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荀子最早提出“知同知异”思想。荀子认为,要避免“失合之忧”,就既要“知同”又要“知异”。“同”,即是把看来相异的事物统一起来;“异”,是把看来相同的事物区别开。“知同知异”就是要在异中发现同、个性中发掘出共性;另一方面,要在同中发现异、共性中发掘出个性。“知同”人才能群,“知异”才能“分”;只有知同知异,求同存异,才能实现“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
关键词: 荀子; 知同知异;
“知同知异”说最早由先秦伟大的思想家荀子提出。在荀子看来,群体中各类人等杂处,要避免“失合之忧”,就必须“知同”“知异”。对此,荀子在《富国》篇中做了专门论述:“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性也。皆有所可也,知愚同;所可异也,知愚分。势同而知异,行私而无祸,纵欲而不穷,则民奋而不可说也。如是,则知者未得治也……群众未县也。群众未县,则君臣未立也。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下,天害生纵欲。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男女之合,夫妇之分,婚姻聘内,送逆无礼:如是,则人有失合之忧,而有争色之祸矣。故知者为之分也。”(1)
荀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类群居在一起,有同样的欲求而选择实现的路径却不同,同样有欲望而识见却不同。对外物有所感知,这是智者和蠢人相同的;但各人所识所见又是不同的,这是智者和蠢人的区别。要避免“失合之忧”“争色之祸”,就要知势之同异,知君臣上下之同异,知欲恶之同异,知百技分工之同异,知群与分之同异,知男女夫妇之同异。
首先要“知同”。人有同欲,有同恶,群主(君主)只有知同,然后以“同”为根本追求,与群体成员同甘共苦(“济同欲”),才能战胜内忧外患。“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左传·襄公二十年》)“上下同欲者胜。”(《孙子·谋攻》)“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左传·昭公四年》)“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趋,同利相死。”(《史记·吴王濞列传》)“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左传·成公二年》)“同”可以理解为共同价值观(信念、追求)或道,它一来源于人之本性,一来源于教育。只有知同才有“道不同,不相为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同”才有荀子所谓的“人之生,不能无群。”
“人何以能群?曰:分。”荀子强调“群”的基础上,也特别强调“分”。因此既要“知同”,也要“知异”。“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荀子·荣辱篇》)对于男女来说,“同”即《彖传》的“男女睽而其志通”,“异”即“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2)“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3)这种因“异”而“分”,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差异,同时也揭示出“分”是调节人与社会和谐统一的有效工具。“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于是,荀子提出“明分使群”的观念。也揭示了知同、知异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
对于异和同,“百姓日用而不知”,而君子不能“与世俗同知。”(《论衡·死伪》),而要“以同而异。”(4)“同”,即把看来相异的事物统一起来,即异中发现同、个性中发掘出共性;“异”,是把看来相同的事物区别开,即同中发现异、共性中发掘出个性。为此,荀子认为在为事物命时,同类事物要用相同的名称来命名,不同类的事物用不同的名称来命名,同实同名,异实异名。“然后随而命之: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荀子·正名》)所以,荀子强调名分,强调“礼”与“法”,“效止于天子”,“社止于诸侯,道及士、大夫”,“尊者事尊,卑者事卑”,这样能者多劳,按照明确的社会分工形成的有序的“群居和一”。
然而在实际群体生活中,晏子认为是“同而不和”,必异中有同、同中有异始可。(《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论“和”与“同”谓:“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因此必异中有同、同中有异始可。这也正是《群书治要》引《慎子·民杂篇》所谓:“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以为资,尽苞而畜之,无能去取焉。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所求者无不足也。”(5)
这和孔子主张的“和而不同”异曲同工。应在知同知异的基础上,存异求同讲和合。知同不知异,和合就缺乏基础;知异不知同,就可能会排斥和合,两种态度都有失中庸之道。
虽然根据佛学思想,人类大多“迷心不悟”、“执异思异”,如《大日经》言:云何迷心?谓所执异,所思异。《大乘入道章》下:迷心不悟,一行尚不能依。(6)
但人类依然可以“同行”,如《止观辅行》云:言同行者,己他互同,递相策发,人异行同,故名同行。(7)这也就是《易·系辞传》所言“殊途同归”:“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荀子之所以提出要“知同知异”,是希望让人们认识到人性之“分”,群体成员在智愚、贫富、地位方面的差等,以及认识到群体之复杂,人类需求及选择实现路径的多样性,从而以“礼”与“法”作为“群居”的行为准则,进而达到“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每个人依据其资质尽可能去做适合他自己的事情,于是社会才会正常地运行起来;如果无此分别,那么人人皆向往权力与财富,必定引发争夺,并导致社会大乱。(8)
注释
1胡适2017《中国哲学史大纲》第230页,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陈鼓应、赵建伟注释2016《周易今注今释》第347页,商务印书馆。
3陈鼓应、赵建伟注释2016《周易今注今释》第599-600页,商务印书馆。
4陈鼓应、赵建伟注释2016《周易今注今释》第346页,商务印书馆。
5蒙文通着、蒙默编2015《蒙文通全集》第53页,巴蜀书社。
6丁福保笺注,一苇整理2012《六祖坛经笺注》第59页,齐鲁书社。
7丁福保笺注,一苇整理2012《六祖坛经笺注》第106页,齐鲁书社。
8翟学伟2016《伦:中国人之思想与社会的共同基础》,《社会》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