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业务主要是生产、研究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以及产品的销售工作,在 2009 年 10 月完成股份改制工作,于 2011 年 9 月成功登陆 A 股创业板。因涉嫌财务舞弊,万福生科在 2012 年9 月 19 日停牌,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3 年 3月2日,万福生科有关负责人承认企业存在财务造假行为。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万福生科公司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惩罚措施。万福生科造假事件涉嫌金额巨大,被称为中国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投资信心,不利于农业类企业的发展。以下我们就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进行分析。
1 政府干预推动万福生科财务舞弊
万福生科原本就是湖南省常德市一家稻谷加工企业,在湖南众多粮食企业中并不有名,但常德市多年没有过企业上市,常德市政府领导提出要尽快树立一批优质企业推动其上市,而万福生科就是其中之一,在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曝光后。湖南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配合,企业上市的工作,湖南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要积极做好上市的服务工作,包括主动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帮助企业选择保荐人等。为了得到更多的政府补助和相关优惠政策[1],万福生科不惜铤而走险造假上市,上市后为满足保住上市资格又不得不进一步进行财务造假。
2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无法限制财务造假
万福生科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类上市企业,其具有农业类上市企业的典型特征,其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失效,股权集中[2].万福生科是由龚永福夫妇共同出资成立的民营企业,龚永福与其妻子杨荣华并列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59.98%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总监覃学军,根本不具备胜任能力,没有完善的董事会监事会,也没有相关的员工工会等的限制,由于股权的分散,缺少相关股东的监管,加之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在万福生科公司里面,龚永福一人独大,没有制约和约束机制。万福生科典型家庭管理模式已经严重落后,无法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龚永福个人的决定就可以影响万福生科的未来,职业经理人同样也无法参与企业管理,公司的治理存在严重的缺陷,管理也存在许多漏洞,这些都制约着万福生科的发展,为企业财务舞弊提供了便利。
3 相关中介机构失职,未能及时发现公司财务舞弊
在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中,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万福生科年度报告的审计中,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根据虚假的会计凭证,制定了相关的审计凭证,得出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性[3-4].2012 年 10 月 25 日万福生科高管承认,2012 年 1 ~ 6 月公司虚增营收 1.87 亿,虚增营业成本 1.45 亿;虚增净利润 4023 万,没有披露相关的企业上半年停产事件,但是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出具相关否定意见,仅仅是出具了一份“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审计书。作为专业的外部审计机构,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是不难发现的,然而,由于审计机构与企业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导致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没能保持应有的客观性,执行严格的审计程序,这就导致了万福生科的进一步造假,以至于从造假上市到上市后不停的造假以保住上市资格,对于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4 结束语
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由于自身行业的独特性,为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其他企业所不具备的便利。通常“现金收付”和“存货盘点”是其造假的重灾区。由于农业类上市公司在进行农产品的收购时候和出售农产品加工品的时候多采用现金进行交易,由于现金交易缺乏清晰严格的凭证,在监管不严密的情况下会计造假极易发生,且隐蔽性高。对于农业公司的库存盘点工作,由于很难对具体的一个山头或者一片湖泊里生长的农产品进行精确的盘点,也无法对其生长状态做出客观的评估,这就给农业企业的财务造假留出了操作的空间。农业类企业的生产周期长,产品开发难度大,投资回报率低,这些都限制了农业类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完善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类企业的扶植力度,给予农业类企业更多的税收政策优惠,进一步促进农业类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要规范农业类企业的相关会计政策,推进农业类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加大对农业类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农业类企业的合理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蔡慧 .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下的舞弊审计研究 [D]. 兰州:兰州商学院,2009.
[2] 贺振华 . 寻租、过度投资与地方保护 [J]. 南开经济研究,2006(2):64-73.
[3] 陈慧 . 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分析[J]. 南方农机,2016,47(4):44+49.
[4] 孔晨,于洪鉴 . 会计舞弊形成机理 : 研究视角及未来展望[J].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5(1):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