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许多让人称道的成绩。这些兖兖诸公的生花妙笔会一一列举,这里不加赘述,笔者只谈谈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应破解的几个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如一座座高峰横亘在你我的面前,如不加以排除,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我们为什么要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开展这些活动的意义何在?在相关研讨活动中,我发现部分教师对此没有充分的认识。认识不到位,执行时就会出现诸多问题。懵懵懂懂,得过且过者有之;怨声载道、满腹牢骚者有之。
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指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创新德育观念、目标、内容、方法,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大力增强实效性”.胡总书记的话字字珠玑,掷地有声,发人深省。由此我们明白: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迫在眉睫,是教师们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还等什么。《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也明确规定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再有,一系列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也说明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
阿飞事件,马加爵事件……让人惊愕万分;单说本省的吧,2008年,我省发生瓮安“6.28”事件,部分在校学生参与,打砸抢烧,涉嫌违法犯罪,让人揪心。此后,陆陆续续,又发生了多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件。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让一个个活力四射,大有可为的青年误入歧途,这怎能不让人痛心疾首。我们再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鲜花就此凋零;再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匹匹行将奔驰千里的马儿跌入深谷。
我们亟待做的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具有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健健康康地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好法律知识,把握渗透契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然有可能对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有些老师说:“法律方面的书籍浩如烟海,阜如山积,即便科班出生的大律师尚且不能尽知,何况你我?”这些话听了让人泄气。可他们忘了: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失法制教育的素质教育是残缺的素质教育,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为了孩子的未来,我们拼尽全力去学习法律知识又有何不可呢?学好法律知识,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素养,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教学中我们不需要渗透模糊的抽象的生硬法律概念,只需要渗透具体的、提炼过的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如朵朵鲜花,灼灼其华;又如颗颗星星,璀璨夺目。它们还如作文中恰到好处的画龙点睛之语,引人深思,催人奋进。
各种课型都蕴藏着法制教育契机,这需要我们善于发现,善于研究,并在相应的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寻找,去创设。教学活动中不是缺少“渗透契机”,而是缺少发现的眼睛。
三、把握渗透的度
在相关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研讨活动中,我发现,很多老师把握不好渗透的时间。长篇大论者有之,轻描淡写者有之。感觉很牵强,很别扭。笔者认为平均每19节课才渗透一次法制内容,每次用三、五分钟时间来渗透法制教育,是完全不成问题的。只是我们在渗透法制教育的时候,要准确把握渗透法制教育的渗透点和切入点,科学掌握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策略,把握渗透的“度”,把握学科三维目标的主体性,把法制的内容与学科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否则,只会功败垂成。
教学中必须坚持以学科教学为主,法制渗透为辅的原则,主次要分明,不能因为法制教育的渗透“抢占”课堂教学的时间。更不能喧宾夺主,把教学课上成法制课。一些老师渗透法制教育的时候,娓娓而谈,口若悬河,一讲就是二十几分钟,把学科教学抛之脑后,这是有违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原则的。
另外也不能“蜻蜓点水”,三言两语带过,这样照样是完不成渗透法制教育的目的。
总之,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我们慢慢领会,慢慢研究。“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把相关“真意”参悟透了,用心研习,乐此不疲,定能成为个中高手。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最高境界是自然而然,无斧凿之痕。老师们,努力吧!让法制教育的花永远绽放在神州大地,永远绽放在13亿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