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的风险防范
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是省级审计机关对设区市政府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的审计,是一项层次高、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内容复杂、任务重等特点。因此,必须加强对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的风险防范,通过提高审计风险防范能力来保证审计质量,以达到审计的预期目标。
一、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的风险类别
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风险是指省级审计机关在对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是审计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相符产生的后果。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风险主要包括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两类。
(一)重大错报风险
设区市政府财政安全是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设区市经济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设区市的经济往往处于转型期,财政普遍困难,在编制财政财务收支报表、提供有关资料时常常有意修饰、掩盖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形成设区市财政重大错报风险,这类风险又称审计客体风险。
(二)检查风险
本类风险源自审计机关,也称为审计主体风险,其实质就是省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主要包括:审计目标控制风险、审计内容完整性风险、审计实施风险、审计评价风险、审计处理风险、审计公告风险。
二、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强化审计人员审计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加强审计风险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教育,让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审计风险、风险损失及其管理与控制,不仅是理论研究的问题,也是实际工作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如某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骗取财政资金9400万元案件的发生,为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敲响了警钟。二是提高审计能力。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审计、会计业务,更要熟悉财政业务,特别要掌握不同时期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依法审计能力、宏观分析能力和跳出审计看经济的能力。三是严守廉洁从审“生命线”.
审计人员要高度重视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和有关制度规定、审前承诺制、审后回访制、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审计干部回避制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审计干部廉洁从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扩大监督面,积极构建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大格局
当前,省级审计机关应积极适应设区市财政改革的总体趋势,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增强宏观意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加快改进审计方式方法,用统筹管理的方式,整合审计力量,依靠数字化的审计技术手段,积极构建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大格局。一是按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扩大审计监督面,坚持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跟踪到哪里;加大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内容的厚度,以提高审计成果质量和层次。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审计内容,向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与使用效益、收支规模与结构分析等方面延伸,加强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及投资效益的审计与分析,防范审计风险,促进维护财政安全。三是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综合分析审计结果,认真撰写审计报告,科学编发审计信息,充分发挥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
(三)完善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体系
一是科学制定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审计覆盖面,在审计项目选择中求精品、求质量、上档次。二是严格审计执法程序,把好审计程序关,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再监督,积极开展审理工作,严格按审计工作程序办事。三是审计评价、定性处理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域性、时效性和法律效力等特点,适当、充分、有效地做出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同时,审计结论性材料表述要谨慎、准确、清晰,切忌含糊不清。四是省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建立起有效的质量控制、责任控制体系,以保证审计结论的规范、客观、公正。
(四)加快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联网审计
现阶段,计算机技术在设区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已得到了广泛应用,部门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已成为一种趋势,并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要主动适应这一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寻求对策,加快实现以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联网审计为核心内容的审计思维和方法的转变。依托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开展计算机网络审计。认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运行特征,对财政、税务等部门运行的相关数据进行采集、转换、审查、归纳与分析,最终实现对上述部门预决算执行、政策执行等情况的综合评价,揭示这些部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其加强管理。
(五)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对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要坚持做好审计查处和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审计建议采纳等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制度。严抓审计查处问题的依法处理,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移送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狠抓审计建议的采纳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审计整改落实跟踪问效责任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审计整改“不走过场”,审计结论落到实处,推动设区市政府财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审计公告制度
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应建立与设区市人大、政府定期、不定期沟通机制,开展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前,应征询设区市人大、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意见,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促进设区市财经规章制度的完善。在审计过程中,应顺应群众要求,将关系民生和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深层次揭露问题。建立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设区市政府财政审计结果,利用社会舆论监督促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纠正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得到落实。