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为中国光学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激光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主要读者对象是激光医学临床、光生物医学科研和医用激光研究工作者,涉及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各科及理科、工科领域。本刊办刊宗旨是推广与激光医学及光生物医学有关的科研成果及实践经验,为提高我国该领域科学水平服务。主要栏目有论著、综述、专家笔谈、短篇报道、国外期刊文摘、讲座、述评及病例报告等。
1 欢迎下列各类内容的来稿:有关激光医学临床、光生物医学研究及医用激光研究的 述评、论著、专家笔谈、综述、讲座、短篇报道、病例报告、经验交流、学术争鸣、书刊评 介及学术活动消息等。
2 来稿要求
2.1 文稿应具有创造性、科学性、逻辑性,重点说明某个或几个问题,有理论或实践意义。 文字务求精炼、通顺,数字准确无误,书写工整规范。论著一般连图表和参考文献在内(按 所占版面计)不超过5 000字。综述、讲座可视情况而定。短篇报道和病 例报告等一般1 000字左右。正文与图表尽量避免重复。
2.2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字以内为宜。
2.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 。作者来自不同科室或单位时,需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序码(1,2……)注明。文稿首页脚 注第一作者所在省、市、单位和科室名称,其后用括号注明邮政编码;其他作者按序码分列 其单位及科室名称。论著及综述作者的个人简介(60字以内)。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1)参 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 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 。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 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 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论文,于文题下列署名 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和单位邮政编码。通信作者只 列一位,由投稿者自行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姓 名。
2.4 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 Results,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Conclusions)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 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 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英文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均大 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单位英文名称、所在城市名(汉语拼音) 及邮政编码。
2.5 关键词 中、英文摘要下另行列关键词。一般列出2~5个关键词,各词汇之间用“;” 隔开。关键词的标引应针对文章所研究的重点内容。请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 编辑的《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的MeSH中尚无相应 的词,处理的办法有:(1)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无法组配时,可根据树 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排列于最后。关键词 中的缩写词也以MeSH为准,一般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 面抗原”。英文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应大写。
2.6 医学名词 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 布的《医学名词》(科学出版社出版)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写的《英汉 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1995年版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年出版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
2.7 图表 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 。全文只有1幅图时图序写作图1,只有1个表时表序写作表1。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 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 略语。论著类文稿中图表的文字内容均采用中英文对照方式表达,中文在上,英文在下,英 文第一个词的首字母大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 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 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 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 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须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 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 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 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 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2.8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 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 Hg,但在文中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 Hg与kPa的换算系数(1 mm Hg=0.133 kPa)。单位 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 形式。
2.9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 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 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 329.476 5”。但序数词和年 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书写百分数范围,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 不能省略,如:5%~30%,不要写成5~30%。书写百分数的公差,中心值与公差用圆括号括 起,其后写“%”,如:(65±2)%,不得写作“65±2%”。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 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
2.10 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 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 );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 小写s;④ t检验 用英文小写t;⑤ F检验用英文 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 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 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2.11 缩略语 文题一般不使用缩略语,正文内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 中文全称,然后括号注出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如该缩略语 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2.12 参考文献 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 制著录,依参考文献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注明(遇序 号连续时用半字线“-”连接起迄序号),并按引用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只有1条参考文献 时,序号写为1。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指无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 物)、会议资料、个人通讯等均不宜引用。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 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姓名按姓前名后书写,3名及以下者全部 列出,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他”(日文)、“,et al”(拉丁语系)、“ ,идр”(俄文)。西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 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需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 请按其原文书写,切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