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中职生犯罪问题屡屡出现,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是中职生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法律思维。而产生这一问题的背后是多种因素的合力,其中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历,对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从制度建设、教育形式多样化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 : 法律思维,法制教育:庭审旁听;模拟法庭,
近年来,关于中学生,特别是中职生违法犯罪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中职生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一、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中职生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中职生普遍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没有起到实效。而造成这一现象是多个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一)社会因素
中职生大都尚未成年,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我国的网络游戏、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没有进行严格的分级制度,血腥、暴力、色情的内容的充斥让这些孩子模糊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无法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甚至出现价值观扭曲,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因素
中职院校普遍存在“重技能轻德育”、法制教育简单化等现象,造成学生普遍法制意识淡薄问题。职业学校进行“订单式”教育,像工厂生产产品一样培养学生,对中职生的期望值比较低,技能以外的各方面教育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对于造成中职生法制意识淡薄这个问题,我今天主要从学校法制教育层面来谈谈。
二、中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几个问题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1]。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
(一)课堂的法制教育以应试为主,效果有限。
以江苏省为例,教学计划开设的德育课程中只有职业道德与法律可以算得上是法制教育内容的课程。该课程共36课时,其中法学部分主要涉及宪法、法学基础理论、刑法、三大程序法、民法、经济法等内容,而安排的容量大致是十八课时左右,内容相当紧凑而该课程又是需要参加学测,任课教师在讲课过程中侧重于理论的讲解和识记,考试结束后,课程影响也就消散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法制教育的积极效果。
(二)学校或者班级的法制活动形式单一。
学校也会举办一些法制教育活动,比如普法教育主题的黑板报、法律知识竞赛等等,但是这些活动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对大多数学生产生特别而持久的影响。
(三)法制教育活动过于理论化,缺少实践性环节,而且活动针对性不强。
例如学校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选手突击记忆有关法律的理论知识,但是缺失了有关实践案例的理论联系实践,而这一类的比赛是否能很好地触动学生,值得思考。
关于校内的法制教育,我在长期的教学管理实践中有一些思考。
三、中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各项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
“中职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明确领导组织,健全学校各项法制机构,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的具体目标、计划安排。”[2]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支持法制教育,改善法制教学条件,并加强教师的法制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具备高素质的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法律教师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有效实施”[3];另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师通过进修、培训的方式,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道德水平。”[4]
中职学校还应改变“重技能轻德育”的理念,建立相应的法制教育制度和机构,使法制教育纳入中职教育的总体序列,让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融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法制教育首先应该对孩子有足够的吸引力,孩子对法制教育有了兴趣,才能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养成正确的法律思维。
1.参加法庭旁听
一百次的理论教学都不如一次现场法庭旁听带来的触动更深。之前我多次带领学生参加昆山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旁听,都取得了不错的教育效果。学生首先对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是非常感兴趣的,能融入法庭庭审的过程中;其次,法庭旁听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庭审的程序、现场的布置都能带给学生一种对法律的敬畏;最后,案件的审判结果又能使学生真正地感受到生活实践中的法律,而不是抽象的书本上的法律理论。当然,在组织法庭旁听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案件的选择。首先,旁听的案件最好选择是刑事案件,而且是我们中职生中比较多出现的一些犯罪类型,比如财产型犯罪中的盗窃、敲诈勒索,暴力型犯罪中的打架斗殴、抢劫、故意伤害等,而不是去旁听一些与中职生关联不大的案件。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最好在18周岁至23周岁之间。这样的案件审判,对于我们的中职生来说有一定的代入感,更贴近中职生的日常生活,引起的感触会更深。
(2)审判旁听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审判旁听都是事先和法院联系好的,旁听的案件大致属于什么类型的都是预知的,所以,我们在旁听之前都已经向学生介绍了有关的法律理论,通过旁听能验证相关的理论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践。
(3)审判旁听后的总结工作。审判旁听活动结束后,我们必须进一步布置相关学习任务,深化本次活动的教育效果。我一般会要求每一个学生完成一份庭审旁听报告,主要是总结案件涉及的一些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这样能很好地结合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我还会要求学生完成一份庭审旁听心得,这个作业我更多要求的是学生总结就本案审判的思想感触,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意识。
2.模拟法庭
结合上述的法庭旁听活动,我会要求学生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由学生编写剧本、排练并最终组织表演,我和几个法律专业老师提供专业建议。这个活动可以理解为是庭审旁听活动的延续和深化。这个活动同样非常受中职生的欢迎,也能让更多的中职生通过剧本的编写、排练和最终的演出过程中主动地学习相关的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而表演过程中又会让学生代入角色,让学生不断地思考“在现实生活中自己遇到相应的问题该怎么办?”,强化对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
3.专家讲座
我们曾经邀请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一些专家走进学校给我们的学生举行专题讲座,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和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以增强青少年学生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知法守法的意识。
4.法制宣传小视频
现在的中职生成长于网络时代,特别容易接受新事物,尤其对于抖音等自媒体接受度更高。引导学生挖掘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相关法律常识编写校园法制情景剧,例如宿舍失窃问题、考试违纪问题、同学冲突问题等,并根据剧本拍摄法制宣传小视频,法制宣传效果相当好。
我始终认为法制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多个层面共同的努力,而且法制教育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简单的理论学习,真正的法制教育首先应该是具有吸引力的,多种方式共同作用进行的。对于法制教育应该怎样更好地、更有实效性地进行,我们还在不断探索中。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校的目标始终应该是青年人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中职生尤应如此,“我们要将‘精神成人’置于教育的首位,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应使中职生成为具有‘法律精神’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5]对于中职院校来说,开展法制教育应该用一种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法制教育并不仅仅是教授基本的法律理论,而应该是帮助学生形成一种正确的法律思维,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成为真正具有法律精神的民族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陈桂明. 法律基础知识[M].2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37.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职业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与教学方法研究分卷(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00:3.
[3]席小华.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J] .青年研究, 2011(8):34-38.
[4]寿晓燕.中职校法制教育困境、成因及对策初探[D].上海:复旦大学, 2008:46.
[5]苗连营.公民法律素质研究[M] .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