 为推进国家法治化道路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要提高我们的法律推理能力, 锻炼法律逻辑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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