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投稿须知
1.1 来稿应具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论著、综述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病例报告、短篇论著等一般不超过1 800字(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
1.2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50元。
1.3 来稿要求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稿,另2份可为复印件,但照片必须提供3份原始照片。同时应附寄存有该稿件内容的软盘一张。文字应双倍行距单面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但原始照片将寄还作者。若需退还原稿,请在投稿时声明。
1.4 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最高学历、职称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正文字数(不包括摘要、表、图和参考文献)、表数和图数。
1.5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102-10-02-03)”,并请附基金证书复印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1.6 该刊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快审通道”,提供快速同行审稿。作者如果希望来稿进入“快审通道”,请附关于创新性的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据。
1.7 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1.8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后,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以稿件编号作文件名并标注在软盘上,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或利用本刊电子信箱传送修改稿。修改稿首页须注明稿件编号。修改稿逾2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者,视作自动撤稿。
1.9 来稿决定刊用后,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中华医学会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刊用的文稿。
1.10 确认稿件刊载后,其作者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光盘版、网络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1~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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